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最難解決的一個問題 | 上頁 下頁 |
人生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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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學科學的人,尤其是學科學中最難學的一種物理學,我受科學的陶冶已有十餘年,所以在科學上得到的知識也不少,尤其這幾年在大學畢業之後,即在母校本系服務,事情雖忙,但是學業的進步尤較學生時代為甚。所以單在學問的方面說,將來或可有一點希望,也未可知。不過我們學科學的人終日是和ABC同實驗室裡的儀器過著生活,對於人情方面是非常冷淡。因此一直到現在,只覺得科學是有興趣,而不知人生是什麼了! 在我們所研究的物理學上說:宇宙間的一切皆是由於陰陽二電子構成,所以人也是這兩種東西構成的,因而人是等於物的,人的生死不過是物質的變化,並不是消滅的,所以人的生死,依這種眼光看去,是一點無意義的。生死既無意義,那末人生還有什麼意義?再進一步說,以宇宙這樣的大,我們人體這樣的小,時間這樣的長久而無窮,人生壽命這樣的短促,所謂人生的快樂悲哀,皆成為一瞬間的幻影,諸如此類的推想,人生還有什麼意義呢? 有一次我同一位朋友談話,他看我太消極了,他說人要努力奮鬥,我說人就是努力奮鬥又怎樣呢?他說世上的成功皆是由人之努力奮鬥而來。我說就是努力奮鬥有了成功,那又怎樣呢?人在希望未達到的時候,以為希望達到了,是非常之快樂,但是到了你希望達到時候,你也不覺得是怎樣的快樂了。人沒有飯吃,以為飯可以救命,及有飯吃,也不以為飯是可貴了。再深說句,古時的所謂聖賢俊傑,現在也不過是氫氧碳磷,現在的大人先生,也不過是一時的食色的逐鹿而已!這又有什麼意義呢? 在我們所研究的科學上講起來,與其他的學問又有不同的地方,我們所得到的訓練,就是以我們最精密的科學,尚不能得到宇宙間正確意義,其他的學問更不必談了;所以世界上的各事是無是非的,所謂是非,不過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而已,是非是依環境而定,此種環境以為是而換一環境則以為非矣。世界上無正確無是非,那末人生還有什麼正確與是非,人生無正確是非,所以人生無意義。 我對於人生哲學的書是沒有讀過,這完全是我個人科學的人生觀,不過我因為時間的關係,現在不能多寫,以上不過是略寫一點,不知編輯先生有如何的答覆與批評,能使我有所滿意也。 X 答:關於人生的意義問題,記者覺得《生活》第三卷第三十八期裡登過一篇胡適之先生答某君書,其中有幾句話頗有參考的價值,我現在撮述幾句如下:「我細讀來書,終覺得你不免作繭自縛,你自己去尋出一個本不成問題的問題:『人生有何意義?』其實這個問題是容易解答的。人生的意義全是各人自己尋出來,造出來的:高尚,卑劣,清貴,污濁,有用,無用,……全靠自己的作為。生命本身不過是一件生物學的事實,有什麼意義可說?生一個人與一隻貓,一隻狗,有什麼分別?人生的意義不在於何以有生,而在於自己怎樣生活。你若情願把這六尺之軀葬送在白晝作夢之上,那就是你這一生的意義。你若發憤振作起來,決心去尋求生命的意義,去創造自己的生命的意義,那麼,你活一日便有一日的意義,作一事便添一事的意義……總之,生命本沒有意義,你要能給他什麼意義,他就有什麼意義。與其冥想人生有何意義,不如試用此生作點有意義的事……」綜結胡先生這幾句話,有兩點很可以特別的注意一下:第一點是人生本來是沒有意義的;第二點是人生的意義是靠各人自己造出來的。這兩點我都表同意,不過我卻不覺得X君此信是「白晝作夢」,認為有好幾處他本著科學家懷疑的態度,很能引起我們研究的趣味。 X君認生死無意義,誠然,但不能因為「生死既無意義」,便斷定「那末人生還有什麼意義?」愚意「生」與「死」儘管無意義,但在既「生」與未「死」之中間的一段生活的過程,未嘗不可由各人努力造出意義來。 X君又因宇宙之大,而人生之短而致疑于人生沒有意義。宇宙之大,而人生之短,這誠然是一件事實,這個事實如看得透,對於我們的修養上且有大益,因為能知天地之長而吾所曆者短,知地之大而吾所居者小,知事之多而吾所成者實微乎其微,則對於個人之名利得失便看得不算一回事,對於驕矜自滿的毛病也可以不至有。不過因生命之短而即斷為人生之無意義,我卻不以為然,因為人生價值在各人所自造者何如:苟有益於世,雖短不能抹煞其價值;苟不但無益而且有害於世,則「老而不死之為賊」,多活幾年只有愈糟! 我覺得做人是不得已的事情,我們並不是在未生之前自己預定好計劃,由自己高興來生在世上的,現在既不由自主的生了出來,只得做人。既然只得做,消極比積極苦痛,懶惰比奮鬥苦痛,害人比救人助人苦痛,所以只想擇其比較在精神上可以減少苦痛的方面做去,如此而已。這是我個人直覺的不得已在這裡做人的赤裸裸的簡單態度。X君所提出的「又怎樣呢?」「那又怎樣呢?」,我只覺得無論「怎樣」,既不願立刻自盡,只得這樣做去,想不出更好的辦法。 最後X君認世界上各事是無是非的,愚意亦不以為然。愚意以為是非是有的,不過在現實的世事方面未必盡能適合於應是之是與應非之非而已。試舉一件小事為例,女子纏足之有礙衛生,這種是非是很顯明的,但在從前盛行纏足的時代,不纏足的女子反而嫁不出去,沒有人娶,則當時是是其所不應是,非其所不應非,誠如X君所謂「無是非的」。但苟能不為不合理的習俗所拘,而能用理性來研究一下「為什麼」,則纏足之為有礙衛生的惡習,固有其是非所在,不因人之從違而變其本質。是非之本質既存在,能否看透真是非之所在,則在乎各人在思想上的程度而異,我們所希望者,則在具有明澈思想者能感化或提醒一般糊塗蟲而逐漸增加現實情形之更能合理。試再就女子纏足一端為例,聞蔡孑民先生在三四十年前舉國崇拜纏足之時,他徵婚即以天足為條件之一,則在當時,他對此事之是非固為獨能合理,不能謂為無是非。世界文化的進步,就在乎能由不合理的是非而逐漸走到合理的是非之路上去。我們所應努力者,也在竭力減少剷除不合理的是非,竭力增加培成合理的是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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