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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職業心理


  研究近代心理學之態度 吾人苟欲瞭解職業心理,首宜瞭解近世心理學之性質;且須本吾人鎮靜之態度,靈敏之考慮知其價值所在,亦宜知其效用有限制。蓋近世心理學之應用於解決教育問題及工業問題,常激起兩種極端之見解:有一派人迷信心理學為萬能,其他一派則持絕對厭惡之態度。學者常惑于兩極端之議論,以為即心理學家中猶且聚訟紛紜,意見不一,則常人之疑惑滋甚,亦固其所。然平心而論,合於科學方法之心理學,其應用於學校軍營及工業各方面之途徑日廣,幾有有加無已之勢,其性質果何若,其效用何在,其效用之限制又何若,實為研究教育者不可忽之問題。職業心理學為心理學中之新問題,于此尤當三致意焉。

  心理學與腦相學 不學無術之徒常以心理學與腦相學及形相學相混。所謂腦相學者,據頭骨之狀態,決一人前途命運之否泰。好事者往往繪腦為圖,分地標揭,妄指某紋主某種思想,某地主某種形態。獨不思人之形態萬變,思想繁賾,顱形雖同,言動則異。乃以舉一漏萬之腦相學,視為選業擇術之解釋法,抑亦傎矣!

  腦相學根據之不可恃 考腦相學所根據之原理有四:(一)腦中有一定之位置,為德性狀態之根源。所謂德性,指度量,忠誠,愛物,縝密等而言。(二)某種德性進步,則司理此性之腦位擴大。(三)頭骨與腦體緊附,若某處腦位擴張,則頭骨亦必隨之而變;因此驗視頭骨可決其人之性情。(四)據考查所得,特別腦力與特別之骨相時時相副;故可由此推求二者相關之故,並可類推及於其他一切性情。

  然此四種根據,得分別辯駁如下:(一)四肢百骸所以各聽令於腦部一定位置者,良由此位置有腦神經直抵運動之肌肉處;腦為主人,發號施令,神經傳遞,肌肉受命,應時抽縮,筋肉牽動,官能效用;如手足,如眼目,如口舌皆是。一切運動,如是施行,故功能各集於腦中一位置,一位置損壞,則一官能廢棄。腦部回紋,學者決其有此功用,其說誠為心理學家所承認矣。然人之性情,則不得與此相提並論。人之性情乃應付外緣,由感而動,全體震撼,不僅屬神經。例如義俠之情與肌肉無涉,一受激動,全體牽率。又如妒忌,親愛,皆因外緣,隨感而發,主其事者,無特別之機體。今腦相學以為腦中有一定位置,作性情之主動者誤矣。(二)腦體與性情一同擴展之說,絕無根據。有人肌力勇武,覺官敏銳,而指揮肌肉之腦位及操縱覺官之腦筋,皆絕無較大之跡象。不寧惟是,即腦體之重量及回紋之形狀,亦不因其人具有特別性質,異常幹略,而變其常體。故考腦者多信腦之功用在腦體之組織法,與腦中化合分合質點移動法,不在腦體之大小輕重位置。蓋人類固有顱形相同,腦之大小亦相同,而人之賢否往往相去若霄壤。腦相學之不足據如此,而論者乃欲據之以定人之命運職業,其謬妄可知矣。(三)據實驗所知,即最淺易之知覺官能,亦與腦筋之多少無涉。考者嘗將動物之腦官揭驗,絕不見腦骨上有何特別之形式,足以表示骨肉之為腦筋抑為腦液。彼形式簡單之禽畜,尚不能據顱骨以驗腦體;而謂更可藉此以考人之性情,其誰信之?(四)腦相學條舉偶合之特別腦案以概全體,舉一漏萬,本可棄而勿論。今即試執途人,量其腦而測其性,其所見與腦相學之原理多不相容;而謂可據此以定凡人之職業,謬矣。主張腦相學者,常標偶合之小節,張大其說以動人;而不知廣搜人事,比例證引,則所得之實情,適與其原理相反也。

  心理學與骨相學 若夫主張形相學者,不僅以顱骨為範圍性情之地,且就人腦之姿狀,頷頤之形式,皮膚之粗細,胸腰之大小,瞳睛之色,指掌之紋,合集研究,以斷其人之才幹,更有刊列圖表,指示大概者。考之歷史,以相貌取人之法,較腦相學尤早,常人多信思想力道德心能於面貌上表示大略,藉以測其人之志向。庸詎知人類之繁,情態萬變,若竟據此以測定實際,決定其人之能否信任,合何職業,或不無偶合,而欲據為定理則謬矣。

  故欲瞭解近世心理學之真詮,不可不明腦相學與形相學之虛偽,庶幾不至與真正之心理學相混。蓋腦相學與形相學皆根據揣度虛擬,而近世心理學則本諸科學方法。所謂科學方法,其要旨即在根據審慎之觀察及所紀錄之實驗,因此獲得有組織有系統之知識。所謂科學的心理學,亦不過用此方法以研究精神生活而已。心理學在諸科學中發達最晚,而實用心理學則尤在萌芽時期,職業心理學則憑藉實用心理學者也,故職業心理學實為心理學中最新之一部分。

  心理測驗與試驗室心理實驗之異同 實用心理學中大有關係于職業心理之最新方法,殆莫過於「心理測驗」。此方法實為心理學名家桑戴克(Thorndike)荷林華甫(Hollingworth)等所提倡;此種運動距今不過十餘年耳。實用心理學有三種實驗,然其間亦無截然之界限:(一)關於學習歷程(learning process),個性差異等等之實驗;(二)關於學校科目成績之測驗,例如拼法,讀法,寫法,數學等等;(三)心理測驗,用以測驗特性,情感之狀態,或普通智力。心理學中有一種舊方法,名為「試驗室心理實驗」者,不過在可得操縱自如之情形(或條件)之下,用內省之方法(introspection),從事研究心理狀態而已。心理測驗與此法有其相似之點,亦有其不同之點。其相似之點為在心理測驗種種情形(或條件)亦須得任人操縱自如,且須獲得精確之觀察及報告。其不同之點為:心理測驗之注重點在行為動作,而不在內省作用。故心理測驗,即不諳內省方法之兒童及成人,亦得應用。據近今之趨勢,心理測驗之作用,亦分別種類,各有其特殊範圍,例如專用以確定某種特性之有無及數量,或專用以測量一定心理或形體動作之情感狀態,或專用以確定「普通智力」之比較的數量。富有經驗之心理學家,統計學家,及賢能之教師,無不集其注意于心理測驗,溯其根源,使循正軌。故研究職業心理者,對於此法之價值及其效用達何程度,宜有充分之研究及瞭解。惟吾人所敢能斷言者,試驗室心理實驗,已不適於實驗主義之應用,就心理測驗之現有結果而言實已超越舊法多多矣。

  智力二字之界說 談新教育者競談智力測驗矣;然未談智力測驗之前,當先明智力二字之界說。智力二字之意義混淆分歧,向為哲學家之爭點。就日常習用之意義言之,此二字約指鑒別能力,瞭解能力,認識能力,獲得之知識,或常識等等。然其意義終嫌廣泛,不能慨括。蓋此等能力誠為智力之一部分,而不能包括普通智慧之全部也。近以測驗之進行,世界心理實驗家乃逐漸對於智力之意義,力求限制,力求明瞭,俾便實用。合於實驗主義之界說,自玄學家視之,或難滿意,然凡事重在應用,而不重在空爭界說;例如電氣,其用廣矣,而其界說,至今難定也。測驗名家如皮納德(Binet),柏爾德(Burt),斯辟爾門(Spearman),斯鄧(Stern),及得門(Terman)等嘗由實驗之結果,限定普通智力之意義。斯鄧所定之界說最得多數之容納,且甚適於實用,其言曰:「智力乃個人使其思想適應於新需要之普通能力:乃個人對付新問題及人生新情境之心理的適應能力。」此界說雖不能謂為最終不易之界說,然較之尋常廣泛不著邊際或失之狹隘之意義,則固不可同日而語矣。其所包含之精義,蓋視智力為心理的能力,能自由的而且有利的適應於一定的新的情境。智力測驗即以客觀的標準,準確的核算,科學的方法,測驗此種能力。

  智力測驗之優點在客觀的標準 智力測驗之優點即在注重客觀的標準而不採用主觀的標準。例如尋常批評兒童之智愚,輒曰某也智,某也愚。而其如何智如何愚,其程度何若,皆不之問,全賴批評者之主觀的見解,或主觀的標準。至於選擇職業與甄別人才,亦不免是病。詎知主觀的標準最不可恃,即以評定試卷論,美國哈佛大學克利先生嘗以經濟科試卷十本分交七位教師。每卷答十個問題,每問題之性質,皆使回答之事實不能有基本上之差異。請每教師于每答之下評定分數,並於每卷評定總分數。其結果大異,茲列之如左表:

  職業教育研究

  以上所列乃全卷之總分數。若每問之分數則差異愈遠。由此可知主觀的標準實為猜度。猜度本無確實之衡量與明晰之報告。用此模糊含渾之方法以衡量天下士,批評學業成績,分別人才等第,安望能甄別所用之人,使各得其所哉?若用客觀的標準,有如用尺量布,我量一丈,他人量之亦然;有如用秤稱物,我稱六兩,他人稱之亦然。此種結果所以不甚差異者,良以尺與秤皆憑藉客觀的標準也。智力測驗即根據科學原理,憑藉客觀標準,測驗個人真實的智慧。

  美國軍隊之智力測驗 智力測驗之施于實際甄別人才,雖實行未久,而其效驗,固已彰明較著。美國於一九一七年與德奧爭戰時,即利用智力測驗以編制軍隊。當未用智力測驗之先,美國編制軍隊方法,全用所謂試行錯誤法(trial and error method),毫無一定標準,其中弊病可想而知。智力測驗初試用之時,頗受人批評譏笑,迨甄別軍人實行之後,始覺智力測驗實為軍事上不可少之事。此次測驗由美國軍事心理委員會執行。此會除採用已經試用有效之許多測驗外,又製造各種適合軍事之測驗。測驗共分三類:一類測驗識英文之軍人,一類測驗不識英文之軍人,一類測驗個人者。第一與第二兩類測驗乃測驗團體者,人數自五十至二百不等。在第一與第二兩類測驗結果甚劣之軍人,必須再受個人測驗以期正確無誤。此次軍事智力測驗共測一,七二六,九六六,一百七十余萬人。其優點在(一)甄別智愚,使智者特別升遷,愚者竟行淘汰;(二)支配才能,使各得其所,無濫竽之病。當時美軍精銳神速,所向無敵,未始非智力測驗之效。

  智力測驗與甄別職業材能 智力測驗不但可實施于甄別軍事人才,即其他職業,亦得應用。自來工商各業,對於招收夥友生徒,毫無科學的標準,全憑薦保之言。若某夥友試用兩三月後,不克勝任,則令其退職,另易一人;若來者又不適用,則又易一人,直待獲得適當人才而後已。此種方法之不經濟,豈待智者而後知之?不但對於店鋪不經濟,即對於此夥友亦徒費光陰,枉費心血。不特試用夥友如此,即招收生徒亦然:不問某兒宜否學習某種職業,只須能在店鋪耐做三年奴隸,即為已足。中國工商各業所以不發達之原因固多,而用人不當亦一最重要之原因。改良方法不外用人得當;欲用人得當,非利用智力測驗不可。美國最大工商店,已有百余處實行智力測驗,作為招收夥友之用。在Bridge Port地方有某公司,甄別與升退夥徒,均用智力測驗法。有幾處軍械局利用智力測驗後,各部作工效率因之大增。此即智力測驗效用於職業方面之左證。

  實行智力測驗時注意之點 實行智力測驗之時,有一點須特別注意者,即團體測驗之未必盡確是已。目前最盛行之方法殆為團體測驗,蓋既可省時間,且可省精力。然有人在團體中反應之時與獨自一人反應之時大異。在團體之中,或不免有不安適,間斷,忽略,欺瞞等病。城市兒童與農村兒童,在團體中或個人測驗時,其所表示之態度亦往往差異;彼等在生人之前與在熟人之前,其所表示之動作亦往往不同。此則全恃考驗者須有審慎之考慮與敏捷之技能已。

  智力測驗宜與他法相輔而行 智力測驗在晚近職業心理學中誠占甚重要之位置,惟謂全恃此種測驗,即可忽視他事,即能指導適當職業而不至錯誤,則亦近於迷信,而不足為訓矣!希爾博士(Dr. Hill)常注意及此,以為實際之職業指導實有種種方面,須兼程並進,互相補助,僅持一端以抹煞一切,無一當者;例如個人嗜好,對於工業與職業作有系統之研究,教育指導,職業訓練等等皆宜各方兼顧。據希爾博士考察兒童及成人數百次之結果,以為除智力測驗之結果外,尚須收集醫士,教師,及其他所考察之種種資料,然後合併研究,始可下最後斷語。惟智力測驗實為職業心理中一最新最緊要之方法,則固為心理學家及教育家所公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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