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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的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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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的使命是非常偉大而且光榮的。在人類未有系統的知識之前,文學就在他們當中佔有極雄厚的勢力了。初民所具有的知識,在現在已泯滅無遺;但是他們的抒情詩,的傳說,的史詩,卻還傳誦不衰。在勞動社會中,他們多半是沒有受過教育的。同他們講哲學、講科學,他們都覺得淡泊無味,格格不相入。如果講述文學作品給他們聽,他們就要手舞足蹈,嬉笑流涕,而不自禁了。總之:無論如何不開化的民族,如何沒有常識的人們,只有不受乃至擯斥,反對別的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的光明的,卻從來沒有對於文學不受感化的。文學成了他們精神上的唯一慰藉者。他們對於文學的興趣真是高極了。且不惟成人如此,兒童更是厲害。中國兒童看《西遊記》、《封神傳》的熱心比課本不知高得多少倍呢! 文學的效力——影響——是如何的偉大呀!因其影響之大,斯其所負的使命重要而且光榮。 在近代社會制度底下,文學的使命似乎被大家都認錯了,有的人把文學的工作劃在工業的水平線上。他們當文學是一種職業,想以筆代農具或機械。終日伏案疾書,求其作品能迎合社會的心理,以換得麵包與牛油。如此,簡直把文學視為一種純粹的實際的,經濟的藝術了。有的人又把文學當作著作家求名的工具。散文與詩歌與戲劇不過是一種媒介物,能實現他們的在世界上的名望的。他們著作,著作,為自己的名譽而著作。無論他們成功的遲早,或竟不得成功,這種思想卻是他們從事文學的最大的動機。這不過是自私心的表現罷了,對於文學的偉大使命的所在,他們實沒有夢見。有的人——最大多數的人——又以為文學的目的是在給快樂于讀者,使讀者得有美感的。這句話也許有一點對。但也未免太把文學的使命看輕了。文學的作用固不僅在給快樂、給美感呀!就是詩,一般人所謂為純粹的美文的,這種目的也不過是她的副動力。至於大部分的散文,則更不多有以此為動機的了。又有人說,文學的目的就在於自己表白。作者內心的思想與情緒,常常突突的要求表現。文學就是他們所表現於外之內心的思想與情緒。他們不知道什麼金錢,什麼名譽,什麼讀者的快樂,他們只要把自己所想的,所感的寫出來而已。如此,文學就成了一種人們的內心的自傳了。這雖比文學的商品觀,消遣觀好些,高尚些,然而終帶著自私的色彩,把文學太為個人化了。 文學的使命,偉大的、光榮的使命,卻全不在此。亨德(Hunt)在他的《文學的原理與問題》上說:文學的真使命有四: (一)偉大的思想或原理的承認、含孕、並解釋。 (二)時代精神的正確解釋。 (三)人性對於他自己與對於世界的解釋。 (四)高尚理想的表現。 據他的意思,第一層是說作者應該把他的獨創的思想表現在文學裡,此不惟他自己得有發言的機會,並且也對於人間的真理增加了些數量。無論那一種文學作品,只要它不是十分壞的,總包孕有作者自己的思想在裡面。第二層是說,文學是解釋時代的精神的,但在衰微的時期,作家于時代精神以外,同時須具有改造時代精神的思想。不僅是無誤的表現與解釋它而已。第三層是說,文學的要務在於表現內部的個人的生活。在這個地方,文學就是心理學;它表現人心的好與壞的想念,樂與憂,強與弱,光榮與羞恥的情感。第四層是說,在現在商業的實利的時代中,人們所缺乏的乃是精神上的高尚的理想。文學應該把這種超逸的理想灌輸給大家,使他們不致沉淪於實利主義而忘返。 亨德的話,我很贊成。文學的偉大的使命大概可以包括於他所舉的四層。不過他未免有些太偏重於理性方面了。他看思想太重,而於情緒卻一個字也沒有提起。我以為文學中最重要的元素是情緒,不是思想。文學所以能感動人,能使人歌哭忘形,心入其中,而受其溶化的,完全是情緒的感化力。文齊斯德(Winchester)以為文學的職務,在輕而易讀,而不使人費思索之力;而純以作者的情感來引起讀者的情緒。我極以為然。 把亨德所舉的四層,可以改之如下:(一)個人的思想與情緒的表現。(二)對於時代的環境的情緒的流露。(三)人性的解釋。(四)飄逸的情緒,與高尚的理想的表現。總括一句話,文學的真使命就是:表現個人對於環境的情緒感覺。欲以作者的歡愉與憂悶,引起讀者同樣的感覺。或以高尚飄逸的情緒與理想,來慰藉或提高讀者的乾枯無澤的精神與卑鄙實利的心境。 更簡括的說一句話,它的使命就是:擴大或深邃人們的同情與慰藉,並提高人們的精神。 現在的世界是如何殘酷卑鄙的世界呀!同情心壓伏在殘忍冷酷的國旗與階級制度底下,竟至不能轉側。而人們的高潔的精神,廓大的心境也被卑鄙的實利主義,生活問題泯滅消減而至於無有。救現代人們的墮落,惟有文學能之。 文學的使命是如何的重大呀!光榮神聖的文學家,你們應該如何的擔負這個重大的使命呢?文學是決不僅給膚淺的快樂于讀者的,決不僅發表個人的心境的。以金錢以名譽為目的而投世人之所好,給膚淺的快樂于讀者的人,不惟污辱這個偉大光榮的文學的使命,而且也污辱他們自己的人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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