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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科學的索究法與教育(續)


  利用科學方法於學校方面 吾人于上章已略述關於工業與職業之問題,可利用科學上所謂索究法,謀有系統之解決。苟吾人誠欲工業與學校有更密切之關係,有更有效之互助,其第一步驟即在力求教育之改進;欲求教育之改進,須利用科學方法於學校方面——搜尋事實,加以分析研究,用此結果與學校問題校核對勘,作根本之解決。

  注重特別職業訓練 世人嘗有一種狹隘之見解,以為欲使大多數群眾適宜於其職業,或欲使學校事業與工業事業彼此有適當之關係,只須給與兒童以初等義務教育與多少關於職業機遇之知識,即已十分滿足,無庸他求矣。此種見解,較之往昔僅以職業之成敗諉諸命運者固已大有進步;然現今世界教育進步之程度,已超越此種狹隘之見解。除詳審規定之初等訓練外,並加入特別職業訓練,使求得相當之知識與技能;此種特別職業訓練須能適宜于將來之職工與目前在工業上服務之職工;而尤有一點最關緊要者,即於規劃此種訓練之前,須先用科學的方法,研究現今時常變遷之工業狀況與其內容。

  世人常性往往願仍舊法而忌更弦改轍,故索究法在教育上尚不免於受人阻滯,然世界潮流所趨,其迅速進步之大勢,有沛然莫能禦之概。蓋吾人漸覺工業已因採用科學的索究法,作為指導,而改進其方法,產品,與效率;則教育苟亦利用索究法以解決學校管理及課程上種種待決之問題,其得益必非淺鮮。此教育先進國所以對於教育索究法,提倡不遺餘力也。

  美國應用科學方法於教育調查及研究 美國關於應用科學的方法以調查研究教育上種種問題,殊為他國所不及,其中對於此事執行甚力成效特著者尤推全國教育研究會(The National Society for the Study of Education)。此外尚有許多工業與教育委員會之組織,對於教育作實地調查實地試驗之事業。曾用科學方法,對教育問題加以大規模及有系統之調查研究者逾百餘城市;其中尤著者,如Richmond, Springfield,Portland, SaltLake City, Butte, Columbia, Indianapolis, New York, San Francisco, New Orleans, Cleveland, Minneapolis等等。各州經此相同之大規模及有系統之調查研究者亦甚多;其中尤著者,如Ohio, Colorado, Iowa, Arizona, South Dakota, Wisconsin, Delaware, Wyoming等等,此外尚有十余城設有永久機關,繼續從事關於教育之索究。中央政府於多數局所內亦附有關於此種索究之設備。中央政府並特撥定款,專作教育與工業索究之用,其職司則由聯邦職業教育局(Federal Board of Vocational Education)總其事。

  美國之教育索究局 在美國隸於各州或私人所立之教育索究局(Bureaus of Educational Research),尤不可勝數,總其事者則有全國教育索究董事會(The National Society of Directors of Educational Research)。各州大學中亦附設有教育索究局,其尤著者,如Arkansas, Illinois, Indiana, Iowa, Kansas, Minnesota, Nebraska, Oklahoma, South Dakota, Washington等等。其他各城市設有此種局所者尤舉不勝舉,其尤為特著者,如New Orleans(一九一二年立),Boston(一九一四年立),Buffalo(一九一六年立),Chicago(一九一七年立),Cleveland(一九一六年立),Detroit(一九一四年立),Kansas City(一九一四年立),Louisville(一九一四年立),New York(一九一三年立),Oakland(一九一四年立),Omaha(一九一七年立),Rochester(一九一二年立),St.Paul(一九一七年立),Topeka(一九一六年立)。無論何種教育,於未設立之前,皆須利用科學索究法,先事詳審調查研究社會之需要,已有學校之狀況,及當前實業之狀況。惟職業教育則尤宜注意及此;茲請以上面所述者為背景,進而考慮所謂職業教育之索究(the vocational educational research)。

  職業教育索究之進行方法 據美國波樂塞氏(C.A.Prosser)之意,職業教育之索究,其注意之點當在本索究所得,為職業教育規劃一實際進行程序,不僅在詳述目前所有之種種狀況。此其扼要主張,實為從事職業教育索究者所宜念茲在茲者也。關於職業教育索究之實行,有一次實行者,有間隔若干時實行一次者,有設永久機關繼續進行者。然無論實行之途徑何若,其研究之目標或要素,大概不外下列之四項;此四項要素,苟誠欲聯絡職業與教育,實為萬不可闕之方法。(一)研究社會狀況作為背景;(二)研究本地種種工業與職業之特別性質;(三)研究已有學校之特別性質;(四)根據社會狀況,工業狀況,與學校狀況之種種事實,提綱挈領,分析研究,造成建設進行程序,使學校與工業互得改良進步。茲將此四項要素概述如左:

  職業教育索究之步驟

  甲,社會背景之研究。

  一、博社會之信用與其同情之贊助。

  二、規定並宣佈所採用之目的。

  三、準確調查記述本地關於地理,氣候,歷史,社會,與經濟各方面之特別性質。

  乙,本地工業狀況與職業狀況之研究。

  一、準確統計每若干年內從事每項職業之職工人數與其他職工之比例。

  二、調查本地各種工商業機關之統計內容,決定何種職業為重要,何種為其次,並持與全國之狀況相較,抉發得失,辨別異同。

  三、擇本地最關緊要之實業機關,加以實地調查與研究。凡關於出產,製造,職工之年歲屬性與數目,工作時間,衛生狀況,工作何季興旺,及不適宜於本人之工作等事,皆須加以審慎之調查與研究。

  四、擇最大可作代表之工商業機關,就其中分部加以分析研究。此種研究常須繪成圖表表示各分部中所司之任務及其職工狀況。

  五、對於社會中每項甚屬緊要而可作代表之職業,須加深刻精細之分析。同一職業,因在不同之各機關內,或有互異之處,非恃調查研究,亦莫悉其實際內容。美國關於職業索究,有一種方法,稱為Richmond Survey者,因地制宜而稍加修正後,殊為著手研究職業之良善指導。在美國此事系由美國教育局(U.S.Bureau of Education),美國勞工統計局(U.S.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羅素塞居辦學基金團(Russel Sage Foundation),促進工業教育全國協會(National Society for the Promotion of Industrial Education),與各州各區域之教育當局共同執行。此種索究方法之要點,有十九項標題及問題,茲特述之如左:

  (一)詳述所觀察之特別工商業上之辦法進行等事。

  (二)產品情形。

  (三)該業所占之緊要位置。

  (四)工作之環境:(A)損害體力或腦力否,(B)增進智慧與興趣否,(C)限制智力之發展否,(D)影響職工之福利否,例如易生危險或疾病等事。

  (五)工資情形:件工之工資若干,日工平均工資若干,徒弟工資若干,畢業之徒弟工資若干,等等。

  (六)工作時間:尋常每日若干鐘點,每星期若干鐘點;星期日如何。

  (七)該業以何季為最興旺,何季為衰落,何季為上下不定。

  (八)職工之組織程度如何。

  (九)入該業之最低年齡。

  (十)學習該業所需之時間。

  (十一)以何年齡為出產最多之時。(即何年齡之職工最有效率)

  (十二)供給所需之工作適當否,職工有何缺點,其原因何在?

  (十三)此種工作之需要較前減少抑較前增加?

  (十四)供給此種工作之來源何在?

  (十五)欲為該業之職工,應須若何之準備?(A)普通教育,(B)工藝教育,(C)操作之技能,(D)其他資格,如準確審慎等等。

  (十六)該業能與職工以何種利益?(A)能使學習該業之徒弟獲得有條理之訓練否?(B)能使獲得工藝上之知識否?(C)能使獲得操作上之技能否?(D)徒弟能在工廠中學習該業進行之範圍何若?(E)有何擢升之希望?

  (十七)職工有何尋常缺點?

  (十八)學校對於未來之職工,當其未入廠店之前,應授與何種知識與技能?

  (十九)該業有何暗示,使一部分時間學校或夜校有所遵循?

  (A)職工既入廠店之後,學校能再授與何種知識與技能?此可分為兩項,一關於工藝知識,一關於操作技能。

  (B)何種性質之補習科目(continuation courses,即一種補習科目)為所急需?

  (C)何種性質之夜校科目為所急需?

  以上所列之問題,皆屬緊要;如為教育起見而研究職業,幾于每項職業,皆不能逃此範圍。

  六、勞動組織之態度。欲得勞動組織之協力合作,輔助公共教育之光明運動,殊非難事。欲行此事,須常與勞動組織之職員會議,遇有彼等開會時亦須常行參與。欲得到此種協力合作,必須採用公正光明之策略,與勞動組織攜手並進。

  七、雇主之態度。對於雇主與其組織,亦當採用上面所述之同一公正光明之方法。須開誠佈公與之接近商榷。無論與雇主或傭工有所接洽,如憑藉通信詢問或其他隔閡之舊方法,實皆愚不可及,一無實效。

  八、職工閒暇時間之利用。堅持職工之工作時間最多每日不得過八小時,此誠不但關係職工個人之福利,抑與社會之福利亦有關係焉。然職工閒暇時間之利用,其在社會方面之緊要,世人尚未有充足之認識。故吾人為學生及工業上職工謀實際利益起見,當對此問題作詳審之研究,搜集種種可資參考之事實。社會應知左列各事之性質與其價值:

  (一)現有關於遊戲之公共設備。

  (二)現有關於遊戲而為慈善性質之設備。

  (三)現有商界中所通行之遊戲。

  (四)在每項職業上,其職工每日二十四小時之尋常生活。

  丙,對於已有公私立學校之研究。

  按本篇概說之最要宗旨,乃在共同研究工業,職業,與學校,使彼此能互相適應,互相改進,以應社會之需要。今就此種研究之教育一方面著想,其中關於搜集事實與分析研究各方面,有若干要點,宜特別加以注意者,茲特列舉如左,以資參考。在一區域關於此種分析研究之結果,宜與其他區域所得相類調查研究之結果比較參證。

  一、學校數目。

  二、教育機關之組織系統。

  三、管理法。

  四、校址環境狀況。

  五、器械與設備。

  六、則政——收入與支出。

  七、購置學校用品辦法。

  八、視察學校建築。

  九、教材與教授法。

  十、教師之選擇,任期,與束脩。

  十一、課程表與科目。

  十二、課本之性質,選擇,與其價值。

  十三、學生數目。

  十四、輟學學生情形——其數目,其存記之卡片,與補救方法。

  十五、依年齡分級之研究。

  十六、規定標準,考察各科成績。

  十七、體育狀況。

  十八、校醫,看護,膳食及遊戲場情形。

  十九、異態兒童——關於發現,診視,及挽救此種異態兒童之種種設備。

  二十、所有之職業學校及其各級之狀況。

  丁,將以上(甲)關於社會,(乙)關於工業與職業,及(丙)關於現有之學校之種種調查研究,提綱挈領,作為根據,進而規定建設的計劃,以謀發展。

  欲使教育索究切於實際,不僅搜尋事實而遂滿足。若僅能獲得現有之實在情形而紀錄案卷,束之高閣,則去教育索究之本旨遠矣。故誠欲使教育索究切於實際,最少須有四種相關聯之事或步驟:

  一、索究者須確能將所欲得關於某種參考資料之事實,作準確之報告。

  二、此種準確之事實,須經教育當局與社會加以審慎之考慮。

  三、經教育當局與從事索究者同意之後,須將索究之結果,迅速刊佈,使全體人民獲其利益。

  四、此種事實既經考慮之後,察覺應須改良之處,須有相當之執行,不得因循延誤。

  總之職業教育索究法之實行,一方可使職業界改良精進,一方可使學校改良精進;蓋既知職業界之內容,即可明其得失所在,而學校方面,亦得鑒社會之需要而力求知識技能與社會上實際狀況相合,使學校與職業聯絡貫通,無所學非所用或所用非所學之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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