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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停業與復工條件


  (一九二六年八月一日)

  七月二十四日廣州市報紙除民國日報[1]與國民新聞[2]外一律停止出版。其停版原因就是因為現象報[3]因其詆毀工人運動被工人罷工而停版,及因為七十二行商報[4]因驅逐要求增加薪水之工人而被罷工停版。報界公會因持北伐期內不許罷工之口號,聯合停業以候官廳解決。一方面因為他們中間不能確信政府會幫助他們,一方面因為他們自己中間有要想出版的,於是聯合停業就破裂了,各報又想恢復出版了。但是工人不答應了,你們報紙可以隨便停業驅逐工人,置工人生活于不顧,自己團結維持不住又要使喚工人回去工作了,你們非答應幾條條件,我們是不上工的。第一,保障工友工作,第二,禁止反動宣傳,第三,因報紙最近借印刷工會名義加價但工人工資未加,故應增加工資。前兩條件是當然的,第三個條件,亦不過是報界公會擅自停業壓迫工人的小小懲戒耳。可是社會上一班站在剝削者的利益上的人們見了報紙停業並不以為不妥,而獨獨于工人提出復工條件就不勝驚愕,不禁搖頭以為工人太不對了。工人失業等生活問題素來未及注意,自己還抱著主人的態度以為工人是可以象僕役一樣地隨便驅逐,所以對於工人提出保障工作條件當然要認為不對了。廣州近來報紙多載反動的宣傳,有組織地宣傳詆毀工農運動,造謠破壞財政,及為反革命派張聲勢,這一種的事實都沒有被注意到,一聞工人要求報紙不得有反動的宣傳,就以為這是工人干涉言論自由,真是無法無天的了。自己對革命失職還要責備人家,對於工人要求增加一點工資,更以為駭人聽聞之事,不想想自己一個月拿多少薪水;自己多拿是認為應當的,因為我有身份,我有地位,我有學問,但是工人他們是天生受苦的,不配增多一點工資供養他的家庭的?一個人不能打消這些錯誤觀點,就不配做一個革命黨員,因為革命黨是革剝削者的命,不是革被剝削者的命的。

  [1]民國日報,即《廣州民國日報》。創刊於1923年6月,初為國民黨廣州師範黨部機關報,1924年10月歸國民黨中央宣傳部管轄,成為國民黨中央機關報。第一次國共合作時期,該報積極宣傳孫中山「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

  [2]國民新聞,即《國民新聞報》。1924年冬創刊于廣州,創辦人胡毅生。該報表面上宣傳民主革命,擁護孫中山的帥府施政,但暗中反對國共合作。孫中山逝世後即公開攻擊共產黨。

  [3]現象報,即《現象報》。1914年創刊于廣州,是與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派有關係的報紙,創辦人郭唯滅。1925年9月24日因報道失實,被責令停刊一周。1926年8月,該報又因刊載工人運動失實,引起報館工人罷工。經調解後接受工人復工條件並向廣州工代會道歉。

  [4]七十二行商報,即《廣東七十二行商報》,1906年9月創刊的一份經濟類報紙,創辦人是具有民主思想的愛國企業家黃景棠。

  (1)原載《人民週刊》第17期,署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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