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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封建論》指導大概(4)


  篇中有些詞句,也許需要討論。如「不初無以有封建」①,「不初」等於「不是生人(民)之初」,「初」是名詞作動詞用;「無以」是熟語。全句翻成白話是,「不是生民之初,沒理由會有封建」,或「不是初民社會不會有封建」。這句話若用文言的肯定語氣,該作「有初而後有封建」,但不及雙重否定的斬截有斤兩。「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設五等,邦群後;布履星羅,四周於天下,……」句讀是照舊傳。有人在「邦」字斷句,將「群後」屬下句。這樣,「周……設五等邦」「群後布履星羅,……」好像容易講解些,也合于文法些。但「五等」是成詞,「五等邦」罕見;本篇還有六朝駢儷的規矩,「設五等,邦群後」二語正是相偶的。至於文法,駢體和詩自有它們的規律,跟一般的文法原有不同的去處。所以我們覺得還是舊傳的句讀理長些。——「履」是「所達到的地界」,「布履」是「分佈的地界」。「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游」④,寫秦的形勢。這兒「雄圖」的「圖」是版圖,不是謀略。「六合」原指天地四方,這兒只是宇內或天下的意思。——「六合」用在這裡實在不妥貼;只因上一語有了「天下」,只得另找一詞對偶。這是駢體的毛病。——「負鋤梃謫戍之徒」④一語,從賈誼《過秦論》的「鋤耰棘矜」「謫戍之眾」變出,但不是駢體的句子而是「古文」的句子。這種句法,以前似乎沒有,大概是當時的語言的影響。——韓愈提倡「古文」,主要的其實也只是教人照自然的語氣造句行文罷了。這一語裡「負鋤梃」是形容「謫戍之徒」的,翻成白話的調子該是「負鋤梃的謫戍之徒」;按文法說,「負鋤梃」下似乎該有個「之」字。但一語兩個「之」字,便嫌羅唆,句子顯得不「健」似的,「古文」裡這樣兩「之」的句法極罕見。這些地方不宜拘守那並未十分確定的文法,只消達意表情明白而有力就成。況且「負鋤梃」這樣句法後來也成了用例了。「繼漢而帝者,雖百代(世)可知也」⑤,襲用《論語》「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不過孔子的話只是理想,柳宗元卻至少有唐代作證。「有理(治)人(民)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治)人(民)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⑨,是說明「秦之事蹟」的。第一語「理(治)人(民)之制」就指的郡縣制;可是郡邑無權。第二語「理(治)人(民)之臣」泛指賢能之士;賢能不在位,守宰不得人。「幸而不起,則削其半;削其半,民猶瘁矣」⑩,「削其半」是被朝廷「削其半」,「民猶瘁矣」是說那被削的一半的人民在被削以前,和那未被削的一半的人民,總之是吃苦的。「將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民)之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其封略」⒁,前二語只是「為施政的便利,求制度的一貫」的意思。——以上是句。「所伏必眾」②,伏,服也。「圜視而合從」④,「圜視」出在賈誼的《治安策》裡,就是「睜圓了眼看著」,表示驚愕的神氣;「合從」借用六國合從的事蹟,表示「叛秦」的意思。「戚之而已」⑩,戚,憂也,又憤恨也。這些是「實詞」。「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後畏」②,兩「之」字泛指上句裡「所伏」的人——指其中的有些人。「秦制之得,亦以明矣」⑤,「以」和「已」通用。「私其力於己也,私其衛於子孫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盡臣畜於我也」⒀,四「其」字都相當於白話的「那」字。這些是「半實詞」。「彼其初與萬物皆生」②,「其」等於「之」;這裡用較古的「其」,是鄭重的語氣。「秦有天下,裂都會而為之郡邑,廢侯衛而為之守宰」④,兩「之」字也只是增強語氣的詞。「及夫大逆不道」,「及夫郡邑,可謂理(治)且安矣」⑩,兩「及夫」都是「至於」的意思,但第一個指時間說,第二個指論點說。「且漢知孟舒于田叔……」⑩,「且」只是發端詞,和「夫」字一樣。這兒用「且」,也許是有意避開上面兩個「及夫」裡的「夫」字——那兩個「夫」字可是增強「及」字的語氣的。這些是「虛詞」。

  篇中除襲用《論語》一句外,還襲用賈誼《過秦論》和《六代》、《五等》兩論的詞句不少。如「秦有天下」一節④,便多出於《過秦論》。其中「負鋤梃」二語上文已論。「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游,攝製四海,運於掌握之內」,也是檃括《過秦論》的詞句。《過秦論》說「秦孝公據殽函之固,擁雍州之地,……有席捲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併吞八荒之心」,又說「及至始皇,奮六世之餘烈,振長策而禦宇內,吞二周而亡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執敲撲以鞭笞天下」,都是這四語所本——這兒「六合」這個詞是很妥貼的。《六代論》論漢景帝時七國之亂,有「所謂『末大必折,尾大難掉』」一語。這是引用《左傳》,本篇用「末大不掉」③,大約還是《六代論》的影響。這兒將原來兩語合為一語,自然是求變化。但「末大必折」本說樹木枝幹太大,根承不住,是會斷的。現在這樣和另一語拼合起來,各存一半,便不但失去原來兩語的意義,而且簡直是語不成義了。篇中「矯秦之枉,徇周之制」⑤,出於《五等論》的「漢矯秦枉」「秦因循周制」;而「不數載而天下大壞,其有由矣」④的句調也出於同論的「周之不競,有自來矣」——這兩句都是總冒下文的。《六代論》的作者曹冏是魏少帝的族祖。那時少帝年幼。曹冏曆舉夏殷周秦漢魏六代的事蹟,主張封建宗室子弟,「強幹弱枝,備萬一之慮」,作成此論,想感悟當時的執政者曹爽。曹爽沒有採納他的意見。此論純為當時而作。《五等論》論「八代之制」,「秦漢之典」——「八代」指五帝三王而言。陸機是說古來聖王立「五等」治天下,「漢矯秦枉,大啟侯王,境土逾溢,不遵舊典」,於是乎有「過正之災」,卻」非建侯之累」。他也是封建制的辯護人,可是似乎純然出於歷史的興趣,不關時政。本篇只引周秦漢唐的事蹟,韓愈所謂「證據今古」,跟曹的重今,陸的述古,都是同而不同;柳宗元的態度是在曹、陸之間。

  封建制郡縣制的得失,主要的是中國實際政制問題,不獨漢唐為然。明末的顧炎武還作了九篇《郡縣論》。他說:「知封建之所以變而為郡縣,則知郡縣之敝而將複變。然則將複變而為封建乎?曰,不能。有聖人起,寓封建之意於郡縣之中,而天下治矣。」又說:「封建之失,其專在下,郡縣之失,其專在上。……有司之官凜凜焉救過之不給,以得代為幸,而無肯為其民興一日之利者。民烏得而不窮?國烏得而不弱?」他主張「尊令長之秩,而予之以生財治人之權,罷監司之任,設世官之獎,行辟屬之法——所謂寓封建之意於郡縣之中」(論一)。我們看了他這番話,也許會覺得不倫不類,但他也是沖著時代說的。那時流寇猖獗,到那裡打劫那裡,如入無人之境一般;守土的「令長」大都聞風逃亡,絕少盡職抵抗的人。顧炎武眼見這種情形,才有提高令長職權,創設世官制度那番議論。就是我們民國時代,在國民革命以前,也還有過聯省自治和中央集權的討論,參加的很不少,那其實也在封建制和郡縣制的得失的圈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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