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愛玲 > 六月新娘 | 上頁 下頁
二一


  (穿堂)

  6 S.L.(翠走到大門口,開了門,門外有私家偵探,兩個人抱著胳膊分左右倚在門框上。)

  翠華:你們對一對表,現在八點三十分。

  (二人對表。)

  7 S.C.

  翠華:(向二人中之一——偵探甲)以後每隔五分鐘,你來報告時間。

  探甲:每隔五分鐘報告一次,好。

  8 S.L.(之棠走了出來,來到大門口,翠華關上門。)

  之棠:(詫異地)這兩人是誰?

  翠華:私家偵探。

  之棠:偵探?這兒又沒出什麼案子,要偵探幹什麼?

  9 S.C.(翠華說明理由。)

  翠華:我不能不預先防備呀!到時候她(指臥室)孩子沒養下來,你們到別處抱一個孩子來,也說不定養了女的,換個男的。

  之棠:(氣憤)你想的真周到,我們不是那種人,我就是養個兒子也不會要你的錢。(入內)

  翠華:(不信)你說的漂亮,你怕養下來是個女兒。(跟入)

  (大門外)

  10 F.S.(二房東張太太買菜回來,一手提秤桿,一手挽籃,後面跟著女傭,拎著篾包,內有雞鴨。偵探攔著檢查。)

  張太:(嚷起來)咦!這算什麼?你們是哪兒來的?

  (雞鴨拎了出來,咯咯呷呷地叫著。)

  11 S.L.

  探甲:(檢查完畢,揮了揮手)沒什麼,你們進去吧。

  張太:這不是笑話?我自己的家,還得你准許我進去?真是豈有此理!

  12 S.L.(探甲入,到翠華前報告。)

  探甲:(向翠華)八點三十五分。

  翠華:(欣然)好。(走向之棠笑了笑)八點三十五分了。

  (之棠焦急,在房門上輕輕地敲了敲,護士把門開了一條縫。)

  之棠:我想跟王醫生說句話。

  13 S.C.(護士拒絕他入內。)

  護士:醫生現在沒工夫。(欲閉門)

  之棠:(大喊)王醫生!王醫生!

  護士:(責駡地)孫先生,你別這麼嚷嚷,孩子不下地,醫生也沒辦法,孫太太也沒辦法。

  之棠:(大喊)王醫生!

  醫生:(在門縫中露出半邊臉來)孫先生,請你別這麼緊張好不好?(關上門)

  14 S.L.(之棠廢然走開,坐下。)

  15 S.C.(探甲入,立門口。)

  探甲:八點四十分。(出)

  16 S.L.

  翠華:(欣然,她看了看表,看了下之棠)好極了,還有二十分鐘。(大門口喧嚷聲,之棠翹首聽,出看。)

  (穿堂大門口)

  17 F.S.(之棠自客室出,去開大門。

  (友人高律師手提一隻很大的公事皮包,立大門口,正被檢查,搜皮包,搜身。)

  之棠:噯!老高,進來,進來!

  高:(指門首偵探)他們不讓我進來。

  高:(莫名其妙,向之棠)他們是警察局的人?

  之棠:別管他,你就讓他們看看算了。

  (偵探抄搜了一遍,裡面只有文件。探甲略點了點頭,揮了揮手。高提起皮包,隨之入門。)

  (客廳)

  18 F.S.(高律師隨之入,翠華打量他。)

  翠華:這是誰?

  之棠:這是我的朋友高律師。

  翠華:來幹什麼?

  高:(歎,向之棠)嘿,上你這兒來一次,可真不容易呀!得經過多少次檢查?

  19 S.C.(之棠正經地對翠華說。)

  之棠:你一定要問,我就告訴你,我把我的離婚結婚證書統統拿去給他看,請他研究研究,有沒有辦法跟你離婚。

  翠華:你趁早死了這條心吧!我怎麼著也不跟你離婚,就是湘紋生了兒子,得了遺產,我也不跟你離婚,錢是兒子的,沒你的份兒。

  20 S.C.(探甲入,在門口。)

  探甲:八點四十五分。(出)

  21 翠華:(欣然,瞟了之棠一眼)還剩十五分鐘了。

  22 M.S.(高律師自皮包中取出文件,稍加整理。

  (之棠入。)

  之棠:你都看過了?

  高:(點點頭)……之棠,你明白不明白,你犯了重婚罪。

  之棠:重婚?

  高:重婚是犯法的,你知道嗎?

  之棠:當然囉,可是——我這是情有可原的。

  高:可是事實上,你是重婚。

  23 M.S.(翠華幸災樂禍地,也坐在他們一起。)

  翠華:對啦!我可以告你重婚!像你這種男人,真是得好好地讓你多坐幾年監牢!

  高:重婚的罪名的確是很嚴重。

  之棠:(向高)噯!你到底是我的法律顧問,還是她的?

  翠華:人家是說公道話。(向高)你都不知道他這人多麼沒良心!今天愛我,明天愛她(指臥室)。今天把我扔了,明天又把她扔了。

  高:(翻看文件,向之棠)這是你到澳洲旅行的護照。

  翠華:(搶答)我們是上那兒去度蜜月的,咳!那時候打哪兒想到他變心變得那麼快。

  高:(看護照)你們是在湯加島結婚的。

  翠華:嫁了他不到兩年,就讓他扔了,現在我三叔丟了幾個錢給我,他倒又來打我的主意。

  24 S.C.

  高律師:(繼續看護照)一九四七年四月十七號到湯加島,四月二十三號離開湯加島,那麼你們在那兒沒住滿七天?

  之棠:怎麼?

  高:得要住滿七天,你們的婚姻才有效。

  25 M.S.

  之棠:(高興地跳起來)照這麼說,我跟她(指翠華)根本不算結了婚?

  26 C.U.(翠華聽了緊張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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