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朱自清 > 讀書指導 | 上頁 下頁
柳宗元《封建論》指導大概(1)


  封建論

  ①天地果無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民)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則孰為近?曰,有初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而莫能去之。蓋非不欲去之也,勢不可也。勢之來,其生人(民)之初乎?不初,無以有封建;封建非聖人意也。

  ②彼其初與萬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無毛羽,莫克自奉自衛;荀卿有言:「必將假物以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爭。爭而不已,必就其能斷曲直者而聽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眾;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後畏;由是君長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為群。群之分,其爭必大,大而後有兵有德。又有大者,眾群之長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屬。於是有諸侯之列。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諸侯之列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封。於是有方伯、連帥之類。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連帥之類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人(民)。然後天下會於一。是故有裡胥而後有縣大夫,有縣大夫而後有諸侯,有諸侯而後有方伯、連帥,有方伯、連帥而後有天子。自天子至於裡胥,其德在人(民)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

  ③夫堯舜禹湯之事遠矣,及有周而甚詳。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設五等,邦群後,布履星羅,四周於天下,輪運而輻集,合為朝覲會同,離為守臣捍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禮傷尊,下堂而迎覲者。曆于宣王,挾中興復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魯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厲,王室東徙,而自列為諸侯矣。厥後問鼎之輕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誅萇弘者有之。天下乖戾,無君君之心。余以為周之喪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諸侯之盛強,末大不掉之咎歟?遂判為十二,合為七國,威分於陪臣之邦,國殄于後封之秦。則周之敗端,其在乎此矣。

  ④秦有天下,裂都會而為之郡邑,廢侯衛而為之守宰,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游,攝製四海,運於掌握之內。此其所以為得也。不數載而天下大壞,其有由矣:亟役萬人(民),暴其威刑,竭其貨賄,負鋤梃謫戍之徒,圜視而合從,大呼而成群,時則有叛人(民)而無叛吏。人(民)怨於下而吏畏於上,天下相合,殺守劫令而並起。咎在人(民)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⑤漢有天下,矯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內而立宗子,封功巨。數年之間,奔命扶傷而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遲不救者三代。後乃謀臣獻畫,而離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邑居半,時則有叛國而無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繼漢而帝者,雖百代(世)可知也。

  ⑥唐興,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為宜也。然猶桀猾時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於州而在於兵,時則有叛將而無叛州,州縣之設,固不可革也。

  ⑦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民),適其俗,修其理(治),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遷其秩而已,何能理(治)乎?」餘又非之。

  ⑧周之事蹟,斷可見矣:列侯驕盈,黷貨事戎,大凡亂國多,理(治)國寡。侯伯不得變其政,天子不得變其君。私土子人(民)者,百不有一。失在於制,不在於政,周事然也。

  ⑨秦之事蹟,亦斷可見矣:有理(治)人(民)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治)人(民)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治);酷刑苦役,而萬人(民)側目。失在於政,不在於制,秦事然也。

  ⑩漢興,天子之政行於郡,不行于國,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雖亂,不可變也;國人雖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後掩捕而遷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財,怙勢作威,大刻於民者,無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謂理(治)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漢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馮唐,聞黃霸之明審,睹汲黯之簡靖,拜之可也,複其位可也,臥而委之以輯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賞: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設使漢室盡城邑而侯王之,縱令其亂人(民),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術,莫得而施,黃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譴而導之,拜受而退已違矣。下令而削之,締交合從之謀,周於同列,則相顧裂眥,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則削其半;削其半,民猶瘁矣。曷若舉而移之以全其人(民)乎?漢事然也。

  ⑾今國家盡制郡邑,連置守宰,其不可變也固矣。善制兵,謹擇守,則理(治)平矣。

  ⑿或者又曰:「夏、商、周、漢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謂知理(治)者也。魏之承漢也,封爵猶建;晉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聞延祚。今矯而變之,垂二百祀,大業彌固,何系于諸侯哉?

  ⒀或者又以為:「殷、周聖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當覆議也。」是大不然。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蓋以諸侯歸殷者三千焉,資以黜夏,湯不得而廢;歸周者八百焉,資以勝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為安,仍之以為俗,湯、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於己也,私其衛於子孫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盡臣畜於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⒁夫天下之道,理(治)安,斯得人者也。使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後可以理(治)安。今夫封建者,繼世而理(治);繼世而理(治)者,上果賢乎?下果不肖乎?則生人(民)之理(治)亂未可知也。將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民)之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其封略,聖賢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封建者為之也。豈聖人之制使至於是乎?吾固曰:「非聖人之意也,勢也。」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