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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 外國文和外國教師


  教外國文的教師,最理想的當然是外國人。例如教法文請法國人,教英文請英國人或美國人。(英國人的英文和美國人的英文也有差異,尤其是口頭語,雖則它們是彼此看得懂聽得懂的。)這倒不是我要盲目地崇拜外國人,卻有我的理由。

  試以英文為例。學習英文者所學的技能不外三種:說、看、寫。教英文的人所應該教好的也是說、看、寫。先講「說」。教「說」的人先要自己說得好;要說得好,最起碼的條件是要:(一)發音正確,(二)成語適當。無論發音或成語,都要很自然。這就一般說,只有這語言的本國人才可以無憾,雖則在極少數的別國人也有例外。依我們尋常的觀察,往往湖北人有湖北口音的英文,江西人有江西口音的英文。(這只是隨便舉例,並不是說湖北或江西人就學不好英文,下例同。)即就更小的區域說,也往往無錫有無錫口音的英文,寧波有寧波口音的英文。我曾在上海看見一個寧波籍的英文教員,雖教了多年的英文,對於教授法不無心得,但說的卻是滿口甯波音的英文,我就很替他的學生們擔心!這並不是說只是中國有這樣的情形;英國人說法語,或俄國人說英語,也常有相類的毛病。以他們彼此間的文字相類,還不免有這樣的毛病,那末以特異於西洋各國文字的中國,中國人可告無愧了。可是無論如何,教英文的人如把「走樣」的英文或語音輾轉教給學生去學習,這卻是一件很不妥當的事情。例如一個滿口甯波音英文的那位朋友,他自己勉強可應用這樣「走樣」的英語,在需要英語的場所,勉強可以達出他所說的意思。這於他當然比「走樣」英語都不懂的好些,可是要把他的「走樣」的英語教給學生,以誤傳誤,那就是很難恕諒的另一回事了。

  講到成語,有些人的腦裡不是沒有若干成語,但是用起來,疊床架屋,拖泥帶水,如由那種語言的本國人用來,就不是這樣的。倘竟大膽把這類「走樣用法」教給學生,也很顯然是不妥當的事情。我就親見一個留美學生用這樣「走樣用法」教他的學生。學生的耳朵平日熟於這種「走樣用法」的浸潤薰陶,英文是永遠學不好的,至少要用很大的工夫才能糾正過來,這是一件多麼不經濟的不幸的事情?

  看的能力和寫的能力的嚴格訓練,尤其是後者,要獲得「自然」的良果,那也只有請外國人做外國文教師,最為妥當。

  教會學校誠然有不少的流弊,但是關於這一點,即用外國教師教外國文,卻不無它的優點。就是在外國教師教外國文的情況之下,還不免有人在所學的英文中保留著他的鄉音;如果盡由夾著中國鄉音的英文教師以誤傳誤,那不是要更糟嗎?

  有些人到外國去留學,卻未先把那個外國的文字弄通,到了外國才開始補習那國的文字。這在經濟上固然很不合算,但是有件事實卻是無可疑的,那就是在外國環境中,由外國教師教外國文,在效率上確有「事半功倍」的優點。這是在國外求學,對外國文的研究特別注意的人所共同感覺得到的。在德國補習德文,或在法國補習法文,進步的速率,不是在別的地方所能比擬的。這雖不是人人辦得到,但那一國文字最好請那一國人來做教師,卻是比較適宜的辦法。

  不過就中國的情形說,要各校的外國文都請外國教師教,在經濟上也許是不可能的。既是在事實上不可能,我竟說了一大堆的話,不是辭費嗎?卻也不然。我所以特別鄭重先把這一點提出來,是要特別注重英文教學法的根本問題。倘若教英文的人,不得已而求諸中國人,即由本國人教外國文,對於這一門課程的知識技能,也須努力有充分的修養,也須努力求得和外國教師差不多,否則便不免要「誤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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