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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公案劇」產生的原因及其特質(3)


  三 元代公案劇產生的原因

  所以元代公案劇多量的產生,實自有其嚴重的社會的意義在著的。我們不要忘記了元代是蒙古人統治中國的一個時代。他們把居住於中國的人民分別為左列的四個等級:

  (一)蒙古人,那是天之驕子,貴族,最高的統治者;
  (二)色目人,包括回回人及其他西方諸民族的人民在內;他們為了被征服較早;所以蒙古人也利用之,作為統治中國的爪牙;
  (三)漢人,包括北方的人民,連金人也在內;
  (四)南人,即江南的人民,最後臣服於他們的。

  南人是最倒黴的一個階級,是聽任蒙古人、色目人的踐踏、蹂躪而不敢開口喊冤的一個被統治、被壓迫的階級。

  而蒙古人、色目人,又是怎樣的不懂得被征服者們的風俗、習慣,不明了他們的文化,甚至大多數的統治者,都是不明白中國的語言文字的。

  叫那大批的虎狼般的言語不通的官僚們,高高在上的統治著各地的民眾,怎樣的不會構成一個最黑暗、最恐怖的無法律、無天理的時代呢?

  即有比較賢明些的官吏們,想維持法律的尊嚴,然而他們卻不能不依靠著為其爪牙的翻譯或胥吏的。那一大批的翻譯和胥吏,其作惡的程度,其欺淩壓迫平民們的手段,是常要較官僚們厲害數倍,增加數倍的。

  這樣的情形,即以翻譯吏支配著法庭的重要的地位的情形,是我們以今日之租借地的法庭的情形一對證便可明白其可怖的程度的。

  下面的一段故事,已不記得那一部筆記裡讀到了,但印象卻深刻到至今不曾暗淡了下來!

  在元代,僧侶們的勢力是很大的。有一部分不肖的奸僧們便常常的欺壓良民。某寺的住持某某,廟產不少,收入頗豐,便以放債為業。到期不還的,往往被其淩迫不堪。有一天,許多債戶到他那裡請求寬限。但他堅執不允,必求到官理訴。眾人便不得已的和他同上官衙。其中有幾個黠者,卻去求計于相識的翻譯。翻譯吏想了一會之後,便告訴他們以一個妙策:每個債戶都手執香枝,一個空場上預先搭好了一個火葬堆。眾人擁了那位住持到衙門裡去。問官是不懂漢話的,全恃翻譯吏為之轉譯。那位住持向他訴說眾債戶賴債不還的情形,並求追理。那個翻譯吏卻把他的話全都擱了下去,另外自己編造了一段神談,說:那位住持是自知涅槃之期,特來請求允許他歸天的,所以眾人都執香跟隨了他來。問官聽了這,立刻很敬重的允許其所求。於是,不由那位住持的分說,爭辯,眾人直擁他向火葬場走去,還導之以鼓樂,生生的把這位債主燒死了。而那位問官,還被蒙在鼓裡,以為他管下真的出了一位聖僧!

  這故事未免太殘忍,但可見翻譯吏所能做的是怎樣的倒黑為白的手段!

  在這種黑無天日的法庭裡,是沒有什麼法律和公理可講的。勢力和金錢,便是法律的自身。

  所以,一般的平民們便不自禁的會產生出幾種異樣的心理出來,編造出幾個型式的公案故事:

  第一型是清官斷案,不畏勢要權豪;小民受枉,終得於直。這是嚮往於公平的法律,清白的法官的心理的表現。正像唐末之產生俠士劍客的故事,清初遺民之向慕梁山水滸的諸位英雄們的事蹟的情形一般無二。這是聊且快意的一種舉動。

  第二型是有明白守正的吏目,肯不辭艱苦,將含冤負屈的平民,救了出來。這也許在當時曾經有過這一類的事實。饑者易為食,渴者易為飲。他們便誇大張皇其事而加以烘染、描寫。這也正是以反證出那一班官僚們是怎樣的「葫蘆提」,而平民們所嚮往的竟是那樣的一種精明強幹的小吏目們!

  基於這兩點,元代的公案劇,其內容、其情調,便和宋代話本裡的公案故事有些不同,也便和明以來的許多「公案集」像《廉明公案》、《海剛峰公案》、《包公案》等等,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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