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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於意料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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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受過教育的人,在美滿的青春,已享受到人生的幸福,在我渴望需求異性的時候,我便和一位初中畢業的D女士發生了戀愛,在幾個月的時期,愛苗亦已長成,不久便各訴胸中之藏,而宣佈結婚。婚後,甜蜜的生活,維持了一年多之久,最近這不幸的發生,真出於我意料之外! 在兩星期以前,我從前的一個同學A,他到上海來謀事,要求住在我家,我慨然允許,那裡知道,錯了這一著,就發生這大大不幸的事! 他來我家兩天,他們便很親熱,起初我並不見疑,以為她招待的手段,後來越過越不對,我開始見疑,並且我親眼發現他們喁喁私語,或互相對泣;鄰人又對我講:「他們還要接吻呢!」我聽了這種揶揄的話,真是慚愧得無地可容!一頂綠頭巾,無形中戴在我的頭上! 我因為保全我們的友誼,對於他並沒有相當的表示。(你們要笑我懦弱的動物罷!誠然!我決沒有這種勇氣!)從此他的膽子更大一點,並且在我可以看到的地方,他們居然亦有親密的表示!(以下有刪節) 在這兩難的時候。忽然一個天從人願的事發現,就是他已謀就一事,立刻搬出我家,我暗暗地慶倖,「好了!」在臨別的時候,她又現出分別難舍的態度,我不自覺的妒火中燒。 「A君又不到遠方,何必這樣!」我這樣說。她已知道我不快活,忙放下笑容來同我聲辯。 在A走了之後,A接連來了幾封信,第一封,是感謝我們的,此後幾封都是給她的,在三封信裡面附著他的照片(在她的袋中看見的),我問她,她是這樣的回答:「做紀念的,有什麼關係?」在兩天之後,她又收到絲襪,衣料,化妝品等……我問她,她總是這樣的答:「你現在怎麼變得這樣會疑心,哎啊!這是朋友送的!」 有一夜,在兩三點鐘的時候,我偶然醒來,看見她埋頭寫字,我偷偷地起來看了一看,她是在那裡寫信,我恐怕她發覺我,所以我沒有看清楚,但我可以斷定這封情書,一定寫給他的!我回到床上,火冒萬分,但我不願翻臉,仍然捺住我的火;一會兒,信寫好了,她又對信吻了幾吻,又趕快掉過頭來看我,我連忙裝做假睡。 編者先生!我處於這三角戀愛中之一角,先生你有何法替我解決呢?我自己也想得三法,請先生指示我,或者先生能在這三種之外,有更好的一種,也望指示。 (一)警告她同他。(二)與他決鬥。(三)我離開此地,聽憑他們罷! 艾 斯 答:艾君這封信所述的情形很奇特,我們代為仔細想了一下,覺得D女士也許在未嫁之前和A君就已經是好朋友,或甚至有過戀愛的意思,否則以素昧生平的人,何至在「兩天」裡便能「很親熱」,甚至「喁喁私語,或互相對泣」?倘若這一點猜得不錯,那末D女士也許一方面對A未忘前情,看他們那樣「互相對泣」,也許從前還有過「私盟」而她中途改變初志,看見了他覺得不無內疚,所以善與周旋;而一方面對於艾君既「格外親熱」,可見她也許還是偏愛于艾君而並無去此從彼的心意。試聽她在事後還對艾君說:「我……我永遠地愛你!」「做紀念的,有什麼關係?」「你現在怎麼變得這樣會疑心,哎啊!這是朋友送的!」又她一覺得艾君「不快活」,便「忙放下笑容」,來同艾君「聲辯」,又「始終很坦白地不承認」,這種種似乎都可以證明她「還是偏愛于艾君而並無去此從彼的心意」。至於她「有一夜在兩三點鐘的時候……埋頭……在那裡寫信」,也許不過是寫信安慰失戀的舊情人,因為鑒於艾君「變得這樣會疑心」而未敢赤裸裸的公開。 上面說了一大拖的話,不過根據艾君所述的情形而略加猜度。倘若猜得對,我們當然要向艾君道賀,不過她的一顆心究竟怎樣,我們旁人當然不能下絕對肯定的斷語,因為這個緣故,我以為艾君且慢「警告」,且慢「決鬥」,也且慢「離開」,先要徹底求得真相,換句話說,就是先要徹底弄明白她的一顆心究竟怎樣。如何能徹底弄明白她的一顆心究竟怎樣呢?這當然不能靠「猜度」,應該開誠佈公平心靜氣的老實問她一番,要弄得她肯把心裡實話說出來。如何能使得她肯把心裡實話說出來呢?這全視艾君問時的態度和措辭的方法。艾君如果一心怕「一頂綠頭巾」,好像逼她的「口供」,那就「恐嚇」也好,「軟騙」也好,都難於聽得她的實話。他應該很和平的對她說:「我以為婚姻是基於雙戀的,不應基於單戀,我雖現在仍是愛著你,但近來看你的舉止行跡,很覺得你是戀了A君,A君也戀了你,這樣看來,你們成了雙戀,我卻退為單戀了。倘若這是實際的情形,請你老實告訴我,我決不肯從中作梗,也許經過我們的同意之後,我和你爽爽快快的離異,讓你去嫁A君,免得彼此精神上都感受說不出的苦痛。」(這當然不過是大意,詞語能說得更婉轉懇切更好)這樣一說,倘若她真有意於「去此從彼」,正合其意,大概就要順水推舟,把實話說出來。如這樣徹底詢問之後,她仍是「始終很坦白地不承認」,可見她是出於誠意,艾君可以不必再疑,不過可和她說對於好朋友應有的「親密」限度,因為男女做朋友的親密總有相當的限度,過於親密(例如丟著丈夫在家,獨自一人跟著一個男友深夜在外之類),也許要弄出一時不能自主的毛病來。如她有這樣徹底「不承認」的表示之後,艾君一方面還要對A君問個明白(仍須很和平,不可「火冒萬分」,否則也難於聽得他的實話)。也可以用上面的意思問他,如他也「不承認」,那當然無問題,如他竟「承認」,可見是單戀,當加以切實「警告」,並可告以她所明白表示的態度,使他斷念。 如果詢問之後,艾君的她竟承認有那回事,艾君又怎麼辦呢?我以為可分兩層講:(一)A君既是艾君「好朋友」,他的性情品格,艾君想知之有素,如果覺得那個人靠不住(此處所謂靠不住,是指始亂終棄一類的事情),應該盡力勸她回頭,如已盡心力懇勸,仍屬無效,只得聽之,任她正式離異。(二)如A君和她彼此確是出於真誠的愛。艾君對她確是處於單戀而無從恢復雙戀的地位,那又何妨爽爽快快的任她離異?(這一層也許是身歷其境者所不願做,我不過發表愚見以供參考而已,並無強艾君執行的權力,說說也無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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