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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的《國語文學史》


  當蔣君同我做「好朋友」的時候,照例我每月的最後一天拿到薪水以後,總很高興的跑到伊那裡去:「到東安市場去吧,買東西去!」「好吧!你又是去買書,買亂七八糟的書!」伊這麼笑著說了一句,便跟著我走出門了。從伊的宿舍到東安市場並不很遠,所以我們照例是不坐洋車,緩緩地步行走去。我還清楚地記得:那一天,仿佛是小雨初晴,陰沉沉的天氣,北河沿地上的泥土還很濕。伊是穿了皮鞋,新做的八塊大洋一雙的皮鞋,所以只顧昂頭挺胸地走去。我呢,腳上一雙一元八角買來的布鞋已經穿了兩個多月,布面的前後都已經磨破了,在路上一溜一溜的實在是不勝其苦。「到東安市場去買皮鞋吧。有錢只顧買書,自己用的東西全不注意,真是淘氣!」伊似嗔帶笑的說。「好吧!一雙皮靴——八塊大洋,呀,我窮鬼買不起呀!」我們一面談,一面走,不知不覺間已到東安市場了。

  我還記得那一天爭論的結果,皮靴是仍舊沒有買成,照例我在書攤上買了許多新出版的書,伊又到布店裡量了些布,一個月的薪水便用光了。那一天買的幾部書之中,我還清楚記得的,是內中有一本淩獨見編的《國語文學史》——當我在書攤上發見這本書以後,我仿佛同捉著一個賊似的,因為在買書的不多天以前,我在「何往」先生的家裡,「何往」先生一手拿著紙煙,一手執著筆作文,笑嘻嘻的對著桌上的《國語文學史》說:「槽糕,商務印書館竟出版了這樣的書!」那時還有一位朋友也在旁邊,他聽了「何往」先生的高論,便伸手把桌上那本書輕輕地拿走了,我還沒有看見那本書的內容——究竟那個《國語文學史》糟在什麼地方呢?這個問題在我腦中盤旋了好久。現在已經在書攤上發現了這本大著,那有放過它的道理,於是便不問三七二十一把它買了回來。我把這本書夾在皮包裡,好像關著一個賊似的,心中只想回家的時候,仔仔細細拷打它一番!

  不料這本書在我的書架上擱了一個整年多,我自己還沒有親自看過它一次。有一天,一個姓葉的朋友來玩,他要向我借這本書看,我說:「這本書是不值得看的,糟糕!」姓葉的朋友於是沒有借書就走了。過兩天,又有一個姓楊的朋友來玩。他又要向我借這本書看,我說:「罷了,這本書也值得看麼?糟糕!」那位姓楊的朋友也被我說得沒趣的走了。

  幾天以前,曙天因為要選詩,跑到我這裡來借參考書,一眼便瞧見書架上的那本《國語文學史》,伊說:「這本書我拿去!」一面說,一面伊便把書架上的那本書拿到書袋裡去了。我說:「這樣糟糕的書也拿去參考麼?拿去有什麼用處?」

  曙天把這本書拿去看了兩天,便又拿來還我了。伊說:「你說這本書糟糕,究竟錯在什麼地方呢?」——這一問倒把我這個「瘋子」問住了,因為「糟糕」兩個字是「何往」先生口中說出來的,但是,「究竟糟在什麼地方呢?」曙天這個問題,不讀《國語文學史》是不能回答的,所以我當時只好沉默了;因為說來也慚愧,罵了一年,《國語文學史》倒沒有翻過半頁!

  昨天因為一個小問題而生了大氣以後,自己倒在床上也覺得有些無味了。順手到書架上取書,便把淩著的《國語文學史》帶下來。「我雖然沒有詳細的看,可是大略的翻了一翻,覺得它搜集的材料很不少。」(黎錦熙序中語)——我的翻是從後面翻過來的,因為這一本三百五十九頁的大書,我實在沒有留神來從頭翻起。我從後面翻到三百四十六頁,看見有許多「楹聯」,我想「楹聯」也可以入文學史麼?且看這副妙聯:

  大著肚皮容物
  立定腳跟做人

  我當時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試問淩先生,這副妙聯是什麼用意,是罵人還是勸人?再看「育嬰堂」的妙聯:

  我是一片婆心把個孩兒送汝
  你做百般好事留些陰騭與他

  這種妙聯簡直是「糟糕!」試問把「孩兒」丟在「育嬰堂」裡是不是「一片婆心」?試問是不是受經濟壓迫或者是舊禮教壓迫(如私生子)才把「孩兒」丟在「育嬰堂」裡?淩先生,你老如是相信「陰騭」的,我勸你趕快把這本《國語文學史》的版毀掉,省得「貽誤人家子弟」,流毒無窮!

  到了三百三十四頁,淩先生索性把他自己的兩首大作也扯到文學史上來了,我們且恭讀淩先生的兩首大作:

  狂風

  半夜忽然有狂風,
  吹得風戶嘰咕,
  夢中糊塗未細辨,
  驚呼有賊撬牆洞。

  城站酒家

  城站一帶酒家多,
  生意盛衰竟若何。
  爐前如有年少婦,
  可斷酒客必滿座。

  這樣淩先生自己也知道「卑劣得很」的詩,倒要扯在《國語文學史》上來!中國近代就是無詩人可入文學史,也何至於勞及淩先生!後來我又想,人類自私的心是免不了的,假如我來做文學史,一定要把我許多肉麻的情詩都抄在文學史上,也許連從前C君送我的情詩也要抄上去呢。

  我大略把淩先生的《國語文學史》翻了一遍,覺得有很多地方與「何往」先生的大著《國語文學小史》相同。「何往」先生的大著雖未出版,但他的油印本在我這裡也有一本。淩先生在他的自序上說:

  《國語文學史》,胡適之先生已編到十四講了,大可拿來現成用一用,為什麼還要另編呢?這裡面,卻有兩個理由:

  1,他主張從漢朝說起,我卻主張從唐虞說起。

  2,區分時期上,他只分兩期:北宋以前為第一期,南宋以後為第二期。我卻認為必須要分四期:自唐虞到周為第一期,自秦到唐為第二期,自宋到清為第三期,民國以後為第四期。

  這樣說來,淩先生的意見完全與胡先生不同,也許淩先生的意見比胡先生高得多,真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了!」(注,聽說淩先生是胡先生國語講習所裡面所教出來的高足。)老實告訴淩先生罷,上面所說罵你著作「糟糕」的「何往」先生,就是你的大老師胡適之先生!你說你的著作不是抄襲的,我且隨便舉出一段來:

  胡著《國語文學小史》說:

  南唐割據江南,正是兒女文學的老家,故南唐的詞真能纏綿宛轉,極盡兒女文學的長處:後來李後主(煜)亡國之後,寄居汴京,過那亡國的生活,故他的詞裡往往帶著一種濃摯的悲哀。兒女的文學最容易流入輕薄的路上去。兒女文學能帶著一種濃摯的悲哀,便把他的品格提高了。李後主的詞所以能成為詞中的上品,正是因為這個道理。

  淩著《國語文學史》:說(一百四十二頁)

  做兒女戀愛的文學,最容易流入輕薄的路上去,南朝的《子夜歌》,就是好例子。後主在位的詞,也免不了這個毛病。兒女戀愛的文學,能夠避去輕薄,羼入厚重的真摯的悲苦的情操進去,就成詞中的上上品了。後主亡國之後的詞,好過在位時節的詞,就是這個傾向啦!

  這一段我不敢說淩先生抄襲,也許是「賢者所見略同」,——也許還不能算是淩先生的「賊贓賊證」!但是我要問問淩先生:《子夜歌》怎樣「輕薄」?《子夜歌》裡何以沒有「真摯的悲哀的情操」?

  我大略的把淩先生的大著翻了一遍,大概,淩著可分兩部分:一部分是暗暗抄襲胡著《國語文學小史》的,大體上還說得過去,一部分是淩先生自己做的,像漢以前的文學,宋以後的文學幾章內,引證的錯誤,詩詞句讀的荒謬,論斷的離奇,真可令人大笑三日,可惜我沒有許多閑功夫,不能一一替他抄出來!

  寫到這裡,手也酸了。我真傻,這樣熱的天氣,不學郁達夫先生坐在樹底下對著水去,卻在這裡做歪文章同淩先生搗亂,真是何苦來!但是我想,商務印書館現在正登起大廣告,叫高級中學生買淩著《國語文學史》來讀,——我的弟弟正在中學讀書,也許要上淩先生的當了! 白花幾角大洋是小事,把許多似通非通的文學觀念裝到小孩頭腦中去,才真是冤枉呢!我怎樣可不寫篇小文把這個鬼葫蘆插破!我又想,做中國文學史真不容易,謝無量,淩獨見那樣頭腦不清的中國人是沒有做中國文學史資格的,藉耳士(Giles)那樣荒謬的外國人也沒有資格來做中國文學史!著作中國文學史的大業,推來推去,也許不能不推到北京的文豪們的身上!然而文豪們只顧聚餐,在中國做學生也活該倒黴!——也許到我兒子進中學的時代,中國還沒有一部可以讀的文學史出版罷!

  一九二四,八,七。

  (附記)這裡所根據的胡適《國語文學史》,系他初次在教育部的講演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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