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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字的繁簡


  文字的繁簡,本來不成其為問題。但我們為古文家法的遺毒所中已深已久,卻要把這個問題不能不當作問題來討論。

  沒有人會想到把矮人用機械力拉長了的,也沒有人會用刀斧把長人砍去了頭顱或腿部使之短些的。然而對於文章,卻偏要以「短」為尚。

  十幾萬字的一部長篇小說和二十個字的一首五絕,同樣的都是一篇完整的作品,不能以其短而增之,也不能為其長而減之。凡為名著,都是「增之一分則太長,減之一分則太短」的。既不該畫蛇添足,又豈宜削足適履。或可更徹底的說:除了短詩和小品之外,文學作品都是以繁為尚。在近代長篇小說裡,我們見到了文士們描寫的技巧的如何進步。

  有人批評王充《論衡》,以為文字冗長,不精彩。然而《論衡》的冗長,卻正是他的「說理明暢」的特點之所在。假如《論衡》變成了《論語》式的,或仿《論語》的揚子《法言》式的一部書,那還有什麼價值呢?

  古文家為了要求文章的整練肖古,要擬仿古人,強學其皮毛,徒求其形似——故提出一個「簡」字來,極力的鼓吹著。韓愈的古文運動,不單是反抗六朝以來的對偶的駢體文,也是排斥著冗長而浮華的佛教文學及其他「繁」文的。歐陽修復活了古文運動的時候,便也教人為文須從「簡」字下手。有人曾把他的一件事當作示範的說著:他有一篇文章,初寫成時有一千多字。他將這篇東西貼在牆上,天天對之讀念,每天都要刪去幾個字。後來只剩下五百多字,他方才自認為滿意。又有一個傳說,是幾個古文家同作一個文題,一個人寫了二千多字,一個人只寫幾百個字。而多寫了若干字的那個人愧然的拜服於那位寫「簡」文的人之前。

  這一類的故事,都暗示著後來的人,凡為古文便必須力從簡古下手。凡懂得古文義法的人,都知道怎樣的去模仿《左傳》,《史記》的文章。而所謂歸批《史記》也者,卻是那樣的一章一節,一段一句的鉤勒,批判著,欲「天下士」胥入其彀中。

  這樣,不顧文章的內容,不管所寫的是什麼東西,一味的只以「簡」為第一要義;於是所謂「文學」的散文,便永遠不會走上正道的了。

  虧得那些正統派的古文家們,總是鄙夷戲曲、小說為小道,為不登大雅之堂的東西,而不一措手,不一著眼,所以還能夠有洋洋百回的《三國》、《水滸》、《紅樓》和三五十出的《還魂》、《玉簪》、《紅梨》的名作產生出來。否則,如以寫古文之義法來部勒或支配小說、戲曲,則小說、戲曲的生命,早已被其摧殘盡了。

  林琴南先生雖是一位服膺桐城義法的古文家,他卻有膽識,敢於用古文去譯長篇小說,而且還再三的慨歎于史各得、狄更司文章的微妙,特別提出他們善於用「繁」,能夠把幾位人物,十幾天內的故事,敷衍成數十百萬字;而《左傳》、《史記》寫數十年間事的數十人物,卻只是寥寥的數千百語。在這裡,他看出了中國古文的不及西洋文學最重要的一點。

  這確是他識見高邁處。算是古文家第一次的打破義法,為「外人」張目。而因此,林琴南便永遠的被桐城派的嫡傳的人物(?)目為「非我族類」,諡為「野狐禪」——雖然他是那樣的在為古文作宣傳,而自附於桐城系統裡。

  其實,當古文家明目張膽的在提倡古文的「簡古」運動的時候,也未嘗沒有人反抗他們。顧炎武《日知錄》論「文章繁簡」的一則,是極為明瞭透切的。吳文祺先生為我們寫的那篇《論文字的繁簡》也已把我們所要說的話都說了。

  如果就「修辭」的一方面說來,「辭達而已矣」,「不論繁與簡也」。如何能夠成為一篇沒有疵病的文章,那是有許多必要的條件的,決不能以「繁」「簡」二字來判定其好壞。果欲求簡,則莫如一字不寫。這豈不成為世間最簡的文字麼?

  有人鼓吹日報上文字,要改用白話文。他的理由之一是,白話文並不比文言文繁冗,而且只有更簡約。這是針對了報館老闆們怕改了白話文而要增加篇幅的心理而「對症下藥」的。「不足為訓也」。其實日報記事之所以懨懨無生氣,其病源不僅在記事有公式,什麼:言寒必「朔風刺骨」,記私奔必「雙宿雙飛,儼若鴛鴦」,而且還在求簡。他們只是記帳人,他們的新聞,只是賬簿式的記事,換一句話說,便是,只有記述,沒有描寫。這便是深中了古文家求簡之毒的,或可以說是沒有寫文章能力或描寫一件故事的能力的記者們之遁跡的所在。因為搖筆即來的「火光燭天」,「大地銀裝」,寫來多末方便。挖空心思去想像一個慘怖的火場的景色,或一場新雪的新鮮的感覺,是傻瓜們做的笨重的工作。

  所以今日新聞之改革,其必須改用白話文做記事,是無可懷疑的。而其改用白話文之最重要理由之一,便是打破了用文言文的苟簡的公式化的記事,而注重於有描寫的新聞記事的新的道路。如果要把緊要新聞,寫得生龍活虎似的活潑生動,那自然是必須趨重於描寫的,換言之,便必然的要「繁」,要「盡態極妍」的在描狀著。我們必須揭發事實的真相,無須乎欺騙與誘勸。報館老闆們如果感覺到讀者們有必須讀活潑生動的新聞的需要時,為了維持他們的銷路,他們必定會不惜犧牲其篇幅以刊登「繁」文的記事的。

  同樣的,除了小品和短詩之外,求繁差不多是近代文學的特色之一。用數十百萬字,寫一個人一天之內的心理的變化,也不會有人以為繁的。而吳承恩原本《西遊記》,其繁處卻遠勝於朱鼎臣、楊致和的刪改本。如果有人把《紅樓夢》刪成兩三萬字的節本,豈不是精華全去,糟粕徒存!所謂近代的短篇小說,也不僅以短為尚。許多重要的短篇小說,往往是在二三萬言以上的。

  所以,我們如果要文壇走上了大道,要有偉大的名著出現,那必須提倡一個「繁」字;至少也要掃除了求「簡」的心理。簡便是陋,便是苟。要文章寫得不苟、不陋,那必定得用心在「繁」字上用工夫。

  原始的歷史,以數字,數十字,記人的一生。今日的小說卻把一日的故事寫成數十萬言。這到底是進化呢,還是退化呢?可不煩言而便能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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