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鄒韜奮 > 懸想 | 上頁 下頁 |
兩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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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未婚以前,很擔憂我將來婚後的問題。因為家嚴已經七十歲了,家慈也有六十多歲了。我又沒有兄弟,只有一個阿姊也嫁得很遠,我還在遠離家鄉三百多裡的上海做事。回顧家鄉的二老,已是風燭之年,本應當去事奉他們才對,但坐守家園,對於前途豈不很難發展麼?所以又要出來謀事。 有很多朋友對我說還是早些娶個妻子在家照料照料,那末我呢?對於這些一字不識,不大開通的女子倒有點不滿意。至於有點知識和開通的呢,我相信他們一定不肯久居在這冷落荒野的山鄉裡的。若說搬到市鎮上去,家裡的二老因市鎮上開支又大,家裡的田地又無人照顧,所以一定不肯搬出來。 先生,這樣不對,那樣又不是,叫我怎樣做才對呢?請賜南針。 孫 禮 答:做兒子對父母誠然應該孝,但是為父母而娶妻,這是我們根本上反對的。依宗法社會的害人觀念,娶妻不但是為父母做的,而且是為祖宗做的,所以自己沒有娶妻的資格不要緊,(此處所謂娶妻的資格,最起碼的是在經濟上有獨立的能力,至於職業品學體格各方面都須有相當的程度。)而妻是絕對要娶的。依正當的合理辦法,娶妻是娶者本人的事情,本人有娶妻的資格就娶,沒有娶妻的資格就不該娶。孫君如有力量把父母接出來事奉,當然最好,如做不到,也只有雇用一兩個得力的女僕去侍候他們,自己常常回鄉去看看。至於娶妻與否,宜以自己有否上面所說的起碼資格為考慮的標準。因為這是你自己終身的事情,不是六七十歲父母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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