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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會議中的聽話和說話


  本店的管理是採用民主集中的原則,我在《對於民主集中的正確瞭解》一文裡已有了扼要的說明。要實行民主,交換意見,共同討論,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因此會議便成為民主的一個重要手續。(當然不是說一切會議都是民主的。)我們有領導機構的會議,也有諮詢機構的會議,它們的差異,我以前曾經和諸位談過,但無論在任何會議中,為交換意見,共同討論起見,必然有聽話的人,也必然有說話的人,這似乎是不消說的,但是實行民主所需要的最主要的一種修養,就是參加會議者對於聽話和說話,都應有正確的態度。

  店務會議是我們所有的會議的一種,它的效用和權限,在本刊上也曾經有文說明過。各分店對於店務會議都能夠給與適當的認識和重視,但據我所知道,還有些地方的店務會議,竟不免「鬧意見」,我覺得這大概是由於在會議時對於聽話和說話的正確態度,還缺乏充分的認識和修養,我希望同人對於這一點都能加以深切的注意,使會議的效率已經好的更進步,會議的效率較差的,也能迅速加以糾正。

  在會議時,聽話的人須預先存著虛心傾聽他人意見的寬大胸襟,尤其是對於和自己不同的意見,要預先存虛心傾聽的寬大胸襟,這是較重要的一點。人之常情,喜歡順己的意見,厭惡逆己的意見,於是聽到和自己主張相同的意見固無問題,聽到和自己主張不同的意見便很容易不高興,甚至拋開所討論的事而移到對人,覺得你反對我的意見就是反對我,於是進一步認為你是有意和我為難,認為你和我是冤家狹路相逢,有了這種的成見,事的是非反被拋到九霄雲外,個人的意氣之爭卻被抬到第一位!倘若有這樣的情形,安得而不鬧意見?要避免這種不合理的現象,聽話的人須徹底明瞭:(一)正是因為要交換意見,所以需要會議;倘若意見不許不同,根本用不著會議,因為根本用不著交換。(二)要把對事和對人分清楚,聽到別人贊成我的意見,要聽聽他的理由,聽到別人反對我的意見,也要聽聽他的理由:全以事的是非為對象,千萬不要把對於事的贊成與否,牽涉到個人的面子上去。我們所尊重的是講是非的朋友,絕對不是鬧個人意氣的朋友。你聽了別人反對你的意見,你應平心靜氣的想一想,如認為你的主張仍是對的,應該誠懇地說服大家,用不著動氣;如認為反對你的意見是對的,你應該爽爽快快地接受反對的意見,不要固執著自己的已經知道是錯誤的意見;這才是光明磊落最可敬重的朋友,不但不失面子,而且最有面子!

  在說話的人方面,也有幾點應該注意:(一)依民主的原則,在一件事決定以前,盡可儘量發表意見,但這不是說話的人就盡可隨便胡說八道或盛氣淩人,予人以難堪,卻須說出合理的話,用善意的態度對所討論的問題作誠懇的針對事實的陳述。(二)也須注意事的是非,而勿存著對人的成見。如果存著對人的成見,只要是我所不願意的任何人提出的意見,我都要反對,這便是鬧意見的張本,完全失去了會議的意義。(三)贊成或反對某件事或某種意見,應該根據是非,根據自己對於該事或該意見慎重思考的結果,應該贊成的贊成,應該反對的反對,而不必以無事不反對為得意。有些人誤會贊成與反對不鬚根據事的是非,而只以敢於反對為可貴!應該反對的敢於反對,這是可貴的;不應該反對的也敢於反對,這便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應該不應該的根據,是在事的是非,而不是拋開事的是非而專講膽子的大小。常語有所謂「膽大心細」,膽大心細是可貴的,如果膽大心粗,那只適足僨事不但無可貴,而且是應該極力避免的。

  依民主的原則,任何事在決定前應該充分發表意見,交換意見,充分討論,但是一經多數議決,(在諮詢機構的會議則應由負責人作最後決定)無論原來是贊成或反對的人,都應該服從多數決議,不應有什麼鬧意見或搗亂的行為。這也是民主的紀律,是我們所應切實認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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