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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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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古雲慢慢的聽著,舉起那最後的一杯酒,向口裡送去,嘖的一聲響,一仰脖子喝幹了。他那正慌亂著的心房,七碰八跳,他只有把這酒去遏止它。他放下杯子在桌上,將手按住了,望了那青年道:「這一些,你也這樣清楚?」 那青年紅了臉,將眼光望了桌上一下,接著笑道:「我不是說,我也小小的被她騙過的嗎?她怕我說破她的真面目,在前一個星期,還在把我當情人。和我暗下通信。你若不信,我可把她的情書給你看。」 丁古雲搖搖頭道:「無須,我已經很相信你了。但是你為什麼不早一點來告訴我?」 青年道:「丁先生,對不起,這就是我對你不起之處。她知道我有個哥哥當司機,老早和我約定,要我護送她到桂林去,就坐我哥哥這輛車子。而且一切的費用由她擔任。你想,這不是我一個極好的機會嗎?青年人是容易被騙的。我忘了她以前的罪惡,我便介紹她和我哥哥認識了。我哥哥的車子,本來是今天上午開……」 丁古雲搶著問道:「她坐了你哥哥的車子走了?」 青年道:「若是那樣,我今天還會在重慶嗎?昨天下午我就在海棠溪等著她了。然而直到開車前五分鐘,我才明白受了騙,她借了我哥哥介紹,又認識了好幾位司機,她所認得的司機,天天有人走,說不定她已經坐別人的車子走了。我曉得她和我通信的時候,她正宣佈要和你同居,她告訴我不必吃醋,那是她要取得你一筆款子的手腕,不能不如此。我實在不對,我竟默認了和她作惡,而不來告訴你。到了今日下午,我十分後悔了。但依然沒有勇氣去告訴你。今晚上,不想和你遇到了,我看到你這一種喝酒的情形,有著很大的心事,我的良心驅使我還是告訴你罷。萬一你的錢……」 丁古雲聽他如此說著,搖著頭,口裡連連的道:「完了!完了!」 最後將桌子一拍道:「完了!」 那青年見他這樣子,倒呆了一呆。 丁古雲突然站起來,伸著手和他握了一握,酒紅的臉上發出慘然的微笑。因道:「老弟台,我不怪你。我造成功了的一尊偶像,我也被她誘惑得無惡不作,何況你不過是一個崇拜偶像的人呢。」說著,便在身上掏出一張五十元的鈔票,丟在桌上,叫道:「拿錢去。」 茶房走過來,他問道:「錢夠不夠?」 茶房道:「多著呢。」 丁古雲道:「明日再來算賬。」說著,晃蕩了身子,就向店外走。至於那個青年,他卻不顧了。 他回到了旅館裡的時候,茶房迎面嗅到他周身都帶著一股酒氣,知道他有些醉意,沒有敢多問他的話,引著他進房去了。他進房之後,首先看到了床上的被褥和枕頭。他心裡感覺到,在這時候,天下沒有比被褥枕頭更可愛的東西了。他昏昏然倒上床去,就失了知覺。在他恢復知覺的時候,是個驚異的呼聲!失火失火!丁古雲一骨碌爬起來,卻見電燈息了,而呼呼的火焰衝動聲,帶了一種很濃厚的焦糊氣味。急忙中拉開房門來時,早是一陣濃煙,向屋子裡沖了來。在這一瞥間,但見門外煙霧彌漫,臭味蒸人。便又關了門,再回到屋子裡來。回頭看玻璃窗子外面時,別人家的粉壁牆上,一片紅光。 這紅光的反映,把他幾小時前喝的酒興,完全都消失了,打開窗子向外看去,下面一條窄巷,但見左右窗戶裡,向外面亂拋東西。這是一個三層樓所在,去地面,雖還不十分高,自己扶了窗臺,向下看去,陡削的牆壁,卻又不敢跳。看到巷子裡有幾個人跑來跑去,便大喊著救命。可是這些跑來跑去的人,正也是自己逃命的,也許是匆忙中,不曾聽見,也許是無心管別人的性命,竟沒有人對他望上一望。 丁古雲沒有了辦法,還是開房門走吧。扭轉身來,二次去開房門。但門還不曾完全開得,便有一股火焰,搶了進來。嚇得身子向後一閃,門被火焰沖得大開。那火焰像千百條紅蛇,飛騰著身子,像千百隻紅鳥展著翅兒,像千百頭怪獸在衝突,噓噓呼呼的一片嚇人聲音中,焰煙帶了狂烈的熱氣,向人撲著。 丁古雲站在屋子裡,大叫完了完了! §第二十三章 活死人 在兩小時以後,丁古雲所住的這家旅館,固然只剩了一片瓦礫,而且附近有七八戶人家都也是一堆焦土。發火的時候,是晚上一點鐘,在睡夢中的人,是否一一逃出來了,這就是個疑問。到了次日早上,大家已在火場裡發現了五具焦糊的屍體,旅館所在,卻占了五分之四。這些屍體是什麼人,當時雖無所知。而這位旅館帳房,恰好把旅客登記簿子搶出,他便把這個登記簿呈送到警察局,以便調查,倒也不致毫無線索可尋。有那勤敏的新聞記者,把當晚火災情形,記述了個大概在報上發表。次日來看火場的人,已可以在火場邊上買到報紙作參考了。 去這火場不遠,有個茶館,昨晚由火場裡逃出的人,正也不少在這兒喝茶,以便等候親友來訪的。大家拿了報看,嘆惜著這旅館被燒死的人,死的不值。尤其是這位藝術家丁古雲死的太可惜了。然而,他沒有死,當他在那火焰向屋子裡衝擊的時候,他曾撕開一床被單,結成一根長帶子,將帶子頭縛在窗臺上,他終於是抓了這帶子溜下地了。他在這旅館裡,只遺落下個旅行袋,所失有限,根本不曾介意。因是夜深無地可去,便在火場周圍徘徊著。天明以後,打算喝杯茶下鄉去,所以在茶館裡喝茶。 他對了桌上一碗茶,心裡正想著,昨晚燒死了也好。現在回鄉去,至多能安貼住著三日。到了三日以後,尚專員知道自己未曾去香港,便要追問所拿去的三十萬元的支票兌了現款交在何處?我或者可以說這三十萬元鈔票,放在旅館裡燒了。那麼他必問:「這支票分明約定美專劃撥的,你把支票交給美專好了,為什麼要把款子提出放在手邊。」既無帶三十萬元現鈔去香港之理,這一個舉動,分明就不可問。退一步說,帶鈔票去是可能的,為什麼有專車不坐,要在重慶住旅館?必是借了這場火,想賴去那三十萬元,既可認為是賴帳,更不妨疑心這火都是丁古雲放的了。這樣說來,這場火不但不能為三十萬元的鉅款解除負擔,竟是要增加自己一種犯罪的嫌疑了。 這一分推測,讓自己心裡涼了大半截,那下鄉的意思也完全都動搖了。只有兩手捧起那茶碗,吸一口茶又吸一口茶,聊以排解心中的悵惘。他正沒了主意,忽聽得旁座茶客說是丁古雲死了,這倒心裡一動。立刻向報販子手上買了一份報來看。關於自己這段消息,報上這樣記載著: 據旅館茶房云:「當時確知有旅客數人,未曾逃出火窟。因彼系最後跳下樓房,曾目睹數人為煙焰熏倒也。此數人為誰,彼當時在火焰中突圍而出,亦不能詳認。但事後回憶,在九時前後,有一熟旅客名丁古雲者,大醉而回旅社,回後既閉戶熟睡。直至彼逃出四層樓時,見其門尚依然緊閉。因疑其將罹於難,逃出火窟後,曾以此告之同夥,在火場四周尋覓。雖大聲疾呼,卒未之見,其身遭浩劫,大有可能云云。按丁古雲為當代大塑像家,不但才學兼優,而道德尤極高尚。若果未脫險,是誠藝術界極巨大之損失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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