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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以往和現在


  記者在上節曾和讀者諸友約,要在本節談談本刊發展的經過和內部組織的概況。

  本刊第一任的編者是王志莘先生,前幾天在友人宴會席上遇著他,他還笑眯眯地談起本刊初辦時沒有人看,由報販來一捆一捆稱斤兩買去,有一次雇人在天文臺路的運動場前廣發贈送!他的這幾句不無含著幽默的話雖似乎簡單,其實很足以描寫本刊呱呱墜地時的淒涼狀況。幾個月以後,王先生因去辦銀行事業,把這個零仃孤苦的孩子交給我,我其初覺得毫無把握,還不肯接受,後來因一時找不到別的保姆,我又覺得這個孩子怪可憐似的,便接受過來,撫育撫育看,原也沒有想到就能把他養得大起來。

  在未談到這個孩子怎樣長大以前,有些情形也許可先提出來說幾句。我在小學四年級的時候(南洋公學附屬小學),有一位級任教師沈永衢先生是最崇拜梁任公的。(沈先生兼授國文和歷史,他是我生平最敬愛的一位先生,現已逝世了。)凡是梁氏的著作,他都有,藏在好幾個書櫥裡,承他異常地愛重我,常借那些書報給我看,後來我升入了「中院」(即當時的南洋公學附中),還常到他那裡去借書看,尤其喜看的是沈先生所存的全份的梁氏《新民叢報》。當時我的思想很混沌——說得更老實些,就是無所謂思想——但覺梁氏文字充滿著動人的情感,看得津津有味,常在夜裡看著捨不得釋卷,熄燈後還違背校章偷點著洋蠟燭看。從此時起即夢想將來要做一個記者,隨後凡遇著比較有精彩的刊物都很注意研究,雖則同時還勉強埋首於味同嚼蠟的數學物理學等科目——這是指我個人的感覺,我的弟弟就覺得這種科目異常的有興味。

  我的意識中既潛伏有這樣的傾向,所以王先生「托孤」——借用一下,王先生仍是永年益壽的——之後,我既已接受過來,便也一團高興地聚精會神地執行我的保姆的職責。最初幫助我的只有徐伯昕、孫夢旦兩先生,我們都是傻瓜,好像樂此不疲似的,常自動地幹到夜裡十一二點鐘,事情還幹不完,只得戀戀不捨地和辦公桌暫時告別。沒有什麼人強迫或監督我們這樣發傻,我們自己也只覺得傻得有趣,並沒有存著別的什麼奢望。後來志同道合的同事日增,現在已有三十餘人了,分工也比較的可能,雖不必像當初那樣傻得厲害,但我們仍好像是一個「短小精悍」勤奮邁進的軍隊,在此黑暗的舊社會到光明的新社會的過渡期間,共同為大眾努力,希望能盡其一個小小支流的貢獻。倘若社會認為我們的工作不是毫無意義的話,這不是我們裡面任何一個人的勞績,是我們這一群兄弟姊妹們的共同的血汗的結晶,同時也是由於社會給與我們的鼓勵和直接或間接的種種贊助。

  講到本社內部的組織,記者要很欣然地宣佈,我們已採用了生產合作的辦法了,具體的細則雖不能都在這篇短文裡說出,但不妨就原則上大概的意思談談。我們全社的資產已歸全體同事(連「茶博士」都在內)所公有,除短期的雇員外,現在本社的職工任職在六個月以上的都有做我們這個「合作社」社員的資格,也就是這個機關裡的「主人翁」之一。本社資本每股十圓,任何一個社員,至多不得過一千股,不到此數的每年將所得一部分紅利加股,逐漸一同加到此數。新進職工,于任職時起,每月就其薪水中扣除百分之十,于任職滿六個月時,並計作為入社的股份,以後繼續每月扣除薪水百分之十,至入社滿一年時,再行並計,作為增加股份。社員認繳股份所得享受的利益為股息,於每年總決算後,除應提之公積金,社員福利基金,及職工紅利外,由社員大會依營業的盈餘,議決按股分配股息。總之這個生產合作社的原則,以社員共同投資,經營出版事業,促進文化生產為宗旨,除用在服務社會事業上的費用外,所得贏利歸於全體。這雖不能算是合於理想的辦法,但至少已沒有誰剝削誰的存在,各人一面為社會服務,同時也為著自己工作。

  本社的信條有四:(一)服務社會,(二)贏利歸全體,(三)以共同努力增進全體社員福利,(四)社務管理民主化。關於頭三點,上段所述已可略明大意,關於第四點,還有略加解釋的必要。本社的最大權力在全體社員大會,由社員大會選出理事組織理事會,由理事會互選經理,為理事會的代表,總攬社務,並由全體社員大會選出監察人二人,查核會計帳目,並保障社員利益。這樣,各人都是自己管理自己,因為理事產生于全體社員大會,而經理則由理事中互選而來的。

  我們這一群傻子的這一個組織,所以要這樣挖空心思來儘量使它合理化,目的卻不是僅僅為著我們自己,我們要利用這樣的比較合理的組織,希望能對社會有更切實的貢獻。我常勉勵我們的兄弟姊妹們,我們是在一個血腥的黑暗的時代,如不為整個社會的前途努力,一個機關的內部儘管如何充實,如何合理化,終不免要受黑暗勢力的壓迫摧殘的。我們這班傻子把自己看作一個準備為文化事業衝鋒陷陣的一個小小軍隊,我們願以至誠熱血,追隨社會大眾向著光明的前途邁進!

  (起程前二日寫於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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