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最難解決的一個問題 | 上頁 下頁 |
集天下惡婦的大成 |
|
我已經是三十許的人了,八九年前,也不消說是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了一個從小訂婚素不相識的妻子!但是非常的不幸,她的性情暴戾,喜怒無常,叫雞罵狗,無理吵鬧,竟然不能與她一日安居,家庭中充滿詬誶的聲音,即同宅居住者,也不堪其擾。這種婦人,可以說是集天下惡婦的大成了。縱使對她千依百順,總無是處。無論怎樣的去好好教訓她,不但是不肯受教,倒要被她罵一頓。不但是與我合不來,竟是沒有一個人與她合得來的。我一日挨一日,直到現在,真似日坐愁城,苦不堪言。照普通人講,惟有離婚的一法。但雖是離婚的條件理由都很充足,不過我是頗熟世故的人,很能瞻前顧後,不似狂妄少年的但圖利己,一往直前。倘然離婚後,我是不患無妻,她的前途,卻不堪設想了。她雖是冥頑不靈,無情無理,我總覺得數年夫婦分上,有些過不去。但是長此終身,葬送一切幸福,也未免心有不甘。我每讀貴刊登載的《一位英國女士與孫先生的婚姻》,情意纏綿,更覺神迷意奪,益歎我生不辰了。我自以為品性情愫不弱于孫欽露,而無愛翡其人為之配偶,殊為恨事!唉!為人不幸而多情,又不幸不獲多情者相與言情,這種苦楚從那裡說起? 何柳生 答:夫婦的相處,有許多問題往往只有當局者能徹底明瞭,所以解決這類的問題,宜由當局者,自己就實際情形考慮解決。例如何君所以不滿意于他的夫人,據他說是「她的性情暴戾,喜怒無常,叫雞罵狗,無理吵鬧」,依常理想起來,這種性情頗似有神經病,換句話說,與其說是她的性情不好,似乎不如說她在生理方面有病。倘若是生理方面有病,救濟之方,便須請靠得住的醫生診治,否則你縱然「對她千依百順」,是醫不好她的病的,這不過是我們懸揣的說法,我們既不知道何君的夫人到底怎樣,當然不敢妄下斷語。我們的意思以為離婚總是苦痛的事情,所以如有救濟的餘地,總以為應當救濟的;而救濟之方,非就實際情形作根本的解決不可。 但是我們所反對的是輕率的離婚,並不主張絕對的不可離婚。所以倘若何君果認為他的夫人的「性情暴戾」,是絕對的無救濟之可能,而他自己又是絕對的「不能與她一日安居」,那末他不願維持這種婚姻,我們在相當條件之下也不反對。什麼相當條件?我們要想到在此過渡時代,一方面女子教育去自立的能力尚遠,一方面社會對於離婚的女子尚未能全消他們輕視的態度,離婚後的女子實在可憐,所以做男子的就是有了充分的離婚理由,也應該盡力使對方在精神方面及物質方面減少痛苦,同時也就是減少自己在良心上的痛苦。沒有受過充分教育的女子更覺得離婚是一件失體面的事情,這是她精神上覺得最痛苦的一點,所以何君如不得已而要和他的夫人離婚,總要設法開導她明白這件事和體面是沒有關係的,最好能使她明白這一層而取得她的同意。這件事當然是很不容易的,但總須盡力設法,倘辦不到,則兩方的精神更覺得苦痛。講到物質方面,何君就是得到她的同意而離婚,也應當維持她離婚後的生活。如在精神方面及物質方面都能這樣的顧到,則何君因不得已而離婚,亦非絕對不可行。 不過還有一點我們也要提出來供何君及與何君有相類心事者的參考,就是我們在進德修業方面不妨懸一最高理想為向上鵠的;但在「木已成舟」的婚姻方面(即已經結婚的人),倘若盡懸一個最高的理想,或竟屬「不自量力」的理想,而事實上很難如願,或竟是絕對不可能,則徒然自討苦吃。譬如何君的心目中想到愛翡女士及孫欽露(即《一位英國女士與孫先生的婚姻》裡的兩位要角)。那個孫欽露是生長西方的,是浸潤於西方教育及習俗的,是經濟充足的,是才學品貌體格性情俱臻上乘的,所以愛翡女士看中了他,苟有一缺,就是愛翡女士或與她相同的女子真正立在目前,也許「落花有意」而「流水無情」。何君所具的條件,我們不很知道,當然不敢妄斷,倘若何君自問有同一的資格,我們這些話當然是空說的;倘若自問所受教育及所處環境和孫欽露殊異,則懸想事實上不可能的事情而希望實現,豈非徒自尋苦?在此等處,所懸理想愈高,則對於當前所不滿之對象愈覺其「不行」,而所感的苦痛乃愈益難堪。倘能平心靜氣,從「自量」二字上多用些工夫,也許可以把「不行」的感覺減低,因此把由不滿而發生的苦痛程度減低。我們提出這層意思,當然不是暗示何君絕對不應離婚,也不是暗示何君離婚後一定娶不著較勝於現在的夫人,不過因何君心目中似以愛翡女士為標準,所以很直率的提出這層意思,區區之意,不過以為在此等處,無論何人都應在「自量」上加以相當的注意,然後庶幾可免「自擾」的煩惱。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