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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生產更高階段的由來(2)


  倘若國家機構的工作只是保持現狀,而不是反對現狀,那末什麼代表機關存在著,要不打倒國家機構而達到更高的生產形式,是不可能的。

  可是卡爾卻總是民主制度的擁護者。他認為就歷史上看來,運用民主制度是階級鬥爭實際工作的重要部分。在查理第一的時候,議會成為新興資產階級的傳聲器,通過這個機構,他們爭得對方的讓步,同時還可藉此鼓動人們起來參加戰鬥,反抗封建君主;同樣地,巴立門在今日也可以用作工具來爭取對方的讓步,同時還可藉此鼓動工人起來參加爭取權力的決勝的鬥爭。所以即令巴立門的民主制度只是全部鬥爭的一個部分,它本身不能夠發生新的社會秩序,可是議會民主制度的爭取還不是沒有效用的。(法西斯主義隨處破壞議會制度,正是因為這種制度給與人民以反對的機會,這一點是值得注意的。)

  這說明為什麼卡爾總是重視巴立門民主制度的爭取,反對上世紀存在於歐洲的各種各式的專制政府;並重視在那些專制已被推翻的國家裡,關於擴大民主權利的爭取。同時,他認為,當專制制度或資產階級仍然控制著國家的時候(依上面所已解釋過的意義),民主既沒有保障,也沒有效力。必須在勞工階級已打倒和粉碎資本主義國家機構的時候,它才能夠把自己升到統治階級的地位,由此「為民主打勝仗」。換句話說,必須在已經破壞了攔在中途武裝障礙物(資本主義國家機構)之後,人民的意志才能夠有效地實現起來。

  但是僅僅打倒和破壞以前統治階級的國家機構,還是不夠的。勞工階級還須進一步建立它自己的國家機構,——它自己的集中的武力機構,——由此完全打倒資產階級,保衛新的制度,使不致受到內外的進攻。

  不但如此,勞工階級還須建立它自己的一種政府,這種政府在重要的特點上是和資本主義社會裡所知道的那種政府不同,因為它的目的是不同的。自從有了一八七一年巴黎公社的經驗以後,卡爾對於這一點看得很明白。巴黎公社有著這些特點:它是「一個有功效的機構,同時有著行政權和立法權,不是一個巴立門的機構」;它的分子可由選舉人在任何時候加以掉換;「自從公社的委員以下,公務員的報酬都全照工人的工資」;審判員和法官都由選舉,選舉人可於任何時候把他們掉換。舊的常備軍須代以「國軍,其中最大部分須由工人擔任」。這些以及公社的其他特點,其要旨都是要使管理的機構,武力鎮壓的機構,都格外接近于勞工階級,——保證它的控制是握在勞工階級的手裡,和以前的國家機構在事實上是受資產階級所控制者迥異。這個新式的國家是「為民主打勝仗」的,——它使平民對於他們自己生活的實際控制,大大地擴充了他們的參與權。

  可是恩格斯在論述巴黎公社的時候,卻說「這是無產者專政」,這樣,關於巴黎公社有著兩個說法:一方面說,它和資本主義之下的議會民主制度比較,是很大地擴充了民主的控制;在另一方面又說,它是無產階級專政。這兩種說法不是有著矛盾嗎?不,這只是表現同一件事的兩個方面。因為要執行最大多數人民的意志,所以須建立一個「新的,真正民主的國家」;但是這個新的真正民主的國家要能執行人民的意志,必須實行專政,必須用武力反抗少數人,——他們這一階級在以前也是實行該階級的專政,而且繼續用著一切方法,由經濟的怠工到武裝的反抗,來反對人民的意志。

  勞工階級革命的後來的經驗,證實了卡爾和恩格斯從一八七一年巴黎公社的經驗所引伸的結論。在俄國一九〇五年的革命,建立了由各勞工階級團體所派代表組成的會議,擔任組織並進行反抗沙皇的戰鬥;在一九一七年的三月革命,一到了革命的形勢已經發展的時候,又建立了相類的「蘇維埃」(這個名詞在俄國字裡的意義就是「會議」)。自從巴黎公社以後,勞工階級得到更大的發展,這種代表團體,最初都是由工廠裡吸收而來的。(但是在鬥爭擴大之後,也有代表是由兵士和農民中吸收而來的。)伊利奇認為這種代表團體,是勞工階級的國家所要藉以施政的形式。代表是直接由工人中吸收而來的,在任何時候可由他們的選舉人召回的;這就是說,資本主義的勢力在決定方面完全失去了效力,於是勞工階級的真正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和推進。同時,要做這件事,非憑藉專政不可,必須用武力來反抗舊的統治階級,他們仍用著種種方法來暗傷和破壞新的蘇維埃政府。

  勞工階級專政的真正民主性,卡爾曾在一八四八年的《宣言》中有過明切的說明:「一切以前的歷史的運動都是少數人的運動,或為著少數人利益的運動。無產者的運動是最大多數人之自覺的、獨立的運動,是為著最大多數人利益的運動。」

  從上面所說的看來,可見卡爾並不認為,勞工階級革命的勝利立刻就可以結束一切的階級鬥爭。恰恰相反,它只是表示一個轉變點,使勞工階級第一次得到幫助他們的國家機構,而不是像以前那樣反對他們的國家機構。伊利奇在一九一八年一月的蘇維埃大會裡,曾經告訴一件事,足以證明這一點。他有一次在火車裡,聽車中人正在談話,他沒有聽懂,隨後那裡面有一個人向他說道:「你知道這個老婦人所說的新奇的事情嗎?她說:『現在用不著再怕手裡拿著槍桿的人了,我有一天在樹林裡遇著一個手裡拿著槍桿的人,他不但不奪取我們採集的柴,而且還幫助我採集更多的柴。』」武力的器械,不再是反對工人的了,而且是幫助工人的;它現在所反對的是那些企圖阻礙工人進步的人。

  這樣的人,自然,在勞工階級已經得到政權以後,還繼續存在著的。舊的統治階級,受著別國統治階級的協助,盡他們所能,收集了武裝的力量,用繼續公開的戰爭來反對勞工階級的國家。一八七一年巴黎公社就是這樣被打敗的。當時德國人把戰爭中整千整萬的法國俘虜釋放,把他們送到巴黎外面的凡爾賽去增援法國的反動軍隊;於是反動的軍隊能從公社的手裡奪取巴黎,對於以前擁護公社的人執行殘酷的屠殺。從一九一八年至一九二〇年,俄國的蘇維埃政府不但要對付支持沙皇者的軍隊,而且還要對付外國列強的進攻的軍隊,——英國、法國、和美國都包括在內。所以歷史證實卡爾所提出的這個結論:勞工階級在已經得到政權以後,仍須在長時期內維持它的國家組織,使它在重新組織生產制度達到社會主義基礎的過渡期間,能夠保衛它自己,保證它的控制。

  卡爾對於社會主義及其更高階段作何解釋,將在下章討論到。但是在結束階級鬥爭與國家這個課題以前,我們還要略述卡爾對於這個歷程的最後結果的意見。階級鬥爭,以及為首保障統治階級利益而建立的國家機構,這都是由於人類社會分成階級,彼此利益在生產方面發生衝突,所以有著這樣的現象。在人類社會仍然分成階級的時候,階級鬥爭和國家便在歷史的繼續中仍然存在著。但是在勞工階級奪取政權以後,它的目的是要廢除階級的區分,——要引進一個新的生產形式,不再有任何階級依靠其他一個階級的勞動而生活;換句話說,要造成一個沒有階級的社會,各人都為著社會全體而服務。等到這個程度完全了的時候(即全世界的規模),便沒有階級衝突,因為沒有各有其利益的階級,於是也用不著有國家,——武力的機構,——來保障一套的利益以反抗別一套。國家將要「消逝」,——在一個又一個的部門裡,它是漸漸不被需要了,即有中央機構的存在,它的任務也只是為著生產和分配的組織。正如恩格斯所說一樣:「統治著人的政府,被事物的管理和生產過程的指揮所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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