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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的小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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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知半解的「詩話」 北河沿的兩岸,積雪還未全消,我和思永從東華門到鐘鼓寺,沿途喋喋雜談。思永說:「你初到北京的時候,我們倆兒一塊做詩,一塊玩耍,從沒有吵過嘴。這一個月來,卻沒有一次會面不吵嘴。這究竟是什麼理由呢?」我笑著答他:「吵嘴的多寡,可以看出感情的深淺。感情愈深,吵嘴的時候也愈多。」 我的「沒一次會面不吵嘴」的思永到天津去了半年多了!這幾句無聊的的閒談,卻時常雲煙般的在我的心頭湧起。思永在我的朋友當中,是一個成見最深而且脾氣最大的人。(我的朋友當中最溫和而且沒有脾氣的是圭貞。)他最富於批評的精神和獨立的眼光。我和思永談到旁的問題,意見幾乎沒有一點相同;但對於文學的意見卻差不多。我們倆兒一樣的厭惡那些虛偽的空幻的描寫家庭的愛的小說,一樣的厭惡那些糊塗的新名詞,滿紙的神秘詩,一樣的厭惡那些結構矛盾的思想膚淺的劇本! 一天,我問思永:「你近來為什麼不做詩?」他說:「我嗎,要詩來找我,我不去找詩。」我當時很受了他這兩句話的感動。我們中國的詩人平常總把詩當作一種消遣品,把詩當作一種發牢騷的工具:喝酒醉了,拿起筆來做幾首詩;聽妓女唱小調聽快活了,也拿起筆來做幾首詩;看見戲子生得標緻一點,也拿起筆來做幾首詩。這樣的詩決不會好的!做詩的時候總應該有濃厚的情感。那些遇一件事做一首詩的人,還有什麼情感可說?李白是一個天才絕代的詩人,但是他的全集中只有二十分之一的詩是不朽的;其餘全是到一處寫一首,遇一事寫一首的無聊詩!我們應該尊重詩的價值:詩的價值不在多而在精;一個人一生能夠做得一首好詩,他在詩國也就算是不朽的功臣了! 我們很反對郭沫若的「詩是寫的,不是做的」的話。我們以為熱烈的情感和巧妙的藝術手段是同樣重要的,(Prescott的The poetic Miad二百三十五頁裡面,也曾談到這個問題,可以參看。)單有熱烈的情感而沒有巧妙的藝術手段也不會做出好詩。郭沫若是一個有些做詩天才的人,只可惜他的藝術手段不高,所以《女神》並算不得一部成熟的作品。現在的詩人的不可救藥的大病便是糊裡糊塗的亂寫:有些人一點鐘可以寫五六十首小詩,有些人一天可以寫二三十首長詩,有些人五六天可以寫成一本詩集。我們很誠懇的忠告現在的詩人:詩雖然不能矯揉造作的做,也不可糊裡糊塗的寫! 詩人Rupert Brooke少年的時候,有一句很好的形容他的話,「常常一個球在他的手裡,一本書在他的手裡。」這種精神是很值得崇拜的。我們的朋友汪靜之,是一個「詩謎」的少年:他吃飯的時候想著做詩,睡覺時候想著做詩,甚至於上廁所去的時候也做詩。(《蕙的風》第四頁。)這種精神也很值得崇拜的。不過我總贊成思永的話,要「詩來找我」的時候,方才做詩;要有詩做的時候方才做詩。人是感情的動物。在一方面說來,似乎人人皆可算是詩人;但在另一方面說來,我們卻不希望人人都變成半生不熟的詩人!新文學提倡了幾年,小說和戲劇的創作並不多,但詩集卻一年出了好幾本。有人以為這是懶惰心理的表現。我不敢這樣籠統的批評做詩的人,但我以為大家把詩看作一件容易的事的心理是有的。(我便是其中的一個。)近來最流行的便是小詩。小詩是最難做的,然而我的朋友中卻有人一點鐘能做幾十首。我很想有人做些長詩。吉包生(Gibson)的《日常麵包》似乎也有人曾介紹了一兩首到中國來,但是這類苦痛的呼聲的長詩,似乎並沒有引起做詩的朋友們的注意。我們也承認《繁星》是明珠般的可愛作品;但那些模仿《繁星》的許多小詩,我們只覺得大半是假造的明珠,不值得一看了! 十一,十二,十五,晚十一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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