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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民主的幾種煙幕


  根據國父中山先生「中國非民主不可」的遺教,中國非走上民主之路不可。根據蔣委員長屢次在國民參政會中的公開表示,中國非走上民主之路不可。根據在野的抗日各黨派及全國人民的要求,中國非走上民主之路不可。根據抗戰期間政治改革為解決一切困難的樞紐,中國非走上民主之路不可。根據同情及援助中國抗戰的各民主國家對於中國的希望,中國非走上民主之路不可。但是直到現在,所謂中國的民主云云,仍留在國父的《中山全書》和蔣委員長的公開宣言中,在事實上並未曾實現,於是全國對民主政治實現的要求,一天天熱烈和普遍起來,不但在前年八月的國民參政會第四次大會和去年四月的第五次國民大會中發生了要求憲政的激烈討論,而且由於在野的抗日各黨派及全國人民不滿於政治上「掛羊頭賣狗肉」的實際狀況,民主政治運動是在一天天擴大。於是反民主者為之顫抖,為之喪膽,但卻不敢明日張膽地反對民主,不得不在種種煙幕之下,企圖亂人耳目,分散視線,阻遏民主政治運動的怒潮。

  第一種煙幕是公開明言或努力暗示抗戰和民主的不相容。這種煙幕,從抗戰爆發以來就一直不停地放著。在第四次國民參政會通過要求實行憲政案以後,這種煙幕放得特別濃厚,他們公開宣言「實行民主必不利於抗戰,要實行抗戰必須暫時停止民主」。這種言論,或隱或現地,在「黨報」「黨刊」上簡直是滿坑滿谷。但是蔣議長卻在國民參政會中對要求實行憲政案的通過,表示非常重視,他公開鄭重宣言:「敵閥末路雖臨,而野心不戢,加以國際之變動,愈啟其投機之欲念,故中國欲貫徹其絕對必要之作戰目的,更須動員全民,加強長期抗戰之一切設施……一切力量皆鬚髮揚,一切缺憾皆須填補……提高民權,加強國本應為最要之務……」這至少說明了民主不但不與抗戰不相容,而且「提高民權,加強國本」,反而與抗戰大有裨益。我們現在所要求者只是政府要把領袖的指示見於事實,實行起來。

  但是你如果不滿足於抗戰期間應該實現民主僅見於話語而不見於實施,對政府提出要求嗎?那你可以看到另一道煙幕!反民主者以非常沉痛的姿態放出這樣的煙幕:「朋友!請你睜開眼睛來看看中華民國的神聖國土上,是充滿了民族的腥膻;成千成萬的兄弟姊妹遭受姦淫屠殺;在這樣的時候,我們應該向抗戰的政府爭自由呢?還是向民族的敵人爭自由?……前方的戰士正在和敵人拚死命,爭勝負,後方的少數人卻和政府打麻煩,要自由(指民主自由),捫心自問,這種言論與行動,對得起國家民族嗎?」這確是很動人的論調,你在萬分悲感中聽了之後,除了收回政治改革的要求,除了立刻停止民主政治運動,怎麼對得起「成千成萬的兄弟姊妹」呢?又怎麼對得起「前方的戰士」呢?還是三緘其口,不要「打麻煩」罷!

  但是我們為中國政治的光明前途,為中國抗戰的光明前途,必須揭穿這種欺騙的煙幕!侵略我們的敵人的殘酷是事實,我們必須向民族的敵人爭自由也是不成問題的,但是橫行無忌的壓迫人民的党老爺,害國害民的貪官污吏,發國難財無惡不作的權貴,卻不能以此為藉口而箝制人民對於民主政治、清明政治的要求,卻不能以此為藉口而箝制被壓迫被摧殘的人民對於民主自由的要求。而且我們要剷除政治上的黑暗部分,正是要實現「提高民權,加強國本」,使我們「向民族的敵人爭自由」得到加速的成功,正是要不辜負「成千成萬的兄弟姊妹」,正是要不辜負「前方的戰士」!老爺們感覺「打麻煩」頭痛嗎?這不是「少數人」的「打麻煩」,而是最大多數人的迫切要求,我們「捫心自問」,要「對得起國家民族」,只得對不住你們了!

  第二種煙幕是把國家自由和個人自由對立起來。他們說:「要為個人爭自由,須先替國家爭自由。要為人民爭民權,須先替國家爭國權。」當然,「替國家爭自由」,「替國家爭國權」,這是誰也都贊成的。這裡的妙處在一個「先」字,這「先」字初看起來似乎很可歡迎,因為能「先替國家爭自由」,能「先替國家爭國權」,你能表示不歡迎嗎?煙幕的妙用就在此。「先」字的妙用在下文,即他們接著強調「我們要犧牲各個人的自由」,要「全體國民各人對自由的犧牲」。這暗示了個人自由和國家自由(或民權和國權)是絕對處於對立的地位,要保全甲,就非先犧牲乙不可。這個理論如果正確,你在抗戰期間還敢主張民主政治或民權的實現嗎?那你便犯了破壞國家自由,破壞國權的大罪!你看這煙幕是多麼利害,老爺們為什麼用盡氣力把它放得烏煙瘴氣呢!

  為要揭破這又一欺騙的煙幕,我們要扼要地指出二點:

  第一點是一般憲法上所規定的個人自由(我們《訓政時期約法》及《抗戰建國綱領》中對此都有規定)並不與國家自由處於對立的地位。個人自由,主要的是人民的生命財產自由,言論出版集會結社自由。國家在憲法及法律範圍內需要人民服兵役及貢獻財產,不是侵犯人民的自由(在民主政治下,憲法及法律都是由民意機關通過的,不是老爺「要怎麼辦就怎麼辦」),人民生命財產在法律上應得的保障並沒有被取消。至於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不但不與國家自由不相容,而且在「提高民權」之下,可以加強國力,動員民眾,加速國家自由的爭取,《抗戰建國綱領》是在抗戰爆發後,即由政府公佈的,對於人民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有「與以合法充分之保障」的規定,便是明證。「替國家爭國權」是民族主義,「為人民爭民權」是民權主義,難道民權主義和民族主義是對立,是不相容的嗎?難道三民主義在抗戰期間應該改為二民主義嗎(如果民生主義還在的話)?《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就已明白規定「確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居住、信仰之完全自由權」,難道是只顧個人自由而放棄了「替國家爭自由」「替國家爭國權」嗎?最近國民政府又將第二屆國民參政會關於「申令各級官吏不得藉口軍事,非法侵害人民生命財產及一切自由」的決議案,通令全國一番,難道又是只顧個人自由而放棄了「替國家爭自由」「替國家爭國權」嗎?

  我們要指出的第二點是:在不良的政治之下,人民的個人自由遭受種種的摧殘,儘管「犧牲各個人的自由」,儘管「全體國民對自由的犧牲」,不但無益于「國家自由」的爭取,而且因放縱党老爺的橫行,貪官污吏的橫行,權貴的橫行,加深了政治的腐化,反而削弱了國力,妨礙到「國家自由」的爭取。試一翻閱最近出版的《時代批評人權運動專號》中所報告的許多「摧殘人權的事實」,有那一件是有益於「國家自由」的爭取?抑是削弱了國力,反而妨礙到「國家自由」的爭取?

  第三種煙幕是誣衊要求實現民主政治是要推翻現有的政治中心,是要顛覆政府。這是多麼大的一個罪名!把這個罪名加在你的頭上,你還敢再要求民主政治的實現嗎?這樣一來,老爺又可免「打麻煩」的頭痛,反民主者大可高枕而臥,樂哉樂哉!但是如果要求民主政治的實現就是犯了顛覆政府的大罪,那麼國民參政會以及國民黨六中全會的召集國民大會實施憲政的決議都是顛覆政府的陰謀!(因為都還留在紙上,所以只得稱為陰謀。)那末蔣委員長對國民參政會同人誠懇的表示:「關於提早頒行憲法,使國家得有永久性的根本大法,使建國的規模完全確立,使國民努力于國家之事,在義務上權利上,更有灼然共循的準則,這不僅是全國賢智一致所期望,也是中央這十年來所不斷努力以求的一件大事」,難道「全國賢智」以及「中央」「十年來」都犯了顛覆政府的大罪嗎?其實全國人民所希望者是抗戰的最後勝利,在執行抗戰國策的政府,誰也不想顛覆它,國民對於實現民主政治的要求,只是要改善它充實它,以加強對於抗戰的領導則有之,要實現蔣委員長所指示的「一切力量鬚髮揚,一切缺憾皆須填補,提高民權,加強國本」則有之,如說是要顛覆政府,那只是反民主者獨出心裁捏造出來的產物,用來嚇人罷了!

  第四種煙幕是亡國的恫嚇。他們遇著歐洲每一個國家在希特勒「閃電戰」之下亡了國,便好像揮著一副眼淚一把鼻涕,不勝唏噓地說,你看,亡了國的人民還有什麼民主自由可說!亡了國的人民沒有什麼民主自由可說,這誠然是事實,但卻不足以說明民主自由是要不得的,是不該要的,是可以讓壓迫人民摧殘人民的党老爺們橫行的。這理由實極簡單。譬如我們看見有人不幸被打死了,指著對人說,你看,死了的人還有什麼吃飯可說!這誠然也是事實,但卻不足以說明飯是吃不得的,是不該吃的,是可以讓專橫無理的人搶去吃的。反民主的老爺們或老爺們的代言人,想把亡了國的人民沒有民主自由可說的事實來奉勸中國人民不要再要求民主政治,這和有人把死了的人沒有吃飯可說的事實來奉勸人們不再要求吃飯,不是同樣的淺薄可笑嗎?但是他們卻津津樂道,說了再說,你又奈他們何呢?在最近的法國革命紀念日還聽到這樣的妙論:「法國是提倡自由平等最早的國家,法國今日是屈降了,法國國家今日喪失了自由,法國人民的自由在那裡?」法國亡了,法國人民沒有什麼自由可說,你們為什麼還在要求民主自由?這用意和上述的相同,所不同者是把法國的屈降,法國的亡國,都算在「法國是提倡自由平等最早的國家」這一筆帳上去!你看,這是多麼危險!法國因為「提倡自由平等最早」,就不免屈降而亡國,如果提倡得遲一些,也許還有一線希望!所以你最好不再要求民主政治的實現,萬不得已而取其次,慢一些要求,那麼屈降或亡國之災也許還可以有一線的希望不致發生!這是多麼沉痛而懇摯的呼籲啊!但是這個煙幕無論費了多少心血發明出來,又必然是要失敗的,因為法國的屈降和亡國不是由於民主政治的保持,正是由於民主政治的被摧殘,已成為眾所周知的事實,和法國是否最早提倡自由平等的國家,毫不相干!

  以上所舉的四種煙幕,是最常見的,總的目標是在反民主,雖趑趄忸怩,轉彎抹角,「司馬昭之心」仍然顯而易見。

  反民主者因痛恨「民主自由」,看到「自由」這個名詞就覺得討厭,所以極力主張改為「群己界限」。甚至有人認為滇緬路之所以糟糕,應歸究于該路「擁有若干歌頌自由和民主的專家」,民主真該萬死!但在國際方面,民主卻相當時髦。美國正在強調援助民主國,反納粹德國的各國也都在爭取「民主勝利」,所以何部長早對美國廣播說中國是「民主國家」,最近吳鐵城氏又對美廣播說中國的抗戰不僅在爭取自己的獨立,同時也是為民主而戰(見七月十六日香港英文《華南早報》),最近美國政治顧問拉第摩爾到港,也有人趕緊「敬告」他要認識中國是「民主國家」,「最顯明的如國民參政會」,便是「充分表現」云云。可見民主政治對抗戰的中國是確有益處的,如果真能百尺竿頭進一步,其力量之偉大更可想見,稍稍忍耐「麻煩」為著「國家至上,民族至上」,實在是很值得的。不知反民主的先生們「捫心自問」,以為如何?

  附記:本文剛脫稿,看見有人又發出一道反民主的煙幕,說論到英國「加強政治民主」,就是等於要「用階級獨裁來代替民主」!其實英國的民主政治是時時在發展中,時時在進步中,並不像我們樣樣以我們的現狀為滿足,聽到「加強」就要急跳。例如英國的政治學權威拉斯基教授在英國積極作戰期間,還著文大聲疾呼,說英國要勝利,還應該「加深並擴大民主政治的領域」(見拉斯基所著《英國政治改革與勝利的聯繫》一文,登New York Times Oct, 20.1940),英國人自己常在努力求進步!我們能以自己討厭進步的心情來阻止別人嗎?自己討厭乃至痛恨「加強政治的民主」,不妨明說,何必又來一道煙幕呢?國人要推動中國政治的進步,要時刻注意各種各式反民主的煙幕,要驅散這些煙幕,才能撥雲霧而見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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