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患難餘生記 | 上頁 下頁 |
第一章 流亡(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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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方面由於讀者群眾同情心和協助力量的偉大,一方面由於當時所謂特務工作還不及現今的猖獗——尤其是對於文化事業,郵局寄遞雖受了無理的禁止,但是交通機關,如鐵路,輪船,民航等等地方,隨處都有同情熱心協助的讀者幫忙,一大捆一大包地運輸出去,銷路不但不因此減低,反而經常增加起來,並且延展了兩年的生命,直至我出國之後若干時後才被封閉。(封閉之後,摯友杜重遠先生接著辦《新生》週刊。) 且說《生活》週刊雖在禁郵的情況下保持著它的英勇公正邁進的態度,但是在當時即站在團結抗戰民主運動的最前線,愈益受到當道的嫉視,無寧說是意中事。 真有生命力的刊物,和當前時代的進步運動是不能脫節的。但是由於環境的壓迫,它的艱危的程度也往往隨著增加。 火上添油,如上所說,我一面又參加了蔡孑民先生和孫夫人所倡導的民權保障同盟。 提起那時的民權保障同盟,也可以說是民主政治的一種支流初步運動。民主政治不能離開民權,說到民權,除了選舉權罷免權等等如中山先生所謂四權之外,最主要的大家都知道而且常常聽到的是人民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權和生命的自由權,而人民生命的自由權,尤為基本的基本,因為生命的自由權如果得不到合法的保障,什麼都無從說起。因此,各國憲法對此都有明確的規定。即就中國說,僅有的基本法如《臨時約法》,以及《刑法》,都規定捕人罰人必須經過法律的手續,即由公安或警察機關拘捕,也必須於二十四小時以內送交法院依法處理。此外如公開審判,律師依法辯護等等,都是防備違法殘害人民生命的必要手續,在法律上也都有明文規定的。 但是在蔡孑民先生和孫夫人等發起民權保障同盟的時候,所謂特務已經橫行,他們避開法院和法律,用綁票方法秘密捕人,酷刑逼供,慘無人道,隨意處死,有冤莫伸。在這種無法無天的黑暗情況之下,有用的人材和無辜的青年被犧牲的不知多少!我還記得當時有一位很友好的南洋大學同學,他有一個親戚是一個年才十八歲的優秀青年,而且是個獨子,他的寡母就只有這一個獨一無二的愛子,不幸被特務綁去,硬說他是共產黨,但毫無證據。他的母親哭得滿地打滾,求援於我的這位同學。當時特務大權握在CC派手裡。我的同學和該特務工作主持人亦有同學之誼,便挺身而去,力為擔保。答覆說可以釋放,不過必須寫一張悔過書。那個孩子卻是一個有骨氣的硬漢,他說無過可悔,不肯寫什麼勞什子的悔過書。結果他終於不明不白地被無辜槍決了,他的母親雖呼天搶地,哭得死去活來,何濟於事!我的這位同學原是一位和平中正的好好先生,也氣得切齒痛恨,怒髮衝冠,但亦何濟於事!這只是我所親自看到聽到的一個小小例子。類此例子,比這例子更慘酷萬倍的,更不知有整千整萬,不可勝數! 民權保障同盟便在這種慘況之下產生。特務的違法橫行,草菅人命,用綁票的方法,用秘刑的拷打,都是在偷偷摸摸鬼鬼祟祟中進行的,(後來在內地發生「失蹤」的新鮮名詞,當時這種名詞還未曾發明!)民權保障同盟就是要揭發這類黑暗的違法行為,依法加以援救。 蔡孑民先生負党國重望,對於構成國家民族奠基石的優秀青年及人材尤愛護不遺餘力。孫夫人向來主持正義,國際聞名。由他們兩位出任正副會長,該同盟的力量更為增加,在國際宣傳上也更為有力。當時中國特務要在上海租界捕人,不得不勾結租界當局,英美的政治雖也不見得怎樣高明,但對於法治二字,總比CC派的特務重視一些,所以他們的黑暗伎倆或事實經民權保障同盟揭露之後,對於他們多少也要增加些麻煩。此外該同盟也時常根據事實,直接向有關當局交涉。尋常老百姓如向他們哀求探問,他們可以厚著臉皮回答根本不知道有這回事,根本不知道有這樣的人,你又將他們奈何!只是由党國元老主持的該同盟,根據事實提出交涉,卻不能像對尋常老百姓那樣易於對付了。 這種情形在當時南京當局方面,有一部分人當然滿不高興。他們雖然膽大妄為,但對於党國元老如蔡孫,究竟不敢遽下毒手,於是決定先從該同盟總幹事楊杏佛先生下手。 當時民權保障同盟總會在上海,開會時總是和上海分會開聯席會議。每次參加者有蔡先生,孫夫人她的英文秘書史默得萊女士,魯迅、林語堂、楊杏佛、胡愈之諸先生,我也忝陪末座。每次開會總是由蔡先生主席。因為有西人參加(還有一位是西報記者,忘其名),中文文件每由林先生當場譯成英文,譯得很恰當。開會時最有趣的是魯迅先生和胡愈之先生的吸紙煙。他們兩位吸紙煙都用不著火柴,一根剛完,即有一根接上,繼續不斷地接下去。 楊杏佛先生是總幹事,決議案的執行當然偏重在他,他又很熱心幹事,所以會務的進行很積極。楊先生平日的私人行為,也許不盡滿人意,但是他為保障民權努力,為保障民權運動而犧牲了他自己的生命,就這一點說,他的死是值得永遠紀念的。 他在事前得到警告,隨著事變發生。他有一天剛和他的十一歲的兒子小佛上汽車,暗殺他的槍彈四面飛來,他用全身包圍著他的兒子以衛護他,結果他的兒子幸得保全生命,而他自己卻被亂彈所犧牲了。 隨著謠言四起,有幾種「黑單」的傳說,鄙人也蒙他們青睞,列名其中。 楊先生死後,送往萬國殯儀館大殮,當時人心浮動,吊者寥寥,不過數十人而已。我和胡愈之先生以楊先生為公而死,殊可欽敬,相約同時偕往靈前致敬,表示哀誠。到時他正在入棺,當時他已和他的夫人分居(似已離婚),只聽見他有個胞妹在慘呼大哥,悲泣甚哀,令人淒然。 經過這場風波之後,文化界有幾位特別愛護我的好友勸我出國暫避,於是開始我的第一次流亡。 出國不是一句空話所辦得到的,必須有相當的經費。幸而有幾位好友在國內拍胸膛,先籌集三千元,叫我帶著先走,隨後他們再設法借款接濟。我在國外便就視察所及,努力寫書,以作報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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