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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生產更高階段的由來(1)


  在本書的第二章裡,我們曾經敘述過卡爾的關於階級鬥爭的一般的理論。階級鬥爭的發生,是由於一種生產的形式把社會分成階級,其中有一個階級是在進行著實際的生產過程(奴隸,農奴,工資勞動者),同時有個另一階級(奴隸所有者,地主,資本主義的雇主)卻在享用產品的一部分,而無須工作來參加生產。但是在每一個時代,除了這兩個主要的階級之外,還有其他的階級,——就主要的說,較早的生產形式中的殘餘,像今日的「農業生產」者;或者像封建時代的初期的手工業者,他們是在後來佔優勢的資產階級的先鋒。

  階級之間的鬥爭,幫助人類向前達到生產的更高階段。當一個勝利的革命發生的時候,生產的更高形式被採用,或得到廣大的擴充。在英國,資本主義更前發展的途徑,是由克倫威爾革命和一六八九年的「光榮革命」開闢出來的;在法國,這同樣的任務是由一七八九年的大革命和隨後的幾次革命擔負起來的。

  但是卡爾並不以籠統地敘述這類事實為滿足;他仔細觀察在他當時的鬥爭,由此發現階級間鬥爭的法則。

  這不是關於鬥爭的詳細的技術的問題。卡爾看出,要瞭解社會的發展,重要的事情是要對於參加革命運動(即發展「生產的新形式」的革命運動)的階級力量。由於研究歐洲許多國家在一八四八年的革命事實,他能夠指出,有某些一般的特點是可以普遍適用的。

  什麼是這些在革命中看得出的一般的特點或法則呢?

  首先,革命的鬥爭總是將在新的生產制度中得到政權的階級所進行的,但卻不是由這一階級單獨進行著。試舉個例子,在一七八九年的法國大革命,在新興的資產階級旁邊還有農民,——封建主義的生產階級,——小商人,獨立的手工業者,和未來的勞工階級的萌芽。人民中的這各部分都參加革命的鬥爭,反抗舊秩序的統治階級,因為他們雖然有著分歧的利益,但是他們都徹底明白:舊秩序就是對於他們的繼續的壓迫,繼續並增加他們的困難。

  後來發生的其他的歐洲革命,也很有這同樣的情形,在許多國家裡推翻了封建君主的專制勢力,替資本主義的生產掃清道路。人民中其他的一切部分都多少團結起來,反抗以前的統治階段。在最初的階段,領導革命的總是新的統治階級,——新興的資產階級。在這個鬥爭的過程中,尤其是勞工階級已經達到發展的某階段的地方,新的同盟被建立起來。人民中的勞工部分,為著他們自己的利益而加入這個鬥爭,提出他們的要求,新的資產階級統治者卻不準備允許。遇著這樣的情形,人民中的勞工部分便要設法實現他們的要求,資本家便要轉向更反動的部分,來反抗工人。很類乎這樣的情形,就在克倫威爾的時候,也曾經發生過,在法國直到一八四八年也屢次發生過。

  在一八四八年的六月,巴黎的工人企圖保衛他們新取得的權利,但卻失敗於二月革命所建立的新的資產階級政府。但是卡爾卻認為巴黎的勞工階級已經相當發展,在下一次的革命,它便能領導,而不是僅僅追隨著資本家的領導。這件事在實際上發生於一八七一年,當時巴黎的工人領導著建立公社,在巴黎支持了十個星期。這是第一次由勞工階級領導革命的行動,但是這個事實的意義卻不是說當時勞工階級是在單獨作戰。他們起來反抗大地主和資本家的政府;這些大地主和資本家使法國捲入戰爭漩渦,並企圖從巴黎人民的失敗和饑餓中來發國難財。在這個反抗大地主和資本家的鬥爭中,立在工人旁邊的還有:小商人,他們因為政府拒絕下令延期還債和租金,受著破產的威脅;各階級的愛國分子,他們痛恨德國在戰爭中的勝利和政府所接受的條件;甚至資產階級的共和主義者,他們也在那裡恐怕政府要復辟。當時巴黎工人所處的地位,其主要弱點之一是:他們未曾認真設法吸引農民立在他們的方面來。

  但是有個要點仍然存在著:每一個旨在推翻現有的統治階級之真正的革命,不僅是將要接替它的政權的那個階級的革命,同時也是遭受統治階級壓迫的一切人的革命。在發展中的某階段,革命是由資本家領導,用來反抗封建君主和地主;當勞工階級已經發展起來的時候,它能夠領導參加革命的各部分的人。換句話說,根據歷史所表示,在每一次革命,各部分的人民構成同盟,共同反抗主要的敵人;在反抗大地主和資本家的革命中,這樣的同盟是由勞工階級領導。

  革命使一個新的階級得到政權,由此引進一個新的生產制度:這種革命只是階級間在生產方面利益的衝突而繼續鬥爭,達到了最高的一點。在工業資本主義的較早時間,這種衝突只是散漫的,幾乎全是關於某特殊工廠裡的工資和狀況的問題。「但是由於工業的向前發展,無產者不但在數量上增加起來,並且集中於更大的集團,力量也隨著增長起來,本身也更感覺到自己的力量」。工人們組織工會,規模逐漸宏大,能夠進行全國規模的鬥爭。工人們組織合作社,來保衛他們立于消費者地位所應有的利益。在發展到比較進步的階段,他們組織他們自己的政黨,這政黨能為著他們的階級利益,代表並領導鬥爭。

  這個鬥爭是怎樣進行的呢?

  卡爾認為,勞工階級政黨的目的是要準備並組織革命(即推翻資本主義的統治階級);其次是要組織新的生產制度(即社會主義)。

  這個準備的過程,包括幫助各種各式的勞工階級的組織向前發展,尤其是工會;這些組織增加勞工階級的力量,並使它「更感覺到自己的力量」。這個準備的過程,也包括幫助每一部分的工人為著當前的利益而進行的任何鬥爭,——為著較高的工資,較優的工作狀況等等。通過這些鬥爭,工人們常能爭得較優的待遇;但是這種待遇不是可靠的,——「他們戰鬥的真正的成效不是在當前的結果,卻是工人團結之繼續的擴大。」在這些鬥爭的過程,工人們漸漸自覺他們是一個階級,有著他們的共同利益,要共同反抗資產階級。勞工階級的政黨幫助推進這個發展,並解釋為什麼在資本主義生產繼續存在的時候,階級間的鬥爭必然是要繼續下去的,同時經濟恐慌和戰爭給與工人以可怖的災難;但是這種衝突和災難是能夠由生產制度的改變而消除的,不過要改變生產制度,卻需要武力推翻資產階級。

  為什麼卡爾認為「武力推翻」是必要的呢?在本書第二章裡,我們已解釋過他對於歷史的分析,所得的結論是:必須在新的階級用武力向以前的統治階級奪取政權之後,新的生產制度才能被採行。所以從歷史上所得到的結論是:勞工階級如果不用武力推翻以前的統治階級,它不可能把生產改變到社會主義的基礎上面去。這個一般的歷史的結論,由於卡爾對於國家的研究所得到的佐證,更增加了它的力量。

  國家,有的時候被人想作議會(按就英國而言)。但是卡爾曾經指出,國家之歷史的發展和代表的機關是沒有關係的;恰恰相反,國家這個東西,是統治階級的意志要通過它來強迫其餘的人民接受。在原始的社會裡沒有國家;但是後來人類被分成階級的時候,由於階級間利益的衝突,特權的階級如果沒有直接由它控制的武裝力量來保護它的利益,那末要維持它的特權便不可能。「這種公共的武力存在於每一個國家裡;它不僅包括著武裝的人,而且還包括著許多物質的附屬物,如牢獄以及各種各式的壓迫的機關。」這個公共的武力總有著維持現有秩序的任務,——即維持現有的階級區分和階級特權;它總是被人認為超越社會的東西,「不偏不倚」的東西,說它唯一目的只是「維持法律和秩序」,但是在維持法律和秩序之中,它卻在維持著現有的制度。對於要改變制度的任何企圖,它總是要壓制的;在常態的、日常的任務中,國家的機構用著顯然和平的手段,拘捕並監禁「煽動的」人民,制止「煽動的」文字等等;但是到了運動有著更廣大的性質的時候,便公然由警察用武力,在必要的時候而且要用到武裝的軍力。這個武力的機構,為著統治階級的利益而行動,就是國家。

  這國家是不是由議會或國內其他代表機關所控制著呢?代表的機關只代表統治階級的時候,它也許可以控制著國家的機構。但是如果巴立門或其他的代表機關不能適當地代表統治階級,而且要企圖通過統治階級所震撼的計劃,在這樣的時候,它不能控制著國家的機構,便要變成顯明的事實了。在歷史上可以看到有許多代表的機關,曾經企圖為著統治階級以外的階級利益而服務,但是這樣的代表機關卻都被關閉,在必要時還要被武裝的力量所解散。凡是新興的階級對舊的秩序得到勝利,——例如英國在克倫威爾的時候,——它能達到這個目的,不僅是由於巴立門裡的投票表決,卻是由於組織新的武裝力量來反抗國家,來反抗舊的統治階級的武裝力量。

  投票權的擴大,並未曾改變這個形勢:這在卡爾也是已經看得明白的。真正的權力是握於在生產制度中佔優勢的階級手中;它要維持它對於國家機構的控制,無論代表的機關有著什麼變化。所以真正權力的改變,必須先用武力推翻舊的國家機構,這舊的國家機構的全部武力是在壓制正在努力改變現制度的新的階級。

  由卡爾得到的這個結論,已由較近的歷史事實所證實了。法西斯主義的全部的基礎,就是用武裝的力量破壞各種各式的代表機關。法西斯組織是國家武力的新的形式,不是國家武力的舊的形式:這個事實對於我們的主要的分析,並不能有所更改。佛郎哥對於一個合法選出的巴立門制度的政府,發生叛亂,可見代表機關對於國家機構的控制是多麼微細了。

  但是統治階級怎樣能維持它對於國家機構的控制,尤其是對於武裝力量的控制,而國家機構及武裝力量在表面上或「依照憲法」,卻是應歸巴立門控制?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要從國家機構本身的特質中尋找出來。在每一個國家裡,軍事上的較高的位置,司法方面的較高的位置,以及一般管理機關中的較高的位置,都是由統治階級中人或他們的忠實的走狗擔任。這件事是有委任和升級的制度擔保著。無論在代表機關中的民主精神發揮到什麼程度,要深入國家機構的強韌的核心,是不可能的。在沒有嚴重問題發生的時候,國家機構和民主的議會之分歧,還不很明顯;但即在英國,還有一九一四年克拉(Currag)軍變的例子,當時有反對愛爾蘭自治法案的反動的叛亂威脅,而該軍軍官竟拒絕執行駐防北愛爾蘭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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