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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美國勞工運動的大勢(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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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上節《金圓王國的前途》一篇裡,曾經提起羅斯福的「復興計劃」裡有所謂「第七節A項」(「Section 7『A』」)的規定,這條規定和美國勞工運動的最近趨勢,有著很大的關係,所以我想現在就接著從這一點談起。這一條的重要內容,可用一句話來包括它,那就是「雇工有組織的權利,有由於他們自己選擇的代表從事集體交涉的權利」;換句話說,工人有組織工會的自由權利,有選舉自己所要選的代表替他們向雇主作集體交涉的權利。這一條規定是在法規上公然承認工人享有這樣的權利,所以有人認為這是「勞工的新的大憲章」(new Magna Charta of Labor)尤其是官僚化的美國總工會的領袖們,更口口聲聲說這是他們的大勝利。我在前次已說過,以前工人要組織工會,總是受到很大的磨折。自有這規定後,工人們便利用這個機會,紛紛把工會組織起來。就這一點說,似乎可以說是工人的大勝利。但是我們如仔細研究美國勞工組織的實際情形,便知道這條規定僅僅是勞工藉為鬥爭的工具,他們能否獲得這樣自由權利的真正享受,還有待於他們的更進一步的鬥爭,並不是有了這個條文,他們便得和和平平地,安安穩穩地享得到這條所規定的權利。關於這一點,需要較詳的說明。 我在上次也曾經說過,當羅斯福提出這條規定的時候,各「大亨」所以肯允許,一部分因為當時全國銀行倒閉風潮洶湧,各工廠和大公司都日在風雨飄搖之中,工潮澎湃,各「大亨」心驚膽戰,不得不暫時放鬆一些;一部分也因為他們已打算組織什麼「公司工會」(「Company Union」),譯意也可稱為「御用工會」,作為抵制。所謂「御用工會」,它的最普通的組織是由雇工的代表和廠方的同數量的代表,共同組織所謂「聯席會議」,這「聯席會議」的主席對會議有很大的權力,總是由廠方的人來擔任的。對於這樣的工會,工人方面說不到「加入」工會,往往是由廠方出一個佈告,說自從某月某日起實行「聯席會議」制度,這樣一來,凡是這裡面的雇工,都成了當然的「會員」,你「加入」不「加入」根本就不成問題的了!這種工會的選舉是由廠方召集幾個「公認的領袖」,其實就是特別「忠」於廠方的「公認的走狗」,組織選舉委員會,包辦一切,廠方當局為避免工人成功「聯合陣線」計,就用心把工人們分裂開來,不許一致有選舉權,有年齡的限制,有國籍的限制,有服務時期的限制,有的還加上教育程度的限制。 至於被選舉為「代表」的,那限制就更嚴了,例如服務的時期就還要加長;因為新來的工人,他們可審慎視察一番,如認為有激烈傾向的,在有資格被選為「代表」以前,就先被開除掉。經過這種種的限制後,廠方所得到的工人「代表」都是些「公認的走狗」,在美國人所謂「真正的唯唯諾諾的腳色」(「Real yesmen」)。廠家所以苦心孤詣地組織這種好像悲喜劇的工會,當然有很大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壓迫勞工,儘量地剝削榨取;一方面可以傲然宣示於社會,說這個工廠或公司也是很忠實地遵守著政府提倡勞工運動的法規——所謂「第七節A項」。現在美國究竟有多少這種「御用工會」,還沒有正確的統計,因為有些廠家是諱莫如深,不願意受人調查的。據一九三五年最近的調查估計,全美工會會員四百二十萬人中,有二百五十萬人是屬「御用工會」的會員。 這樣看來,全部工會會員中,竟有過半數的會員是被「御用工會」所操縱,這個事實在美國勞工運動中不可說不是一件很可注意的情形。據美國全國工業研究部所報告,在有一次所調查的六百五十三個「公司工會」中,有四百個是在羅斯福「復興計劃」實行後才成立的。在法規上公開承認勞工有組織權,有自選代表執行集體交涉權,這原是羅斯福「復興計劃」最得意的一個特色,同時也是和政府狼狽為奸的官僚化的美國全國總工會的領袖們替政府歌功頌德的一件事,而一仔細研究其實際,卻是這麼一回事!在舊社會制度下,要想實行這個有益勞工的計劃,要想實行那個有益勞工的政策,說來儘管好聽,在實際卻只是紙上空談,甚至在表面上使人看看「像煞有介事」,而骨子裡卻完全是個道地十足的騙局;因為「大亨」們所牽著線的政府,根本要仰著「大亨」們的鼻息,所謂「桀犬吠堯」原是一件不足怪的現象;只有勞工者群自己手裡的政權,才能真正實行有益於勞工的計劃。我們一方面看著有些人替羅斯福「復興計劃」大鑼大鼓地吹著,一方面再看看所謂「御用工會」的潛勢力,應該更得到一個有價值的教訓罷。 其次和美國勞工運動有著很重要關係的是美國全國總工會(英文原名為American Federations of Labor,通常簡稱為「A.F. of L.」)。這個總工會,一向是落在官僚化的領袖們的手裡。該會的前任會長甘迫斯(Samuel Gompers)就高唱「工業民主」,他所謂「工業民主」,說來很特別,是主張工會和廠主合作,希望由此替工人們建立一個天國!他於一九二四年死去的時候,廠主們得到他合作的利益不少,工人們的天國當然還未曾建立起來!接他的手做會長一直做到現在還占著那把交椅的,是一位叫做格林的(William Green)。格林在美國已是一位婦孺皆知的名人了。他走馬上任的時候,有一位「大亨」宣言:「格林先生是一切人民的代表……他並不激烈。他是為著一切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我們在他手裡,可以覺得安穩無患的。」這位「大亨」確有先見之明,因為格林和他的一群自從把持著全國總工會十多年以來,最大的功績便是努力幫助「大亨」們壓迫罷工,使得他們「安穩無患」。 其實這班所謂全國總工會的領袖們並非有所愛于那些「大亨」,根本是把勞工界做自己的「資本」,有時也要發出即將罷工的宣言以為恫嚇,發著一大筆財,便乘風轉舵,勞工界的「下層群眾」願意與否,在他們並不重視的。(關於勞工「領袖」的貪污行為,簡直不可勝舉,William Z. Fos ter著有「Misleaders of Labor」,敘述頗詳,可供參考。)我在上面用著「一群」的字樣,又用著勞工界的「下層群眾」,這是很含有重要意義的說法,美國的政治內幕,原是由「一群」人把持著,在後面牽線的是若干「大亨」,在前面露臉的是若干有意識或無意識中供奔走的大小人物。他們這「一群」在政治上所造成的銅牆鐵壁,確好像不易攻破的城堡。我仔細研究美國官僚化的全國總工會的領袖們,也發現他們在勞工界的把持一切,也有他們的「一群」,也有他們這「一群」所造成的不易攻破的銅牆鐵壁,和資本主義的政治真相簡直如出一轍。 他們的包辦選舉,有他們自己的操縱一切的特殊組織,有他們壓迫反對者的秘密組織,有他們自己的偵探和打手,有他們的麻醉「群眾」的巧妙筆墨,真是具體而微,和金圓帝國的政治內幕可以分庭抗禮。同屬勞工界,所以又有「下層群眾」之分者,是因為在官僚化的勞工組織裡面的領袖們和他們的左右的親信者,領著巨額的薪俸(像格林的會長薪金,每月聽說有四五千美金,「外快」還不在內),來往的都是闊官僚,生活的豪奢闊綽,已成了「勞工貴族」的另一階層,和一般工人在生活的享用上簡直是完全脫離了關係。所以在美國的勞工運動中,竟產生少數的「勞工貴族」和多數的勞工「下層群眾」的區分。現在美國的統治階層對付勞工運動中革命的傾向,最重要的政策,就是利用這少數的「勞工貴族」所把持的勞工組織,抑制多數的勞工「下層群眾」,好像仿照某帝國主義想盡方法利用「以華制華」一樣,他們是在想盡方法,利用「以工制工」! 照上面所說的情形看來,好像美國的勞工運動簡直是漆黑一團,在很悲觀的環境中旋轉著。這又不然,我們在上面所看到的是他們的黑暗的方面,而且是已在一天一天加速沒落中的黑暗方面,因為數年來美國勞工界「下層群眾」的積極鬥爭,光明的方面已在很迅速地顯露出來了。這光明方面的情形,是我這次在美國最覺得感動的一件事,也可以說是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現在不妨大略地提些出來談談,藉此可以看出美國勞工運動的最近趨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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