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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先生確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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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二十六期信箱所刊《勇敢乎》一文,為寄意女士因蔣陶結婚時胡適先生以證婚人資格,許為勇敢,而引起反感,特函請先生發表意見者,其主題當然是因為「胡適先生是當代的思想家,青年的導師,一語所及,影響甚大」,恐因此為「多造些社會悲劇」,故請先生一論是非,以正觀聽。乃先生于書後答辭,雖洋洋數千言,文筆生動,觀察明確,極盡分析社會病態之能事(固然對蔣陶婚事已是發揮得很透徹了)。然對主題之胡適先生稱為勇敢確當否?竟無隻字道及,實有違寄意女士致書之意,豈因胡先生為先生之摯友,故置而不論耶?抑或胡先生已洞悉內幕,果然值得稱為「勇敢乎」?我們在未明真相「不願遽下斷語」以前,暫時丟開此「內容複雜」的蔣陶婚事不談,只問先生:胡適先生之稱佩「勇敢」確當否?請先生抽暇答覆。 聞友蓉 答:記者答覆寄意女士那封信的時候,不過略傾對於蔣陶婚事的意見,並未將「勇敢乎?」當作題目來做文章,且以篇幅關係,故未涉及「胡適先生之稱佩『勇敢』確當否?」一問題,且以胡先生所批評既為蔣陶婚事,那末若將關於蔣陶婚事的是非弄清楚,則胡先生的批評也許可以不言而喻,今既承聞先生特別提出,記者亦不妨再略附管見。 胡先生僅提出「勇敢」兩字,原有些滑頭意味,因為「勇敢」本身原無善惡之分,慈母不顧其身而救她的愛子是「勇敢」,強盜臨著殺頭大唱三娘教子也是「勇敢」,「勇敢」是一事,是否合理,是否道德,又是一事。不過胡先生既稱「極佩服」,大概偏于善意的居多。如就善意的「勇敢」說,我以為也許有一半對:陶女士如果出於真愛而非出於威迫利誘的再醮,在現今社會習俗及一般頑固心理之下,仍非具有多少「勇敢」不可;至於蔣氏,身居所謂要人地位,當今之世,原可無所不為,「勇敢」與否大可不成問題! 最後記者要對聞先生聲明的一點,就是執筆評人論事的人,最重要的是公正的態度,「摯友」不「摯友」並無關係,胡先生雖是記者所認識的一位朋友,但我絕對沒有偏袒他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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