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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自由


  (上略)

  (一)在這稱為自由的社會,男女社交公開的時候,當然在一切的自由範圍內,應該是要自由的,但是我呢?卻特別的不同。我的不自由是我的頑固家庭供給我的,我雖然得進學校讀書(與家毗連的學校),差不多仍是足不出戶,倘要自身出去時總要被家人追隨及監督,我雖向他們交涉,到底終是不能得到我個人的自由,這樣無助的我,要怎樣辦好?

  (二)關於我的婚姻問題,本來在這個時期的青年,對於自己個人人生問題,當然要由個人自由選擇,何能仍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古訓呢?像這件事,我在「不自由,毋寧死」中,已經奮鬥過三次,現在可說得了些許勝利了。不過在這時期的我,還受著他們的逼迫,仍被他們監視!所以我想找來一條新的出路,但是自己沒有辦法了,終莫奈何!

  上面的兩件事,就是我處在這二十世紀中的舊禮教逼迫下所受的苦痛,而懦弱的我,想來是沒有好的方法了,不知先生能助我解答,俾求得我個人的自由否?

  余常女士

  答:我們覺得社會上的好人固有,而世道險巇,歹人也就隨處可遇,所以年青女子一不留心,即易受人之愚,在這種地方,父母對子女加以衛護,加以指導,不能說是干涉子女的自由。不過倘用消極的禁錮的手段來對付子女,那就不對。如屬此類的干涉,我們覺得在女子方面的辦法是繼續的求學,入學的程度愈高,年齡也漸大,自由也必能隨之而俱增,父母的干涉也必能隨之而俱減。關於婚姻問題,與此點也很有密切的關係。(同時當然要拒絕無理由的強迫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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