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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藥》指導大概(4)


  本篇的節目,大部分是用來暗示故事中人物的心理的。從上文的解析裡可以見出。但在人物、境地、事件的安排上也不忽略。這些也都是意念的發展。第一段和第四段的境地都是靜的,靜到教人害怕的程度。老栓走到街上,「街上黑沉沉的一無所有」;「有時也遇到幾隻狗,可是一隻也沒有叫」③。夜的街真太靜了,忽然來了個不出聲的人,狗也害怕起來,溜過一邊或躲在一邊去了;老栓吃了兩回驚,一半是害怕那地方,那種人,一半也是害怕那靜得奇怪的夜的街。甚至那殺場,也只「似乎有點聲音」,也只「轟的一聲」⑨;這並不足以打破那奇怪的靜。這個靜是跟老栓的害怕,殺頭和吃人血的殘酷應合著的。第四段開場是「層層疊疊」的「叢塚」㉗中間,只放著兩個不相識的女人。那也是可怕的靜,雖然是在白天。所以華大媽和夏四奶奶開始搭話的時候都是「低聲」㉛㉜;「低聲」便是害怕的表現。後來夏四奶奶雖然「大聲」向他的瑜兒說了一番話㉝,但那是向鬼魂說的,也不足以打破那個靜。那時是:「微風早已停息了;枯草支支直立,有如銅絲。一絲發抖的聲音,在空氣中愈顫愈細,細到沒有,周圍便都是死一般靜。兩人站在枯草叢裡,仰面看那烏鴉;那烏鴉也在筆直的樹枝間,縮著頭,鐵鑄一般站著」㉞。那「一絲發抖的聲音」便是夏四奶奶那節話的餘音。後來「上墳的人漸漸增多」,可是似乎也沒有怎樣減除那個靜的可怕的程度。本篇最後一節是這樣:「他們走不上二三十步遠,忽聽得背後『啞——』的一聲大叫;兩個人都竦然的回過頭,只見那烏鴉張開兩翅,一挫身直向著遠處的天空,箭也似的飛去了」。這「竦然的」一面自然因為兩人疑心鬼魂當場顯靈,一面還是因為那墳場太靜了。這個靜是應合著那叢塚和那兩個傷心的母親的。配著第一段第四段的靜的,是第二段第三段的動;動靜相變,恰像交響曲的結構一般。

  小栓的病這節目,只在第二段開始寫得多一些;那是從老栓眼中見出他的瘦。但在本篇前三段裡隨時都零星的穿插著。咳嗽,「肚餓」,流汗,構成他的病象。咳嗽最明顯,共見了六次②⒂⒇㉓㉖;「肚餓」從呼飯見,流汗也是在吃飯的時候;這兩項共同見了兩次⑾㉕。這樣,一個癆病鬼就畫出來了。康大叔是劊子手;他的形狀,服裝,舉動,言談,都烘托出來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他那「像兩把刀」的「眼光」,那「大手」⑧,那「滿臉橫肉」⒅,高興時便「塊塊飽綻」的㉒,已經夠教人認識他了,再加「披一件玄色布衫,散著紐扣,用很寬的玄色腰帶,胡亂捆在腰間」⒅,便十足見出是一個兇暴的流浪漢。他將那人血饅頭送到老栓面前的時候,說的話⑧⑨,以及「攤著」「一隻大手」⑧,以及「搶過燈籠,一把扯了紙罩,裹了饅頭,塞與老栓,一手抓過洋錢,捏一捏」⑨的情形,也見出是一個粗野的人。他到了茶館裡,一直在嚷⒅⒇,在「大聲」說話㉒。他說話是不顧到別人的。他沒有顧老栓夫婦忌諱「癆病」這兩個字。華大媽「搭訕著走開了」,他還「沒有覺察,仍然提高喉嚨只是嚷,嚷得裡面睡著的小栓也合夥咳嗽起來」⒇。第三段末尾,小栓又在咳嗽,「康大叔走上前拍他的肩膀說:——『包好!小栓——你不要這麼咳。包好!』」這都是所謂不顧別人死活,真粗心到了家。他又是個唯我獨尊的人,至少在這茶館裡。那花白鬍子誤會了「可憐」的意思,他便「顯出看不上他的樣子,冷笑著說,『你沒有聽清我的話』」㉕。在本篇裡,似乎只有康大叔是有性格的人,別的人都是些類型。本篇的題旨原不在鑄造性格,這局面也是當然的。

  第三段裡茶客們和康大叔的談話是個難得安排的斷片或節目。這兒似乎很不費力的從正題旨引渡到副題旨,上文也已提到了。談話本可以牽搭到很遠的地方去;但是慢慢的牽搭過去,就太不「經濟的」。這兒卻一下就搭上了。副題旨的發展裡可又不能喧賓奪主,冷落了正題旨。所以康大叔的話裡沒將老栓撂下;小栓更是始終露著面兒。茶客參加談話的不能太多,太多就雜亂了,不好收拾了;也不能全是沒露過面的,不然前後就打成兩橛了。這兒卻只有三個人;那駝背五少爺和花白鬍子是早就先後露了面的⒀⒄,只加了那「一個二十多歲的人」㉔。「這些人都恭恭敬敬的」⒆「聳起耳朵」㉒聽康大叔的話。「恭恭敬敬的」,也許因為大家都有一些害怕這個粗暴的人;「聳起耳朵」,因為是當地當日的新聞,大家都愛聽。——那花白鬍子去問康大叔的時候,「低聲下氣的」㉑,也是兩方面都有點兒。這樣,場面便不散漫,便不漏了。但是談話平平的進行下去,未免顯得單調。這兒便借著「可憐可憐」那句話的歧義引出一番波折來。康大叔「冷笑著」對花白鬍子說明以後,「聽著的人的眼光忽然有些板滯;話也停頓了」㉕。這是討了沒趣;是滿座,不止那三個人。可是花白鬍子和那二十多歲的人「恍然大悟」,將罪名推到那革命黨身上以後,大家便又輕鬆了,——不是他們沒有「聽清」康大叔的話,是那革命黨「發了瘋了」,才會說那樣出人意外的話。於是「店裡的坐客便又現出活氣,談笑起來」。但這個話題也就到此而止。那悟得慢一些的駝背五少爺「點著頭說」的半句「瘋了」,恰巧是個尾聲,結束了這番波折,也結束了這場談話。

  詞句方面,上文已經提到不少,還有幾處該說明的。第一段末尾,「太陽也出來了;在他面前,顯出一條大道,直到他家中。後面也照見丁字街頭破匾上『古□(原文此處為「□」)亭口』這四個黯淡的金字」。這些並不是從老栓眼裡看出;這是借他回家那一條大道描寫那小城市。匾已破了,那四個金字也黯淡了;其中第二個字已經黯淡到認不出了。這象徵著那小城市也是個黯淡衰頹的古城市;那些古舊的風俗的存在正是當然。第二段小栓吃下饅頭,「卻全忘了什麼味」⒂。他知道這是人血饅頭,「與眾不同」,準備著有些異味;可是沒有,和普通的燒饅頭一樣。燒饅頭的味是熟習的,沒有什麼特別值得注意,所以覺得「全忘了什麼味」。這兒小栓似乎有些失望似的。第三段「這康大叔卻沒有覺察」⒇,「康大叔」上加「這」字是特指。「康大叔」這稱呼雖已見於華大媽的話裡⒇,但在敘述中還是初次出現,加「這」字表示就是華大媽話裡的那個人,一方面也表示就是那兇暴粗野的流浪漢劊子手。又,「夏三爺賞了二十五兩雪白的銀子」,是官賞了他銀子。第四段夏四奶奶「見華大媽坐在地上看她,便有些躊躇,慘白的臉上現出些羞愧的顏色;但終於硬著頭皮,走到左邊的一座墳前,放下了籃子」㉙。這兒路的「右邊是窮人的叢塚」,小栓的墳便在其中,「左邊都埋著死刑和瘐斃的人」㉓。夏四奶奶窮,不能將兒子埋在別處,便只得埋在這塊官地的左邊墳場裡。她可不願意人家知道她兒子是個死刑的犯人。她「天明未久」㉔,就來上墳,原是避人的意思。想不到華大媽比她還早,而且已經上完了墳,「坐在地上看她」。這一來她兒子和她可都得現底兒了。她躊躇,羞愧,便是為此。但既然「三步一歇的走」來了㉙,那有回去的道理,到底還是上墳要緊,面子上只好不管了;所以她「終於硬著頭皮走」過去了。後來她「大聲」說的一番話㉝,固然是給她兒子說的,可也未嘗沒有讓華大媽聽聽的意思,——她兒子是讓人家「冤枉了」「坑了」,他實在不是一個會犯罪的人。第四段主要的是夏四奶奶的動作。這裡也見出她的親子之愛,她的(和華大媽的)迷信。但本段重心還在那個花圈上。魯迅先生有意避免「花圈」這個詞,只一步一步的烘托著。從夏四奶奶和華大媽的眼睛裡看,「紅白的花……也不很多,圓圓的排成一個圈,不很精神,倒也整齊」。又從夏四奶奶嘴裡說:「這沒有根,不像自己開的!」㉟這似乎夠清楚了。可是有些讀者總還猜不出是什麼東西。也許在那時代那環境裡,這東西的出現有些意外,讀者心理上沒有準備著,所以便覺得有點晦。若是將「花圈」這個詞點明一下,也許更清楚些。夏四奶奶卻看得那花圈有鬼氣,兩回「自言自語的說」,「這是怎麼一回事呢?」㉝㉞但她的(和華大媽的)迷信終於只是迷信,那烏鴉並沒有飛上她兒子的墳頂,卻直向著遠處的天空飛去了。

  魯迅先生關於親子之愛的作品還有《明天》和《祝福》,都寫了鄉村的母親。她們的兒子一個是病死了,一個是被狼銜去吃了;她們對於兒子的愛都是很單純的。可是《明天》用親子之愛做正題旨;《祝福》卻別有題旨,親子之愛的故事只是材料。另有挪威別恩孫Björnson的《父親》,有英譯本和至少六個中譯本。那篇寫一個鄉村的父親對於他獨生子的愛,從兒子受洗起到準備結婚止,二十四五年間,事事都給他打點最好的。兒子終於過湖淹死了。他打撈了整三日三夜,抱著屍首回去。後來他還讓一個牧師用兒子的名字捐了一大筆錢出去。別恩孫用的是粗筆,句子非常簡短,和魯迅先生不同,可是不缺少力量。關於革命党的,魯迅先生還有著名的《阿Q正傳》,那篇後半寫著光復時期鄉村和小城市的人對於革命黨的害怕和羡慕的態度,跟本篇是一個很好的對照。這些都可以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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