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張愛玲 > 重訪邊城 | 上頁 下頁 |
| 對現代中文的一點小意見(2) |
|
|
|
已故名專欄政論家司徒·亞爾索普(Alsop)常擔憂美軍現在公文浩繁,管文書的太多,戰鬥士兵太少。真打起仗來,文案毫無用處,是軍隊的soft underbelly——直譯為「柔軟的下腹」,指四腳獸的腹部,因為隱蔽,不必像「銅頭鐵背」一樣禁得起打擊。今後如果招了許多女兵,都是不作戰的,勢必更添設文案工作來安插娘子軍。「柔軟的下腹」更加膨脹,成為自由世界的一個隱憂。 這並不是否定新女權運動。過去的婦女運動似乎還是在中國紮根較深。五〇年間,多數美國少女的理想是早婚多產。婦女沒有獨立的人格,賒賬就醫,賬單都是寄給她們的丈夫,越是高級服飾公司,走紅的醫生,越是堅持這一點——次一等的大概收得到賬就算好的了,不大管這些。六〇年間女子大學的職工開始搞婦運,學校當局也還是極度的新賢妻良母主義。這是當時的風尚,正如現在的女權運動也是一時時尚,而像時裝,必須走極端,不免有荒謬可笑的成份,並不影響婦運的主旨。 顯然男女有別,生理上心理上,而且正如法國人的一句名言:「有別萬歲!(Vive le differénce!)」但是各人資質性情傾向不同,分別也大。「十步之內,必有芳草」,埋沒了多少女人,可以對社會有貢獻的。多一分強調性別,就是少一分共同的人性。現在的區別很夠了,大可不必再在形式上加以區別,如我國文字獨有的「妳」字。 我出全集的時候,只有兩本新書自己校了一遍,發現「你」字代改「妳」,都給一一還原,又要求其餘的幾本都請代改回來。出版後也沒看過。夏志清先生有一次信上告訴我還是都是「妳」,我自歎「依然故妳」。 當初為了翻譯的需要,造了中性的「它」字,又有人索性多造了個「牠」字。結果還是動物與無機體,抽象事物統稱「它」。但是近來「牠」又復活了,又再添了個「祂」。英文稱上帝為「他」的時候用大寫。常有時候說某人口中的某些名詞都是大寫的,指一種肅然的,仿佛是天經地義的口吻。大寫的「他」字想必也是著重而緩慢,深沉得有回聲的牧師腔。中文沒有大寫,「祂」字倒也用得著,就基督教來說。對於中國神道就不適用,因為沒有專一的傳統,提起來不是這口吻。關老爺可能是「他老人家」,不是「祂」。「祂」字用途太偏狹,實在多餘。 中文沒有人地名大寫,所以初採用新式標點的時候,人地名左側加「——」。但是並沒普及,隨即廢除,大概因張國華 李秀貞 蘇州 杭州不但多餘,有點傻頭傻腦。但是在世界日益縮小的現代,遇到生疏的外國人地名,不加標誌,就與上下文連在一起,一片模糊。——《元史》之難,如果這不是主因,也至少是原因之一:滿紙赤溫不花之類的人名,看得人頭暈眼花。 報端常見的內羅畢,內華達,已經譯得非常技巧,「內」字如同內蒙古,內湖,一望而知是地名。但是不免使人疑惑,是否還有外羅畢,外華達。 如果有人地名符號,不靠「內」字點出是地名,那就可以譯為耐羅畢,涅華達,不會害人瞎猜「內」字是意譯還是音譯了。翻譯要貼切而又像中文,使人看得進去,已經夠難的,還要給它難上加難——去除這一重障礙又這樣輕而易舉。 有些通俗刊物為求通俗,翻譯的人名一律漢化,都是些林曼麗、柯休,這固然不是個辦法,如果照實譯為曼麗琳林德西、休柯菲爾德——通常連名姓之間的「·」都沒有——有時候又稱林德西小姐、柯菲爾德先生,只有使讀者頭昏腦脹。 地名船名索性用原文,我看了總有一種失敗的感覺。但是英文字母夾在方塊字中間,十分醒目,不懂外文的讀者一定反而歡迎。換了音譯的名稱,沒頭沒尾夾在上下文裡,反正也記不得。格調較高的書刊是不會犯這些毛病的,不過就是灰鼠鼠的不清楚。翻譯是世界之窗,我們這玻璃窗很髒。 有時候譯船名或較陌生的機關機構名稱,用引語號,如「某某兒童保健中心」,老大不妥,因為引語號在此處代表「所謂」,成了敵偽機關。但是沒有人地名符號,「 」成了萬應靈丹,至少隔開這名稱,眉目清楚。 初有標點時,書名左側加「______」,也沒有流行,改用「」,與西方同用引語號。這本來合理,不必標新立異多鑄一個鉛字。但是近年來忽然「標點熱」起來,又添了個「、」。古文本來有「、」,每句右側一連串的「、」與密圈相反,表示貶意,但也兼用作著重點。現在改用作一種逗點。列舉各事項或數字,都用「、」代替逗點,年日月之間也加「、」。其實某年某月某日根本不需要逗點。 有一部武俠影片《天涯·明月·刀》,用音譯名姓之間的「·」,想是「、」之誤。片子賣座好,就又有《千刀·萬里·追》等片急起直追,三截片名風起雲湧,我擔心隨時會看見人引「枯藤·老樹·昏鴉,小橋·流水·人家,古道·西風·瘦馬」。 「、」至少還有它的功用。比較專門性的論文裡列舉一長串數字或事項時,用「、」更眉目清楚。我寫《色,戒》這題目的時候躊躇了半天:「色」與「戒」不過兩件事,不是像開單子一樣,「、」用不上。但是在《紅樓夢魘》裡採用了「、」,此處再用「,」怕引起誤解,因為原有的逗點似乎狹義化了。結果只好寫《色、戒》,預告又誤作《色·戒》,可見現在逗點的混亂。 由於「標點熱」,「三四個」「七八個」都寫作「三、四個」,「七、八個」。字句間的標點是停頓的標誌。我們說「三四個」的時候,「三」「四」之間並不稍一停頓,為什麼要加標點?——近代英文往往略去逗點,長句如果照念,勢必上氣不接下氣,那是因為閱讀的速度比誦讀快得多,腦子裡語氣的停頓比口語少。 此外還有時候加逗點純是因為否則語意不清楚,上下文連在一起會引起誤解。「三、四個」既不反映口語,又不是為了意義清晰起見。中國人誰都知道「三四個」指「三個或四個」。就連學中文的英美人都不會不懂,英文也是「三四個」「七八個」。 我一向最欣賞中文的所謂「禿頭句子」——舊詩裡與口語內一樣多,譯詩者例必代加「我」字。第三人稱的one較近原意。——這種輕靈飄逸是中文的一個特色。所以每次看到比誰都囉唆累贅的「三、四個」「七、八個」,我總是像給針紮了一下,但是立即又想著:「唉!多拿一個字的稿費,又有什麼不好?」不管看見多少次,永遠是這撳鈕反應,一刺,接著一聲暗歎。 「看看」與「商量商量」也成了「看、看」,「商量、商量」。正如「三四個」是「三或四個」略去「或」字,「看看」是「看一看」略去「一」字,也就是「稍微看一看」,比光是「看」較輕忽隨便。「看、看」就比「看」興奮緊張,以重複來加重語氣,幾乎應加驚嘆號。因此「看、看」的標點不但多餘,而且歪曲原意。 這不過是個一般的趨勢,許多學者都沒採用,但是語文是個活的東西,流行日久,也就成了正確的。新俗字層出不窮,「噘」著嘴,眼睛「盯」著,爐火的溫「煖」與日光的溫暖又不同,「你」分男女,動物與神各有個別的第三人稱;濫用兩種新添的逗點,而缺少人地名符號,妨礙翻譯。不必要的區別與標點越來越多,必要的沒有,是現今中文的一個缺點。 ※初載一九七八年三月十五日《中國時報·人間》,未收集。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