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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職工會的權力(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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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九三五和一九三六年的期間,有一個新式的突擊工作發展起來,即「斯塔哈諾夫主義」。在本質上這是一個很簡單的故事。有一個煤礦工人,名叫斯塔哈諾夫,在烏克蘭的頓納茲一個煤礦裡,重新組織一組工人的工作,在這一組裡他是一個領袖,因他重新組織的結果,出產大大地增加起來。他的那個煤礦的報紙宣傳了這件事情,隨後被其他的報紙視為難得的珍聞,輾轉登載——因為蘇聯需要煤,於是斯塔哈諾夫的合理化的建議轟傳到了全世界。 最初有很多廠長和工程師為著兩個主要的理由,不贊成斯塔哈諾夫主義。第一,他們覺得工作方法的全部改組,是他們的職務,並不是一般礦工群眾的職務。蘇聯政府的報紙立刻攻擊這種見解,指出蘇聯的福利靠著全體工人的個人創造力的最高度表現。第二,在某些事例裡,廠長和技師反對工人改組他們工作的方法,因為他們的工資要因此提高,要遠超於技術和管理職員的工資!這個態度也被報紙所攻擊,於是斯塔哈諾夫運動傳播於全國。 斯塔哈諾夫運動,給與斯塔哈諾夫和他的仿效者的宣傳與鼓勵,刺激了每個工人,無論他是怎樣不熟練的,都有志把自己造成一個合理化者,造成他或她的勞動的一個組織者。這樣,每個工人都感覺到是被鼓勵著不但利用他的手,也要利用他的腦。結果在物質的和文化的標準,兩方面都有了一般的提高。不但如此,他們叫有領導作用的斯塔哈諾夫式的工人,做教授他們自己方法的教師。斯塔哈諾夫本人也被請回到他自己的鄉村裡去,用他的組織力提高該處集體農場的生產。他也費了許多時間視察各處煤礦,教導那裡的工人怎樣重新組織他們的工作,爭取更大的效率。一個尋常的礦工變成了一個技術專家和工程師了。這種事情在蘇聯今日是隨時發生的,影響著整千整萬的工人。 我們在上面曾經提及,斯塔哈諾夫式的工人由於他們的更多的出產,提高了他們的工資。在蘇聯,工資是怎樣付給的?答案是:就一般原則說,是民主的,「各按各人的工作取值」。 每年,在每一個蘇聯的工廠裡,職工會和管理處之間訂立一個「集體合同」。這個合同規定管理處對於工人,在文化和其他方面的服務所應負的責任,也規定該廠工資的詳細等級。這種工資等級的一般的基本原則,是由各業職工會的中央委員會,與管理各業的政府各部合作,共同決定的。至於要適合各地情況的詳細情形,是由每一個工廠分別規定的。這樣,至少每年一次,每個工作的男女都有機會參加工資率的一般的討論。這些工資率,由最高到最低,都須加以重新的檢查;每個工人都有機會討論他所得的工資。在這個討論裡面,每一例外都被考慮到,由此工人們最後對於什麼工資率是公平的,得到共同的意見。集體合同就根據這樣的討論起草。結果,工資的差異儘管相當的大,每人對於每一特殊的工資都知道理由。於是他們知道怎樣能夠提高他們自己的工資;在我們討論機會平等的時候,我們已經看到,在蘇聯工人如欲提高自己的資格,大概都有機會達到他們的目的。 但是工資既然是不平等的,有些人一定要比別人的生活過得好些。這是不是社會主義?而且據說在蘇聯的人民也可以貯蓄,國家對於人民的貯蓄在實際上還付給利息,這是不是真確的?這樣情形的結果,將來會不會發生一個閒暇的階級? 關於貯蓄這件事,我們先談談上面所提起的第二個問題,蘇聯政府在實際上對於貯款確曾付給年利七厘到八厘,直至一九三六年才有變更。此事實行的時期,是全國都在努力建立生產的工具。在這樣的時期裡面,在消耗上每一件節約的事情,都于社會有益,因為這樣能使更多的資源儘量用到生產方面去。但是到了一九三六年,由於政府的命令,利率過一夜忽然減低了一半。在當時貯蓄的款子一直在增加起來,而在消耗上鼓勵節約的急迫性卻低微下去了。在將來,消耗品生產量更多,生產工具的擴大更不必像以前那樣急迫,政府將更有命令把利息完全廢除。 在蘇聯,利息只是暫時的現象。收受利息的人絕對不能因此控制全國經濟生活的總計劃。他們不是雇主,他們不能決定應該生產什麼,什麼人應該工作,並在什麼條件之下工作。他們除非是工人和工資勞動者,不能參加全國經濟生活的計劃。我們在以後將要看到,除非是工人,任何政治的權利都沒有。而且在蘇聯的法律明白規定,「工作是全體公民的責任」。所以他們如果成為社會中一個閒暇的部分,那是犯法的事情。 其次講到不平等的工資問題。這個不平等,在蘇聯社會裡是有著一個明確的當前的目的。這個目的是要促成生產力的最大可能的發展,這是提高一般生活標準的唯一途徑。在革命以後,就採用不平等的工資,藉以鼓勵最優的工作。有的時候有人說,蘇聯在較近的時期裡才「回到」不平等的工資。這是不確的。自革命以來,件工工資已被採用過;但是以前在工資率方面,確有若干過分的例外規定,尤其是在五年計劃初期,使某些熟練工人工資反比不熟練工人來得少,於是優良的工人得不到使他們更為努力的鼓勵。因為這個緣故,所以在實行五年計劃期間,特別注意各業裡合理的工資等級之規定。 這是不是社會主義?共產主義運動的創始者馬克思,認為不平等的酬報是共產社會初期的一個特點。在一八七五年,他曾經這樣寫過:「當它(指社會主義社會)從資本主義的社會出現的時候,仍在經濟上、道德上、和知識上,染有它所從出現的舊社會的遺傳下來的疾病」,在那時候,各人還須依著他們的工作,從社會收受全部生產中的一部分。 他繼續這樣說:在那時候,「一個人在體力上或知識上勝過別人,所以在同一時候,能貢獻更多的勞動,或能作更長時間的勞動。」但這個共產主義的第一階段已「承認沒有階級的差異,因為每一個工人都和他的夥伴同樣地是工人,但是它卻默認因為有著不平等的各人的資質,有著不平等的各人的生產能力,所以這種人應享有自然的權利。」只要是生產工具從雇主的手中取出之後,並由公共機關主持管理,無論這公共機關是國家、是地方當局、或是合作社,我們就有了社會主義;在社會主義的制度之下,大家都是工人,無論是廠長或是不熟練的工人。但是每一人所賺的,是要根據他的工作;工資率的確定,是由人民自己通過他們的職工會和雇用的機關所訂立的集體合同。 在蘇聯今日工資是不平等的:我們卻不可誤會,以為這個事實所包含的意義是說那裡的工人並不能依他們的需要,比其他地方的工人享受得多些。和世界上其他國家比較,蘇聯的工人已經依他的需要,享受許多事物。例如關於住宅,所付的租金約等於所賺的百分之十,所以賺得最多的也付得最多。同樣地,一個工人因病離開工作,或者因為他要離開去照顧家中的一個病人,他所應得的工資都須由社會保險中照付。婦女在生產前的兩個月,及在生產後的兩個月,雖不做工,工資仍須照付。而且如果依醫生的囑咐,她們必須提早停工,或展緩回工,她們還得休息較長的時期,工資仍須完全照付。托兒所和幼稚園關於兒童的設備,學校供給兒童的膳食,取償有差異,也是根據父母的經濟狀況。此外,在工人遇著假期的時候,工廠的管理處和職工會,都須給與工人幫助,使他們能夠享受最好的假期生活,不但為著娛樂,而且也是為著他們在健康上的利益。 蘇聯的社會保險是一件規模宏大的事業,它影響二千萬以上的工資勞動者的生活。社會保險的管理,完全握在蘇聯職工會的手裡。在每一個工廠裡,在每一個工場裡,有一個職工會的會員要擔負「保險代表」所應做的「社會的工作」,要負責訪問生病的工人,要注意他們確受到他們的保險費。而且遇著任何地方需要幫助的時候,要做到從管理處及社會保險費中給與他們以額外的幫助。遇有需要的時候,這位同志也要替他們取得休養院和療養院的派司。 這樣的一個保險代表,一方面要負責幫助生病的工人,一方面也要代表職工會防止詐病的流弊。倘若有一個工人因在路上受傷而離職,經保險代表的調查,發現他是因為酗酒而在路上受傷,那末這件事就受不到大的同情,而且遇有這樣的事,有一部分的保險費也許要被保留。這樣的一個工人,當然還可以控訴于職工會的大會,但是在這樣情況下的要求,大概也受不到多大的同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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