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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普通智力測驗之內容(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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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測驗中一人所得之分數,系在八種測驗所得之全部分數。據軍隊中情形分等次如左: 分 數 等 次 135-212 A 105-134 B 75-104 C+ 45-74 C 25-44 C- 15-24 D 0-14 D- (2)乙種團體測驗 在美國軍隊中受此測驗者如下:(a)在甲種測驗中成績在D以下者,(b)不識字者,(c)不知英文者。測驗者說明系用手勢,以幾何圖模型在黑板上指示作法。全組包括七種測驗,由測驗者在黑板上舉例指示如左: 第一:迷津測驗——受驗者須溯能通之途徑。 第二:方塊分析測驗——受驗者須報告方塊之數目。 第三:X與O之連組測驗——受驗者須將各組湊完。 第四:形數交替測驗——受驗者須就每數之下,將相當之形象符號加入。 第五:校對數目測驗——受驗者須於相同之兩個數目後面,作一(X)記號。 第六:填圖測驗——尋出缺少部分。 第七:方形分配測驗——在方形內畫線,將方形分成所示之小塊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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