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最難解決的一個問題 | 上頁 下頁
求愛


  我為了一個問題得不到適當的解決,所以幾天來弄成了失眠症,和朋友們討論,也得不到善策,現在只好寫在下面懇求先生代我解決。在未提出此事以前,先來介紹一下我自己吧:我是一個中學畢業生,現在本埠某機關裡當一個小小的辦事員,年齡二十二歲。問題是一個男子向我求愛。講起和這位男子的認識,還在一年前,起初因為我的左足患了凍瘡,不良於行,每天到局辦事,總要遲到,吃了公家的飯,未能為公家盡職,在自己實在深抱不安,因此竭力求醫,冀其速愈,但跑遍上海的醫院,東診西治,多時未愈,後由同事的介紹,赴公立上海醫院求治,該院即派某醫生診察,那位醫生對我的病萬分細心,好像馬上要醫好的樣子,連看五次以後,他就拿出幾部書來,說是他的醫學著作。當時我也無所用心,就接了下來,約有二星期後,他就表示愛我,並且托他的同事(是我的同鄉)用十二分誠意宣佈他的意思,一方面也有勸說我的意思。當時我自思不能愛他,所以就此不去醫治,他自己來寓替我療治,每天風雨無阻,連夜飯也犧牲,因回院晚餐已開過,潰爛得不堪收拾的凍瘡竟也給他治好了。此時我的感激他可算超過其他一切有惠於我之人,可是我單只感激,並無絲毫愛意。後來我寓所他遷,未曾通知他,他又輾轉打聽我的住所,來書要求我做一個朋友,我想當此社交公開的時代,做朋友也不必限於性別,只須友情與愛情分得清楚,有什麼要緊,所以我也不十分拒絕,不過答他無論如何,不能作終身伴侶的。那時我很冷淡的處置,像這樣以朋友的名義,相交約有一年,其中感情甚為淡漠,因為他給我醫治好疾病,要是與他絕交,於情感十二分矛盾,而且情理上亦所不許,因此一直以一個朋友相待。他仍是無時不是熱烈地愛著我,不過那時我的理智很強,我那時是如此想的:他是一個公立醫院的醫生,做醫生的人應該給人看好疾病的,這是他的職業應該如此,至於醫生的忠心看病與否,那是他的私德,至於受惠的病人也只須與以相當的酬報與感激,而絕不能以愛作酬報,拿來當看病的代價,蓋恩是恩,愛是愛,兩者絕不可混淆也。

  因此我對於他的愛情始終不敢接受,又因欲酬其勞,就買了一隻手錶送他作為診儀,此後我母親的病症也請他醫治好久,所以很多接觸,他倒隨機一步緊迫一步,最近甚至在各處宣佈于元旦後將與我訂婚,我給他纏繞得實在沒有法子,故繕告始末,祈先生為我解決。

  我是不滿意他的——他的年齡太大,三十歲了,身體衰弱,環境不同,而思想各異,很多講不投機的地方,我對他毫無情感,他所使我佩服之處,在性情溫和,用情真摯,醫術高明。

  我現在發愁的,就是他用自殺方法相要挾,怕社會罵我忘情負義,怕社會評我「既不愛他何必勉強和他做個朋友」等許多話!

  陳蘊玉

  答:陳女士思想明晰,觀念正確,主張穩妥,我讀完這封信後,非常佩服,原信中凡遇重要之處,記者均加上了密圈,俾能引起特別注意。女士所說的都是我所表示贊同的,我現在所要奉告女士的最重要的一點,便是要有堅強的意志與毅力來把自己的主張堅持到底,千萬不可半途軟化,以致一失足成千古恨,自招一生無窮的苦楚。為女士終身前途幸福計,這一點是最最重要的,所以我劈頭就把它提出來,請女士加以特殊的注意,以下所說的幾層都是根據這一點做出發點,就是把這一點做中心。

  第一層我要說的是以後教育更普及,女子受教育的愈多,職業愈公開,女子在社會服務的也愈多,男女社交公開乃成為自然的趨勢,在此趨勢之中我們要竭力提倡男女朋友應絕對尊重彼此的人格與意志。男女社交公開並非專為「求愛」而有,但因男女社交之公開,「求愛」乃能多得機會,這也是一種自然的趨勢,換句話說,未曾結婚者有因此得到相當對手而由發生戀愛以至有情人得成眷屬的機會。在這個「求愛」的趨勢中,我們也要竭力提倡男女兩方應絕對尊重彼此的人格與意志。再說得明白些,婚姻要基於雙戀,就是他愛她,她也愛他;倘若只憑單戀就用不正當手段來壓迫不願意的一方,這是最卑鄙的行為,社會應加以唾棄,親友應加以鄙賤,輿論應加以攻擊,使這種用壓迫手段以摧殘他人人格與意志的人無以自存於社會,由此養成男女都知絕對尊重彼此人格與意志的良好風氣。今「某醫生」對陳女士雖「熱烈地愛著」,而陳女士對他卻始終「不能愛」,這顯然是「單戀」而非「雙戀」,女士之「始終不敢接受」,她的態度是完全對的,因為圓滿的婚姻須基於「雙戀」,勉強的由「單戀」壓迫而成的婚姻,是絕對得不到好結果的。

  第二層,選擇婚姻有種種重要的條件,而良心好,身體好,當然也是重要條件中所不可少的重要條件。我們只要看到某醫生明明知道陳女士不願意,卻先在各處宣佈于元旦後將與她訂婚,這種造謠欺詐陰險卑鄙齷齪的手段,其心術之可誅實等於強姦,其良心可謂一團漆黑,就這種欺偽的品性言,女士如果上他的當,前途萬分可危!我要奉勸女士千萬不要怕他,這種造謠與女士可謂毫無損傷,因為事實究竟是事實,終有水落石出的時候,況且他可以各處造謠,女士不可以隨處聲明嗎?講到身體的健康方面,女士明明說他「身體衰弱」,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條件,萬勿遷就。此外女士還說「很多講不投機的地方」,這也是很重大的毛病,不可不注意。(女士以三十歲的年齡太大,我卻以為不重要,因為男子三十歲的年齡正是學識經驗事業最有頭緒的時期,並不算大。不過有了上述的大毛病,年齡大小也就說不到了。)

  第三層,他用「自殺」的話來恐嚇女士,女士千萬不可被他嚇倒。嘴裡喊著要死的人,大概是最怕死的人;就是他真死了,也是他自己不明白事理而死,是他自己該死,女士于法于理,都可以完全不負絲毫的責任,凡是明白事理的人決不至「罵」女士,至於不明白事理者說的話,可以完全置之不理。倘以終身大事為「該死」的人之恐嚇而犧牲,這是自己「該死」,自取其咎,女士不可不拿定注意,堅持到底。女士信裡所說的態度和主張都不錯,已是「善策」,現在所急需的是加上「決心」和「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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