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最難解決的一個問題 | 上頁 下頁 |
墮落與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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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十八歲時,便棄學就商,因為年紀輕,閱歷淺,而且意志薄弱,故易受人的感動,而為同事們引誘去嫖妓;也不過月餘,就被店裡經理發覺,將生意歇下,以致名譽掃地,為親友所不齒,更為家庭間所歧視。(後略) 唉!「一失足成千古恨」,誰知在去年春間——距嫖妓的時候已四五年——面上與身上皆發現紅顆,初則視為平淡,秘不告人,後來日見其大,乃私自往本地某醫院去療治,醫生說是梅毒,非打針不可,其時但求速愈,當然聽其吩咐,如此醫治月餘,打了六針,未見效驗,反愈形潰大。精神上和肉體上所感受的痛苦,誠不可名狀,時常清夜醒來,痛不欲生! 如今又有友人說上海有一個德國醫生名叫羅愛思的——住博物院路廿一號——是花柳皮膚科專門,在上海很有相當的名譽,但是我上過當數次,不敢貿然嘗試,寫信問上海朋友,他們都回答不大清爽,素知道貴刊常代人解決困難問題,所以冒昧函詢,如果先生知道羅愛思究竟如何——醫術固然須好,人格尤為重要——務請答覆。如果不認識羅君而知道其他精于花柳皮膚科者亦盼示知,則感激不盡矣! 倘若你認為可在信箱內發表,以作一般人的借鏡,務請你改換姓名,並請將通訊處刪去。 汪 協 答:汪君懺悔的痛切態度,很可動人,我們以此病非從速療治,殊為危險,故已另郵先複汪君,惟別的事情做錯了,一經改過,即可斬釘截鐵的不幹,一清牽累。但是這種毛病不幸染著了,要醫好它還要費卻許多時間和經濟,精神上與身體上的痛苦一時還擺脫不了,所以尤重在事前的預防,不要貪頃刻的歡樂,致遺終身的苦痛,因此我又把這封信公佈出來,就是我們未曾上過當的人也不妨看看。 不幸染著了這種毛病的人,因為覺得不名譽,往往秘而不宣,挨而不醫,愈易跑到不治的路上去;有的因避人耳目,到騙錢的江湖醫生處求治,竹杠大敲之後,疾病依然故我,輾轉延誤,也容易跑到不治的路上去。我向來不願替人做廣告,但是因為替這般人死裡求生計,就我所深信的朋友裡面介紹兩位專科醫生:一位是曾在美國專習尿道科的王以敬醫師,診所在四川路北京路轉角五十號;一位是曾在日本帝國大學習皮膚科的殷木強醫師,診所在上海銀行的樓上。這兩位專科醫學博士是學有專長而且不會敲竹槓,這是區區所知道的,正當的專科醫生決不肯自己胡亂的大做廣告,所以報上街角登滿廣告的醫生大都是靠不住的。我提出這兩位醫師的名字是出於我為病人利益的動機,完全出於我自己的自動。 偶與王醫師談,據說依醫學家的研究,梅毒有兩種。一種梅毒是專敗壞神經的,還有一種是專敗壞肌骨的。患第一種梅毒的人,黴菌直趨神經,所以外表一點兒看不出,潛伏時期可經五年至十年之久,但一旦病象顯露,即已不治,故特別危險。到了這時候,兩腳並立雙眼一閉即跌倒,兩腿麻得難過,像萬針刺激一樣,全身骨痛,坐受活罪,無可救藥。患第二種梅毒的人外表可見,症候經過可分三期。第一期在受毒後一兩月或一兩年內顯露于外,於染毒處生扁平瘡形,因無甚痛苦,最易忽略,任其毒菌深入。此期速醫尚可斷根,惟打針須打至十餘次至三四十次,每星期僅可打一次,費工夫費金錢,已可概見。到了第二期則全身發生無數小皮疹,筋骨疼痛。在前半期尚可急救斷根,在後半期則更危殆,須打針自三四十次至七八十次始能療治,費工夫費金錢吃苦頭更不必說。到了第三期則內毒永無絕根之望,鼻爛腳爛,頭開天窗,爛至見腦,心臟腎臟都要特受損害,待斃而已。患此病者不但自害一生,並害及妻子,受了丈夫傳染這種毛病的女子,也是要望著那三期的路上進行,吃一樣的苦頭,走一樣的死路。至於所生子女頭幾胎多不育,後來即有勉強養育者,或爛鼻頭,或爛嘴,或爛四肢,尤多爛臀部,苦楚備受,且不永年。(用乳媽者須先請可靠的西醫檢驗有無梅毒,否則亦危險得很。)貪圖一時快意,以為無妨,又誰料一失足而後患無窮,麻煩至於不堪言狀?所以記者欲藉專科醫家之言,為未上當的朋友先打一針「防疫針」,這種「防疫針」,做父兄師友的應該向子弟友生打一針,做妻子的應該向丈夫打一針,有備無患,總不是蝕本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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