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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作聯邦裡的合作社(1)


  在蘇聯,土地和工廠,礦和住宅,不是為國家所有,便是為合作社所有。而國家卻是代表工作的人民,這是我們將在第二編裡詳細講到的。所以把蘇聯稱為「合作聯邦」,似乎是很公平的。國家本身既是人民的合作組織,於是國家的組織和合作社,彼此之間在原則上是不會再有衝突的了。我們要研究今日蘇聯的合作事業問題,要從這樣看去,才能得到要領。

  消費合作在帝俄時代就被鼓勵,因為當時的警察當局認為在勞動階級的活動裡面,算是一件「穩妥」的事情。在當時那樣情況之下主持合作的人,並不是在一九一七年傾向於擁護革命的那種人。但是因為合作是一個極端重要的工具,可以用來為著勞動階級消費者的利益,對私營的商人鬥爭,所以蘇聯極力鼓勵消費合作社的發展。這些合作社在當時並不分股息,只是所供給的貨品,其價格比私營的商人所取的價格低。當私營的商人在市場上排出一種新的產品,合作社便把同樣的產品賣得更便宜,結果是社會得到益處。在一九三四年的時候,在蘇聯消費合作社的社員約達七千三百萬人。

  蘇聯各合作社的社員選出他們的管理委員會,再由各委員會舉行大會,組織一個消費合作社聯合會,調整在蘇聯的各合作社的貿易。

  但是合作社的貿易有某些缺點,其中最重要的一個缺點,尤其是在城鎮的居民方面,是要在特別的店鋪裡購買,這種店鋪常常離家頗遠。在一個鄉村裡,那裡距離無論如何是不會很遠的,這種的不便可以減少到最低的限度。

  自從第一次五年計劃在一九二八年開始不久以後,在各工廠以及其他工作的場所,合作社的店鋪大規模地開設起來。同時,在一九二六年到一九二九年的期間,因國家對於私營的商人徵收重稅,私人貿易幾于全行消滅。合作社幾于完全獨佔了貿易。

  在這個時期裡,一方面,因為城鎮居民的激增,以致工作的人民所需消費的一切產品,其需要也隨之俱增:在另一方面,因為農業改用合作的辦法而重新組織,以致糧食的供給暫時為之低落:由於這兩種現象,於是對於一切糧食產品及多數工業產品,都採用有限分派的暫時計劃。人民可從合作社裡,用較低的價格,購買有限分派的貨品,超出有限以外的額外分量的貨品,可從國營商店裡購買,但是所付的價格高得多了。

  當我在一九三一年開始在蘇聯工作的時候,利用合作社為著消費者的利益而進行貿易,與為著利潤而私營的商人競爭,其重要性比較以前已經無足重輕的了。因為不再有私營的商人,人民可以在合作社裡面出低價購買有限制的貨物,或用高的價格在合作社或其他店鋪裡購買無限制的貨物。准許購買的有限分派的貨物分量,以及物價的一般的水準,都已由國家確定。所以由我看來,或由其他在蘇聯工作的人看來,在一九三二年,原來附設於工廠的合作社,移交工廠管理處主持,並不算一件可以駭異的事情。

  由於這樣的變化,工廠裡的商店經理,原來是由顧客們所選出的委員會委任的,以後卻由工廠的管理處所委任。初看起來,這件事似乎暗示工人對於這商店的管理是鬆懈了,其實不然。因為我們在前面已經看到,職工會的代表也參加蘇聯工廠的管理。當一九三二年合作社移交給工廠管理處主持的時候,這不過是一種形式的工人管理由別一種形式所代替罷了。以前,由合作社的社員選出一個特別委員會經營這商店。現在卻由職工會委員會委任一個代表,為著全體工人的利益,督察這商店的經營。但是現在有廠長負責使這商店獲得適當的供給。這樣一來,這商店也像餐廳和住宅一樣,成為工廠管理處所應負的責任之一,同時受職工會委員會的節制。

  因為不再有私營的貿易,所以這個關於合作貿易的地位問題,不再是原則的問題,而是便利的問題。無論是由國家來管理貿易,或是由合作社來管理貿易,都是由人民自己來管理的,所需要的是要在組織上求得最好的辦法。據事實所表現,廠長會同廠裡的職工會委員會,比以前的合作社委員會,更有管理這商店工作的能力;因為他們代表著同一的人民,卻造成一個更有力量的機構。據事實所表現,工廠的管理處更能夠供給工人的需要,因為以前合作社委員會所以有存在的理由,只是經營一個單獨的商店,而工廠的管理處卻比這委員會更有力量替工人得到相當的供給。

  在工廠以外的情形,直到一九三五年以前,各合作社都有它們自己的商店。但是國家貿易發達之後,確定物價的決定因素是國家了。結果,合作社的價格和國定的價格,其間的差異便消失了。在一九三三年的空前收成之後,很快地廢除了有限購物的制度,於是要工人一定要到他們從前得買有限貨物的特殊商店買物,並享不到什麼便宜了。因此,一切商店都對大眾公開,一切貨物都各有其一律的價格,這種情形使政府於一九三五年發出命令,把在城鎮裡的一切合作社都移交給國內貿易人民委員部(即國內貿易部,為政府內閣各部之一)主持。這命令同時指出,在鄉村裡面,主要的分配機構仍在合作社的掌握中,而這些合作社已不能適當地滿足村民的逐漸增高的要求。所以這命令督促它們要把一切的資源都集中於供給鄉村的需要。

  在一九三五年和一九三六年冬季,我參觀了某些鄉村,距離莫斯科頗遠。那裡的合作商店都有豐富的存貨。它們的周轉大大地較前增加,因為由於政府的命令,城鎮裡的合作貿易已經廢除。我所遇著的人,沒有一個不把這種變化看作一種進步,在城鎮和鄉村都是一種進步。在鄉村裡,以前送到城鎮商店去的貨物,現在可交由鄉村的合作社供給村民了。在城鎮裡,國內貿易人民委員部重新裝潢合作社的商店,重新進貨,把工業發達所能供給的貨物增加起來。同時,物價繼續地低落,而貨物的質卻比以前進步了。

  但是也許有人覺得,這樣的變化,雖改善了關於貨物的供給,但對於消費者的自治辦法,卻是一個打擊。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在蘇聯的情況之下,如說國營的商店是不受消費者的管理,這是很不正確的。國營的商店,彼此間也有社會主義的競賽,好像國營工廠一樣。這樣商店裡的工人都注意于優良的服務,好像工廠裡的工人都注意于出產優良的貨物一樣。而且,第二點,他們並請消費者參加判定這樣的社會主義競賽。蘇聯的商店都備有一本「訴苦簿」,消費者可在這本簿子裡寫下他們的批評。不良的服務不但可以報告國內貿易人民委員部,而且可以報告本地的蘇維埃,或可以報告報館。蘇聯的報紙是發表批評的主要的途徑,這在下一章裡將要討論到的。最後,國營商店並且隔幾時舉行消費者會議,討論應該供給什麼貨物,討論應該怎樣經營這些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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