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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押在公安局


  在上海地方法院的看守所裡只關了一天一夜,廿七日下午六點鐘左右,又像老鼠被貓銜在嘴裡奔竄著,由地方法院轉解到公安局裡去。我們先由看守所裡被提出來,重新光顧待審室一次,不過這時我和章先生兩個人同被押進一間待審室裡去等候著。這時的法警對我們比初來的那天客氣得多,大概他們都知道了我們是為著參加救國運動才到這裡來的。等一會兒,我們先後被傳審,檢察官雖換了一個,但是問答內容還是上次那同樣的一套。不過這次那位審問我們的檢察官卻充滿著同情和歉意,拿出公安局的公文給我們看,裡面說要移提我們去和沈先生等四位「對質」。檢察官宣佈之後,我們也沒有什麼話說,走出法庭後,就有公安局派來的人員迎上來押著出去。法院裡有幾個職員趕出來和我們握手送別,我們又覺到愛國的同胞們隨處給與我們的同情和厚意的可感。我無意中和章先生說出了這一句話,在旁邊同走的那位公安局的科員插著說:「這是各位先生人格的感動。」我說:「這倒不是我們幾個個人的人格問題,卻是有許多同胞不願做亡國奴的心理的流露!」

  我們隨著一群公安局的偵探,警察,和科員,擁出了法院的門口,分乘汽車直駛公安局而去。

  這時沈先生等四位已押在公安局三四天了,我們一進公安局,就被引到他們的房間裡去。我們在患難中相見暢談,當然是格外快慰的,彼此訴說了一番經過的情形,又說了不少互相安慰的話語。我看看他們所住的房間還算清潔,是在二層樓上,前面有個露臺,露臺的前面是大天井,立在露臺上可以看著公安局的大門;房的後面靠壁處並列排著四個小鐵床,便是他們四位的床鋪;這一列鐵床的前面有個屏風遮著,屏風的外面放著一張圓桌,幾張椅子,便是我們吃飯和相聚談話的地方。我踏進房裡一會兒之後,覺得奇特的是總有一個不相識的人立著或坐在一個角落裡,我已直覺地知道這一定是用來監視我們的;後來知道他確是偵察隊的偵探,奉命來監視的。房前的露臺上還有四五個「武裝同志」(警察)在那裡監視著。房的右邊有個客廳,來訪問的人可以在那裡坐坐,由客廳通到外面的那個門是常常鎖好的。我們要大小便的時候,便有一個「武裝同志」跟著我們經過這個門,在廁所門前守著,直等到陪著我們回到原處。

  我和章先生兩人的臥室是在這個大房間的左邊一個小房間裡。他們已在幾天前就替我們備好了兩架小鐵床。自從我們兩人來了之後,又加派了一個偵探來監視。縱然是做偵探,也還是中國人。我們所幹的是救國運動,我們所談的也只是關於抗日救國的事情;我們不但用不著避他們,而且當著他們大談我們對於救國的主張,大討論我們對於救國的意見;偵探們聽了不但不覺得我們是什麼大逆不道,而且深切地表著同情!他們和我們相聚了幾天,竟變成我們的同情者,甚至覺得每日來監視我們是一種不得已的痛苦和職務。不但偵探們如此,就是那些「武裝同志」也成了我們的朋友!

  但是他們對於職務還是不得不奉行故事的。他們不但整日裡要陪著我們,而且整夜都要陪著我們,雖然他們是三四小時輪班一次的。在白天,只有偵探在我們的房裡,到了夜裡,大概因為露臺上寒冷,所以連「武裝同志」都跑到房裡來坐到天亮。這倒也是我生平第一次的經驗:躺在床上睡的時候,也有一個「文裝同志」(偵探)和幾個「武裝同志」整夜睜著眼睛,一直「侍衛」到天亮!

  我們到了三四天之後,有一個夜裡,局裡的第三科科長請我們在客廳裡個別談了一次話,留下了筆錄。他很客氣地問了我們一番話。問和答的內容都和在法院裡那一套差不多,不過特別問起我們和「火花讀書會」有沒有關係。這個名稱我事前根本就沒有聽見過,關係更說不上了。公安局局長幾于每天都來很客氣地招呼一下。頭幾天准許接見,訪問者非常的多,那個客廳常告客滿,天天好像舉行什麼盛會似的。後來當局有些怕了,除家屬外,禁止接見其他的親友。看報也不自由,每天由他們送來一種他們認為無關重要的報,有的時候一種也沒有。我們每天的時間卻過得很快。上午七點半起身後,同在客廳裡早操。有的打太極拳,有的柔軟體操,各幹各的。早餐後最重要的事是催報看,有時看得到,有時看不到。可以接見的時候,差不多一天到晚忙著見客。後來只許接見家屬,除開六人「討論會」或「談話會」外,有的下圍棋,有的下象棋,有的看書,便很快地過了一天。我們每天所最關心的消息是綏遠抗戰的情形怎麼樣了,其次便是關於我們自己何時釋放出來的消息;有時聽說他們要把我們送往莫干山去,有時聽說他們要把我們送往杭州去,最後幾天聽到的消息是要把我們送往蘇州高等法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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