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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論(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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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文學史的目的既明,則其所敘述的範圍,當然很明白的便可以知道。蓋文學史所敘述的並不是每一部文學的作品,而是每一部最崇高的不朽的名著。但也不能沒有例外,有許多文學作品,其本身雖無甚內容,也無甚價值,卻是後來許多偉大作品的祖源。我們由流以溯源,便不能不講到它們;且這類材料,不僅僅論述一個文體的生長與發展所必須敘及,即說到要由文學上明瞭那個「時代」,也是絕好的資料。又有許多已成為文學史上爭論之焦點的東西或史料,或曾在文學史上發生過重大的影響,成為一支很有影響的派別與宗門的,例如「西昆體」詩、「江西派」詩等等,卻也不能不講述。——即使其內容是較空虛的,那些作品之所以產生與發展而成為一個宗門,一個大支,當然也自有其社會的背景與根據。 但於上述者外,文學史所講敘的範圍,在實際上也許更要廣大。原來文學這個名詞所包含的意義,本來不是截然的明白曉暢,像科學中之物理學、植物學等一樣的。有許多低級趣味的讀物,像通俗的小說、劇本之類,表面上雖亦為文學的一部分,實際上卻不能列入「作者之林」。但像許多科學上、史學上的名著,有時卻又因其具有文學趣味的關係,而也被公認為文學上的名著。例如莊子、荀況的哲學著作,司馬遷的《史記》,班固的《漢書》,酈道元的《水經注》等都是。 《通鑒綱目》,綱目體史書,南宋朱熹撰。朱熹依據《資治通鑒》、《舉要曆》等書,本儒家綱常名教,簡化內容,編為綱目。 但一般人對於這種取捨卻常覺得很難判斷。《史記》、《漢書》可以算是文學,為什麼《通鑒綱目》之類又不能算是文學呢?我們有何取捨的標準呢?我們知道文學與非文學的區別,其間雖無深嶄的淵阱隔離著,卻自有其天然的疆界;在此疆界內者則取之,在此疆界外者,則舍之。 這個疆界的土質是情緒,這個疆界的土色是美。文學是藝術的一種,不美,當然不是文學;文學是產生於人類情緒之中的,無情緒當然更不是文學。 因了歷來對於文學觀念的混淆不清,中國文學史的範圍,似乎更難確定。至今日還有許多文學史的作者,將許多與文學漠不相干的東西寫入文學史之中去,同時還將許多文學史上應該講述的東西反而撇開去不談。 最早的幾部中國文學史簡直不能說是「文學史」,只是經、史、子、集的概論而已。而同時,他們又根據了傳統的觀念——這個觀念最顯著的表現在《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裡——將純文學的範圍縮小到只剩下「詩」與「散文」兩大類,而於「詩」之中,還撇開了「曲」——他們稱之為「詞餘」,甚至撇開了「詞」不談,以為這是小道;有時,甚至於散文中還撇開了非「正統」的駢文等東西不談;於是文學史中所講述的純文學,便往往只剩下五七言詩、古樂府以及「古文」。 我們第一件事,便要先廓清許多非文學的著作,而使之離開文學史的範圍之內,回到「經學史」、「哲學史」或學術思想史的它們自己的領土中去,同時更重要的卻是要把文學史中所應述的純文學的範圍放大,於詩歌中不僅包羅五七言古律詩,更要包羅著中世紀文學的精華——詞與散曲;於散文中,不僅包羅著古文與駢文等等,也還要包羅著被罵為野狐禪等的政論文學、策士文學與新聞文學之類;更重要的是,於詩歌、散文二大文體之外更要包羅著文學中最崇高的三大成就——戲劇、小說與「變文」(即後來之彈詞、寶卷)。這幾種文體,在中國文壇的遭際,最為不幸。他們被壓伏在正統派的作品之下,久不為人所重視;甚至為人所忘記、所蔑視。直到了最近數十年來方才有人在談著。我們現在是要給他們以歷來所未有的重視與詳細的講述的了! 但這種新的資料,自小說、戲劇以至寶卷、彈詞、民歌等等。因為實在被遺忘得太久了的原故,對於他們的有系統的研究與講述便成了異常困難的工作。我們常常感覺到,如今在編述著的中國文學史,不僅僅是在編述,卻常常是在發現。我們時時的發現了不少的已被亡佚的重要的史料,例如敦煌的變文、《元刊平話五種》、《永樂大典戲文三種》之類。這種發現,其重要實在不下古代史上的特洛伊(Troy)以及克裡底(Crete)諸古址的發掘。有時且需要變更了許多已成的結論。這種發現還正在繼續進行著,正如一個偉大的故國遺址,還正在發掘的進行中一樣。這使我們編述中國文學史感覺到異常困難,因為新材料的不絕發現,便時時要影響到舊結論的變更與修改;但同時卻又使我們感覺到異常的興奮,因為時時可以得到很重要的新的資料,一個新的刺激,有時,我們自己也許還是一個執鏟去土的從事發掘工作的人。 【克裡底,今通譯克裡特,位於地中海東部,是古代愛琴文明的發源地,歐洲最早的古代文明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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