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最難解決的一個問題 | 上頁 下頁 |
一位將要結婚朋友的難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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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友黃君,年已二十餘,在某公司任職,月薪尚豐,故經濟已能獨立。於今春與方女士訂婚,她是某女中學的一個高材生,故兩人尚能配合,大約就要結婚了。上月他對我說,結婚後有一個很難解決的大問題,因為他的家庭,完全是一個舊家庭,現在他們倆結婚後,如同母親一同住,勢必新舊不合,家庭間就不免發生種種糾紛,使他們倆的愛情不免受著影響,假使另立小家庭,他是一個獨子,除他以外,就沒有人來護養他的雙親;而且他的父母也決不肯讓他隨隨便便的搬出去。因此想到先生是指導生活的一盞明燈,一定有一個穩善的方法來解決它,引他入光明大道。 金昌明 答:金先生的前次的信,我們的確未曾收到。他所提出的問題,的確是在中國目前提倡小家庭制度,或者不免遇著的一個重要問題。不過我們主張小家庭制度的目標,不是專對父母而言,我曾經屢次說過,和父母同居還不難,最難的是大家族裡夾著許多伯叔妯娌等等醞釀暗潮的分子。金先生的貴友既是獨子,這層弊病已可免掉。這是可以注意的第一點。我們主張小家庭制度,特別注重在我們自己對於將來自己的子女實行,所以我也說過,我鑒於大家族的流弊太多,我自己的兒子,將來他自己如有力成室,一定要和他分居,決計不累他。但是對於我們本身的父母,也要斟酌情形。如他們還有許多小子女陪他們同住,我們可以自立家庭不妨另立門戶,若像金先生貴友那樣極簡單的一父一母,確是特別的情形,不能一概而論。所以我替金先生的貴友打算,可以簡單說明如左: (一)倘使那位朋友收入的「豐」真是豐得可以,可以租貼隔壁的屋子兩所:一所父母住,由他母親主持一切;一所小家庭住,由他新夫人主持一切。如此可以保存小家庭的精神,可以就近省視父母。這是比較最好的方法。 (二)倘經濟力辦不到,只有一父一母,又須恃他奉養,只好住在一起。 (三)婆媳住在一起雖是極難的事,但家裡人口如許簡單,沒有人從中挑撥,也許可以勉強相安。在此過渡時代,不妨試住,等到神氣不對,再設法住開也可。不過要分住,也要看那位朋友的經濟能力。 我們所理想的改革,當然是徹底的改革。但是我們自己對於自己的子女當然無問題。對於我們的老父母,同時還要顧到可能的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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