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小言論·第二集 | 上頁 下頁 |
家仇與公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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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綠林大學畢業生」自命的無惡不作的軍閥張宗昌被刺之後,全國人都說該死,連停柩於濟南安徽鄉祠內,都要引起安徽旅滬同鄉會的抗議,民意所在,可謂彰著,不過不能制裁軍閥于作惡之時,僅能泄怨于軍閥自趨末路之後,這仍是民眾力量薄弱的徵象,國事之所以糟,這也是一個很大的原因。況且即在這個軍閥已到日暮途窮的時候,倘無鄭繼成其人發憤一擊,他還得逍遙法外,來去有人迎送,開口大談時局,觀于張氏被刺後,全國人心為之一快,可見國人皆曰可殺,國人皆曰可殺而獨有鄭繼成一人出來動手(暗殺時雖有助手,但主動的是他),鄭繼成之不可及者在此。 有人說鄭繼成替他叔父報仇,不過是家族主義的遺型,固有相當的理由。他自己一方面承認「為國除害」,一方面也並不否認「替叔報仇」。但他「為國除害」不在他的叔父被張冤殺之前,而在他的叔父被張冤殺之後,可見他雖知張為殃民禍國的軍閥,而所以能下決心「為國除害」,還是以「替叔報仇」做重要的出發點。不過記者作這樣的分析,並不因此覺得鄭繼成之不應得我們的同情,因為他雖是「替叔報仇」,同時也「為國除害」,殺了一個國人皆曰可殺的軍閥。所以我們主張此事由法庭經過審判手續之後,如法庭認為有罪,應由政府加以特赦。 與鄭繼成同被捕的刺客陳鳳山亦頗有「慷慨悲歌」的精神。 據鄭于事後對新聞記者說:「……獨陳鳳山誓死不下車,以餘形色有異,堅詢任務,誓同生死,餘含淚告之,陳亦先叔父舊人,聞餘言泣數行下,願慷慨同死……」鄭、陳雖同樣的「為國除害」,但一則發動于為叔父冤死復仇,一則發動于朋友的俠義,雖皆有其令人起敬之處,在貪生怕死,事仇若父的人們,對他們尤其應該愧死,但我們應把這種嫉惡如仇的精神擴充起來,由家族朋友復仇的狹隘的範圍,擴充到願為全民族而犧牲的範圍,庶幾「十目所視,十手所指」,使魑魅魍魎不致恣睢橫行於光天化日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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