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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筋肉管束力與速率之測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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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筋肉管束力」(motor control)之測驗,普通分兩種:(1)在第一種測驗中,受驗者須阻止運動之進行,此等運動常屬臂或手;(2)在第二種測驗中,受驗者須能作準確之運動。 (1)穩定測驗(steadiness tests) 此類測驗,傅益普魯(Whipple)稱為不隨意的運動測驗(tests of involuntary movement)。蓋此類測驗雖包括一人對於筋肉運動具有自由裁制之能力,而其結果不免受手之不隨意運動或震動所影響也。此類測驗之最佳而足為代表者,為應用傅益普魯穩定測驗器之測驗此器有一金屬板,上有九孔,各孔大小不同。此板自上面起有物持之,其斜度為四十五度。此器與一電氣針及一電氣計算機相連接。受驗者持此電氣針伸入孔中,一觸孔壁,計算機即計算其接觸次數。受驗者最初持此電氣針伸入最大之孔內十五秒鐘,盡力勿使此機觸及孔壁。其次以此伸入較小之孔內,直至表示其能力所能達之最小孔為止。 此測驗分數計算法有兩種:一即合計一人在各孔接觸之總數;其他即于未達若干次接觸之前,只計其在最後一孔接觸之次數,作為等次根據。 實施此測驗時,受驗者如心慌意亂,則難得準確之結果。又此測驗與注意力頗有關係。受驗者如欲獲得良好結果,須專注其心意於所伸入之孔。故測驗時不可有令受驗者分心之事。 (2)制裁運動之能力測驗(tests of ability to control movement) 此類測驗與前類測驗之異點在:此類測驗注重測驗運動自製力之準確程度,不若前類測驗注重阻止運動之能力。此類之測驗甚多,茲舉傅益普魯之目標測驗(aiming or target tests)為例。在此測驗,先備一紙,上印十個十字形,將此紙懸掛牆上。受驗者立於此圖之前,手持鉛筆一枝;持筆之手須垂直於身之旁邊,右肩須與圖中之目標相對。「節奏器」(metronome)移在138處。此器每隔一次之響,受驗者即升其臂,將筆尖點最低之十字形中心。依此將十個十字形之中心點完。完後再重點兩次,共點三十下。其最後分數即各次鉛筆點與中心距離之平均數。 關於制裁運動力之理想的測驗,受驗者須於事前未加以練習;否則吾人不知所得結果系代表低等能量與多次練習,抑代表高等能量與少次練習? (二)「運動歷程之速率」(speed of motor processes),即「筋肉反動之速率」,亦與職業內容及職業上需要有甚大之關係。有幾種職業須有較大之運動速率,始克勝任。如筋肉反動遲鈍之人,欲其在打字,縮寫,鋼琴,及各工廠中管理機器之事,能佔優勢,殊無可望。 (1)輕擊測驗(tapping test) 輕擊測驗有種種實施方法。如用電氣計算機,則可接以置於桌上之金屬板及金屬針,令受驗者以針擊板,驗其速率。如欲獲一繪圖記錄,則可將此板與針接於電氣記時機(electric time marker),此機能將結果繪於紙上。 尚有一簡易方法,即給與受驗者中等軟鉛之鉛筆一枝,白紙一張。使受驗者在某時間內持筆在紙上輕擊作點,愈速愈佳;惟各點不可重複於一處。但受驗者之人數如過多,則用此法者計算黑點時殊繁耳。 此外尚有一法,即備有方格之紙,令受驗者依說明在每方格內作一點或其他記號,此工作亦以愈速愈佳。 庚卜魯(Kemble)嘗創用一種「自來火柴板」測驗("match-board" test)。板上有成列之小孔,各列甚近。受驗者須於三十秒鐘內,將自來火柴塞入各孔。 輕擊測驗有一易於不確之根源,即各人之身長與臂長各有不同是已。故如為團體測驗,則椅之高度或桌之低度須適宜,庶幾可使身體較低或手臂較長者皆得用其自然之手臂運動。如為個人測驗,則以用可以伸縮自如之椅桌為宜。大概受驗者之臂垂直時,其肘須在桌頂之上高一寸。 (2)反動時間測驗(reaction-time test) 反動時間測驗系測驗一人對於某種刺激物發生之後,須若干時間始能喚起其反動作用。此刺激物大半為聲或光。此類測驗所用之器械雖隨工作之性質而異;但就普通言,除電流外,有三件重要器械。(a)第一為供給刺激物之部分;(b)第二為「反動鑰」(reaction key);(c)第三為指時器(chronoscope)。茲依次述之。 (a)刺激器 最常用之刺激為聽覺刺激,觸覺刺激,與視覺刺激。第一二種刺激較易設備,第三種刺激較難設備。設備聽覺刺激,可用「溫德之聲錘」(Wundt sound hammer)。此器須接以電流。如無此器可用,則尋常之電報發聲器亦可代用。所發之聲須清晰,過強過弱之音皆不宜有。 設備觸覺刺激,可用「達蘇亞之感覺測驗器」(Dessoir's sensibilometer)。此器亦用電流,此器打擊人手之部分須磨鈍,勿使受驗者覺痛。此器接觸皮膚與電流交接之間,須經若干時間,故用此器者擊時前後須有相似之打擊。 設備視覺刺激之方法頗多。據顧利非資教授所實驗,則用大卡片作一遮蔽物;在此遮蔽物之後,設一搖擺;擺上掛一六寸寬十寸長之薄銅片,銅片末端作曲線形,與此擺搖時所成之弧形相合。銅片向卡片,往前後搖擺,搖至此片之邊由遮蔽物後面顯露時,即與置於此片下面水銀盃中水銀接觸;直至此片再向後搖擺,始超出此水銀。此卡片遮蔽物為黑色,銅片則為白色。試驗時系於暗室中行之。在此暗室內特備之光,須有常度,使刺激物與遮蔽物之對照顯明。 (b)反動鑰 所謂反動鑰,即受驗者對於刺激反應時壓此鑰,此鑰即能使測時器之針停止。此亦由於電流作用。或由於將電流截斷,或由於將電流交接。 (c)指時器 指時器之種類亦頗多,即與反動鑰相連而指示反動所需之時間者也。 (3)每一反動作用之兩方面 每一反動作用有兩方面:一為感覺方面(sensory);一為運動方面(motor)。神經衝動(nerve impulse)發始於感官,由感官傳入,經過通覺神經纖維而達神經系中樞;至此乃傳達於所謂運動性神經原(motor neurone),此運動性神經原之機能,即為刺激筋肉使動。為簡明計,可用一簡單公式述此關係如左: T=P+M 右列公式中之T,指反動作用所需之全部時間;P所指之時間,系自感官受刺激之時,至「神經流」(nerve current)達到第一運動性神經原之時;M所指之時間,系自第一運動性神經原受興奮之時起,至筋肉運動之時止。 (4)影響於反動時間之要素 實施反動時間之測驗,對於影響於反動時間之要素,宜特加注意。觀上述之公式T=P+M,可見如P與M兩者皆增或皆減,則個人之反動時間將隨此而異;又如P或M一者有變,其餘不變,則個人之反動時間亦將隨此而異。 (a)對於受驗者之說明 吾人對於受驗者所授關於測驗之說明,能影響受驗者對於測驗之態度,亦能影響受驗者反應之遲速,故此種說明須正確須一律。如受驗者因說明而知將見之刺激物為何,對之如何反應,則其「感覺運動之弧」(sensory motor arcs),實有一部分開展以待。故一見刺激物顯露,其神經衝動即能迅速傳達。於此可見說明之能力矣。 據實驗所示,如說明之措辭,使受驗者偏其注意於將現之刺激物,則大多數受驗者所需之反動時間較長。此種反動稱為「感覺」反動("sensory" reactions)。如說明之措辭,使受驗者偏其注意於將作之反應,則所得之反動稱為「運動」反動(motorre sponse)。如說明不使受驗者偏其注意於刺激物,亦不使受驗者偏其注意於反應,則所得之反應稱為「自然反動」(natural reaction)。如吾人欲得「感覺」反應,則須告受驗者集其注意於將來之刺激物;如欲得「運動」反動,則令彼集其注意於將須作之反應;如欲得「自然反應」,則僅告彼對刺激物反應可矣。 在實行時,如受驗者未曾受過訓練,宜先令彼試看或試聞所用之刺激物;其次告彼此事之目的,在欲知彼對於此刺激能作若何迅速之反動;最後依刺激物與反應之性質,告以如何反應,例如:「君一見白紙顯露,即迅速用手壓鑰」,或「一聞此聲,即迅速移此杆」等等。 說明須簡單直捷,未試前最少須許受驗者有十次之練習。 (b)警鐘 實行測驗時,須於刺激物未顯露前一秒鐘或二秒鐘,鳴警鐘以促注意。警鐘在刺激物之前宜隔有適當時間。如此相隔時間長至二分鐘,則受驗者注意弛緩;但如遇短,則受驗者不及預備,其反應亦非常態。據烏都魯(Woodrow)所實驗,此相隔時間之長短,與反動時間確有影響。故當於未實施測驗以前,預為規定,以期一律。惟實施時,可偶鳴警鐘而不現刺激物,使受驗者勿計警鐘時間而作呆板之反應。 (c)分心之避免 受驗者如遇分心之環境,亦易有影響於反動時間,如無故談話及震動發聲等等,皆宜避免。 (d)簡單反動與選擇反動(simple and choice reactions)在簡單之反動,僅用一種刺激物,反應亦僅一種。如為選擇反動,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之刺激物,其反應亦有多種。試舉一例以見選擇反動之內容。尋常吾人可用兩種顏色,令受驗者見一種顏色時用一手反應,見其他一種顏色時,用他手反應。此測驗亦須用特備器械與測時器。至宜用何種反動,則視所關之職務為斷。 (e)注意為神經的基礎 以上數點,皆與注意有關係。誠以受驗者能注意,則其知覺與運動神經已受一部分之刺激,於是由感官之神經衝動達到筋肉,亦較易也。故用此測驗者,對於心理學上之注意情形,須有相當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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