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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遊雜記》自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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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小書是二十一年五月六月的遊蹤。這兩個月走了五國,十二個地方。巴黎待了三禮拜,柏林兩禮拜,別處沒有待過三天以上;不用說都只是走馬看花罷了。其中佛羅倫司、羅馬兩處,因為趕船,慌慌張張,多半坐在美國運通公司的大汽車裡看的。大汽車轉彎抹角,繞得你昏頭昏腦,辨不出方向;雖然晚上可以回旅館細細查看地圖,但已經隔了一層,不像自己慢慢摸索或跟著朋友們走那麼親切有味了。滂卑故城也是匆忙裡讓一個俗透了的引導人領著胡亂走了一下午。巴黎看得比較細,一來日子多,二來朋友多;但是盧佛宮去了三回,還只看了一犄角。在外國遊覽,最運氣有熟朋友樂意陪著你;不然,帶著一張適用的地圖一本適用的指南,不計較時日,也不難找到些古跡名勝。而這樣費了一番氣力,走過的地方便不會忘記,也不會張冠李戴——若能到一國說一國的話,那自然更好。 自己只能聽英語話,一到大陸上,便不行了。在巴黎的時候,朋友來信開玩笑,說我「目遊巴黎」;其實這兒所記的五國都只算是「目遊」罷了。加上日子短,平時對於歐洲的情形又不熟習,實在不配說話。而居然還寫出這本小書者,起初是回國時船中無事,聊以消磨時光,後來卻只是「一不做,二不休」而已。所說的不外美術風景古跡,因為只有這些才能「目遊」也。遊覽時離不了指南,記述時還是離不了;書中歷史事蹟以及尺寸道裡都從指南鈔出。用的並不是大大有名的裴歹克指南,走馬看花是用不著那麼好的書的。我所依靠的不過克羅凱(Crockett)夫婦合著的《袖珍歐洲指南》,瓦德洛克書鋪(Ward,Lock & Co.)的巴黎指南,德萊司登的官印指南三種。此外在記述時也用了雷那西的美術史(Reinach, Apollo)和何姆司的《藝術軌範》(C.J.Holmes,A Grammar of the Arts)做參考。但自己對於歐洲美術風景古跡既然外行,無論怎樣謹慎,陋見謬見,怕是難免的。 本書絕無勝義,卻也不算指南的譯本;用意是在寫些遊記給中學生看。在中學教過五年書,這便算是小小的禮物吧。書中各篇以記述景物為主,極少說到自己的地方。這是有意避免的:一則自己外行,何必放言高論;二則這個時代,「身邊瑣事」說來到底無謂。但這麼著又怕乾枯板滯——只好由它去吧。記述時可也費了一些心在文字上:覺得「是」字句,「有」字句,「在」字句安排最難。顯示景物間的關係,短不了這三樣句法;可是老用這一套,誰耐煩!再說這三種句子都顯示靜態,也夠沉悶的。於是想方法省略那三個討厭的字,例如「樓上正中一間大會議廳」,可以說「樓上正中是——」,「樓上有——」,「——在樓的正中」,但我用第一句,盼望給讀者整個的印象,或者說更具體的印象。再有,不從景物自身而從遊人說,例如「天盡頭處偶爾看見一架半架風車」。若能將靜的變為動的,那當然更樂意,例如「他的左胳膊底下鑽出一個孩子」(畫中人物)。不過這些也無非雕蟲小技罷了。書中用華里英尺,當時為的英里合華里容易,英尺合華尺麻煩些;而英里合華里數目大,便更見其遠,英尺合華尺數目小,怕不見其高,也是一個原因。這種不一致,也許沒有多少道理,但也由它去吧。 書中取材,概未注明出處;因為不是高文典冊,無需乎小題大做耳。 出國之初給葉聖陶兄的兩封信,記述哈爾濱與西比利亞的情形的,也附在這裡。 讓我謝謝國立清華大學,不靠她,我不能上歐洲去。謝謝李健吾、吳達元、汪梧封、秦善鋆四位先生,沒有他們指引,巴黎定看不好,而本書最占篇幅的巴黎遊記也定寫不出。謝謝葉聖陶兄,他老是鼓勵我寫下去,現在又辛苦地給校大樣。謝謝開明書店,他們願意給我印這本插了許多圖的小書。 二十三年四月,北平清華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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