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愛玲 > 紅樓夢魘 | 上頁 下頁
一七


  「悍婦」也不見得是指襲人。上句「箝詖奴之口」是指王善保家的與其他「與園中不睦的」女僕。寶玉認為女孩子最尊貴,也是代表作者的意見。「賈雨村風塵懷閨秀」回目中的「閨秀」是嬌杏丫頭。寶玉再恨襲人也不會叫她奴才。「剖悍婦之心,忿猶未釋」,如果是罵她,分明直指她害死晴雯,不止有點疑心,而他當天還在那兒想:「還是找黛玉去相伴一日,回來家還是和襲人廝混,只這兩三個人。只怕還是同死同歸的。」未免太沒有氣性,作者不會把他的主角寫得這樣令人不齒。「悍婦」大概還是王善保家的。

  全抄本晴雯入夢,「向寶玉哭道」,戚本略同,庚本作「笑向寶玉道」。俞平伯說「笑字好,增加了陰森的氣象,又得夢境之神」。同回芳官向王夫人「哭辯道」,庚本也作「笑辯道」,似乎沒有人提起過。我覺得這兩個「笑」字都是庚本後改的,回味無窮。芳官在彼逐的時候「笑辯」,她小小年紀已有的做人的風度如在目前。王夫人就也笑著駁她,較有人情味,不像全抄本中她哭,王夫人笑。

  全抄本逐晴後,寫寶玉「去了心上第一個人」,這句話妨礙黛玉,所以庚本作「去了第一等的人」

  探晴一場,補敘晴雯原系賴大家買的小丫頭,賈母見了喜歡,「故此賴媽媽就孝敬了的,收買進來吃工食。賴大家的見晴雯雖到賈母跟前千伶百俐,在賴大家卻還不忘舊德,故又將他姑舅哥哥收買進來……」(全抄本)既然是賴家送給賈母,怎麼又「收買進來」?還要付一次身價?——「吃工食」三字並無不妥,賈家的丫頭都有月錢可領。——「在賴大家卻還不忘舊德」,這句也不清楚,仿沸仍舊回到賴家。當作「對賴大家卻還……」。

  庚本稍異:「……故此賴嬤嬤就孝敬了賈母使喚,後來所以到了寶玉房裡。這晴雯進來時也不記得家鄉父母,只知有個姑舅哥哥專能庖宰,也淪落在外,故此求了賴家的收買進來吃工食。賴家的見晴雯雖在賈母跟前千伶百俐嘴尖,為人卻倒還不忘舊,故又將他姑舅哥哥收買進來……」有問題的兩句都已改去,「收買進來吃工食」變成說她表哥,不過兩次說收買表哥進來,語氣嫌累贅。前面添出不記得家鄉父母,是照應《芙蓉誄》:「其先之鄉籍姓氏,湮淪而莫能考者久矣。」其實有表哥怎麼會不知道籍貫姓氏?表哥「專能庖宰」,顯已成年,不比幼童不知姓名籍貫。雖是「渾蟲」,舅舅姓什麼,是哪裡人,總該知道。庚本顯然是牽強的補筆。

  全抄本第二十四回第六頁有「晴雯又因他母親的生日接了出去了」。庚本「晴雯」作「檀雲」。我認為這是重要的異文,標明有一個時期的早稿寫晴雯有母親,身世大異第七十七回。

  「晴雯」「檀雲」字形有點像,會不會是抄錯了?或是抄手見檀雲名字眼生,妄改晴雯?這時寫寶玉要喝茶,叫不到人,襲人麝月秋紋碧痕與「幾個做粗活的丫頭」都有交代,解釋她們為什麼不在眼前。這句要是講檀雲,那麼晴雯到哪裡去了?所以若是筆誤或妄改「晴雯」,那就是這時期的早本沒有晴雯其人。

  如果這句確是說晴雯,那她將來被逐——如果被逐的話——是像金釧兒一樣,由母親領回去,如果正病著,有母親看護,即使致命,探晴也沒有這麼淒涼。如果不是病死,是自殺,那就更與金釧兒犯重。不由得使人疑心,早本是否沒有逐金釧這回事?這個疑問,我們在研究改寫過程的時候會有一些端倪。

  檀雲二字《夏夜即事詩》(第二十三回)與《芙蓉誄》中出現過:「窗明麝月開宮鏡,室靄檀雲品禦香」;「鏡分鸞別,愁開麝月之奩,梳化龍飛,哀折檀雲之齒。」都是麝月對檀雲。既有麝月,當然可以有個丫頭叫檀雲。

  第三十四同襲人「悄悄告訴晴雯麝月檀雲秋紋等說:『太太叫人,你們好生在房裡,我去了就來』。」這裡檀雲不過充數而已。全抄本作「香雲」,當是筆誤。

  假定早本有此人,第二十四回是檀雲探母,晴雯在這時期還不存在,後來檀雲因為「沒有她的戲」,終歸淘汰。此外唯一的可能是本無檀雲其人,偶一借用這名字。晴雯探母,庚本代以檀雲,是已經決定晴雯沒有家屬,只有兩個不負責的親戚。明義《綠煙瑣窗集》有廿首詠《紅樓夢》詩,題記雲曹雪芹示以所著《紅樓夢》。看來甲戌前曾有一個時期用紅樓夢書名,脂硯甲戌再評,才恢復舊名《石頭記》。廿首詩中已有一首詠晴雯與《芙蓉誄》,一首玉釧嘗羹。有玉釧嘗羹,當然是有金釧之死。明義所見《紅樓夢》已屬此書的史前時代。第二十四回還更早,晴雯的悲劇還沒有形成,即有,也是金釧的故事。

  第二十五回異文最多。鳳姐到王子騰家拜夀回來,全抄本作「見過王夫人,便告訴今日幾位客,戲文好歹,酒席如何等語」。庚本作「拜見過王夫人。王夫人便一長一短的問他今兒是幾位堂客,戲文好歹,酒席如何等語」。「拜見」王夫人,倒像《金瓶梅》裡的婦女,出去一趟,回來就要向月踉磕頭。《紅樓夢》裡沒有這規矩。王夫人對於應酬看戲沒有興趣,是鳳姐自動告訴她更對些。這一段似是全抄本好,不過文筆欠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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