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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


  我自從民國十五年,由教會私立光道女子中學畢業後,執教三年,家父對我婚姻素取折中制度,故常教擇婿之方針,相人之常識,計自服務社會以來,因環境接觸,所認之異性,及讀書時男校之同學,其較親善者約二三人,然以選求之慎,故皆止于朋友關係而已。及民十七年秋,因在《生活》「讀者信箱」欄內讀到章文卿(此系化名,真名車長華,住揚州西門雙井巷)君一函,其時因好奇心,偶與之書,不意音問漸密,雖無一面之識,竟以文字而成莫逆,志同道合,於民十八年五月,彼不遠數千里來湘見訪,記在未來之先,我即以伊人之像,及其志趣與家庭履歷,商諸家父,得到家父同意,以朋友關係接伊來湘小住,及伊來湘時,又經家父細察,見伊品貌端莊,且奮勉自知上進,因允我與伊至揚一察其家庭,故於五月末旬,與伊趁輪赴揚,至其家審察頗善,因於六月即在其家與彼訂婚焉,六月中旬,乃與伊至申,伊往三馬路悅來公司,消假視事,我則升入兩江女體師修業,及本年雙十節,因伊父母欲了向平之願心切,故於假內返揚舉行婚禮,其時我以陪奩洋四百元,將作升學之費,故對於婚禮用具諸求儉約,孰料不久即懷孕而阻升學之機會,至民十九年六月產一男孩,彌月後無乳,雇一奶母,未久因母家有故,亟返湖南,因旅途不便,孩未攜歸,留揚由阿姑照顧。憶返湘半載,初時伊音問頻通,信隔日必至,孰料近月餘,五六日猶難得一函,囑伊來湘相接,亦東推西諉,是誠不解。憶自同居載許,曾無間言,今相隔不過半載,奈何即漸疏冷,而不前思後察,以體一切曲衷,但我在湘仍勤習縫繡,預計將奩洋四百,來申約友合資,創辦婦女合作社,及籌劃與伊組織合作美滿家庭,故特函達先生,求刊登《生活》上,使人盡知真相,以示懲警而杜意外,並布謝忱!

  周頫萍

  按:我們接到周頫萍女士來信後,即查閱民國十七年秋的《生活》,始知在《生活》第三卷第四十九期中,有一篇文中提起章文卿君的來信,他建議本刊應添設婚姻介紹欄,我們未允照辦,不過為討論此事起見,曾將他的來信全文登出。又查閱《生活》第四卷第三期中的「讀者信箱」裡,又有章文卿君的來信,謂居然有女子見他的那封建議此事的信,即寫信給他,當時本刊在該信後的按語中有這幾句話:「……婚姻大事,當十二分的謹慎,不可有一點兒輕率,兩方不可專恃紙面上的敘述,還要有切實的調查,非兩方的情形和本人的人格有極明白的瞭解,千萬勿貿貿然決定終身大事。本刊既未能代負調查的責任,這個責任當然在兩方本人身上,我們希望兩方對此層十二分的特別注意,倘若因調查不精密而萬一有了『勿開心』的結果,本刊是要聲明不敢負責的。這不是本刊怕負責任,實在因為我們無從代負這個責任,而且我們所以要十二分鄭重的提出這一層,也是要促起兩方本人的嚴重注意。」我們對於此事(創設婚姻介紹欄)所以不想辦者,因覺此種責任太重,我們既自問無力擔負得起,就不應貿然擔負,所以就是屢次有人要在《生活》登徵求女友或征婚姻廣告,我們都一概婉謝;因為此類廣告的結果我們雖不必負法律上的責任,萬一有「勿開心」的事發生,我們在良心上實覺難過,所以索性一概不登。現在接到周頫萍女士的信,我們雖知道並不是由於我們有意的介紹,但對她表示同情之餘,心裡究竟覺得萬分歉疚。我們但望車長華君並非真正忘情背義,勿辜負他的這位賢能的夫人,速即致書安慰,說明原委,以釋周女士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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