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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現代中文的一點小意見(1)


  這題目看了嚇人一跳,需要趕緊聲明,「小意見」並不是自謙的「人微言輕」的話,而實在是極細微不足道的,自己也覺得小題大做,因而一直想寫都沒寫。但也不會是雞毛蒜皮。小魚刺與細碎的雞骨頭最容易卡喉嚨,甚至於可以致命。

  有些新俗字,例如「噘著嘴」的「噘」字。原有的「撅」現在只適用於「撅著屁股」,再不然就是用作名詞,「一撅」比「一段」較短,如「一撅屎」。除了這兩個不雅的例子之外,用作動詞還有「撅斷了」。此外實在想不起「撅」字還有什麼用處。最常用的還是「撅著嘴」。

  同樣的,「釘眼看」的「釘」字改為「盯」。「麼」現在大都寫作「嚒」,因為是語助詞,所以與「吧」「呢」「嗎」「嘛」一樣從「口」。原來的「麼」限用在「什麼」「這麼」「那麼」上。

  分工越分越細,又添了個「煖」字,專用在火爐火炕上,有別于陽光的溫「暖」。「暖氣開放」是熱水汀,總算還沒寫作「湲氣」。將來利用地熱取暖,想必應作「取煖」——地熱與火山同源。以此類推,「人情的溫暖」遲早會成為「人情的溫煖」。

  「決不答應」、「決不屈服」現在通用「絕不答應」、「絕不屈服」。這是與日譯英文名詞「絕對」混淆了,誤以為是簡稱「絕對」為「絕」。「決不」是「決計不」,與「絕對不」意義不同。

  「絕妙」「絕色」的「絕」字跟「絕子絕孫」一樣,都是指斷絕——無後繼者,也就是誰都趕不上。「絕無僅有」的「絕」字也作斷絕解。「絕無」就是以下沒有了,也就是此外沒有了——除了「僅有」的這一個。

  舊小說裡的白話有「斷不肯」、「斷不會」,但是並沒有「絕不肯」、「絕不會」。「斷不」也就是「斷然不」,與「決不」同是「決計不」,與「絕不」無干。「絕不」來自新名詞「絕對不」,而取代了「決不」,「絕」成了「決」的別字。——我自己也不是不寫別字,還說人家。《張看》最後一篇末句「蝨子」誤作「蚤子」,承水晶先生來信指出,非常感謝,等這本書以後如果再版再改正。這篇是多年前的舊稿,收入集子時重看一遍,看到這裡也有點疑惑,心裡想是不是鼓上蚤時遷。

  現在通稱額為「前額」,仿佛還有個「後額」,不知道長在哪裡。英文「額」字forehead拆字為fore-head(前-頭,即頭的前部),想必有人誤譯為「前額」,從此沿用,甚至有作家稱胸為「前胸」。

  稱「自從」為「打從」,也是纏夾,不過與外來的名詞無關,而是國語初普及時的錯誤。北邊話稱「從」為「打」,「從打」似乎是侉話,限指時間,而語氣加重。大概是二〇年代上海的鴛蝴派作家周瘦鵑等這些「吳門才子」與「江都李涵秋」等用白話寫作,誤「從打」為「打從」。至今有人沿用,是近代白話中一個獨特的例子,既不是新名詞或文言,也不是任何方言,毫無語文上的根據。

  最初提倡白話的時候,第三人稱只有一個「他」。創造「她」字該是為了翻譯上實際的需要,否則有時候無法譯。西方各國「他」「她」二字不同音,無論在對白或敘事中,一聽、一望而知是指誰。都譯為「他」,會使人如墜五里霧中。此後更進一步,又造了個「妳」字,只有少數人採用,近二十年來才流行。偶有男女大段對白,而不說明是誰說什麼,男方口中的「 」可以藉此認出發言人是誰,聯帶的上下幾次的人都清楚了。不過難得遇到這種場面,而「你」字又常誤植為「妳」,更把人鬧糊塗了。——「妳」字倒從來不誤作「你」。顯然排字工人偏愛「妳」字,也許因為這職業為男性壟斷,異性相吸。但是女人似乎也喜歡「妳」字,幾乎稱她「你」就帶侮辱性,仿佛她不夠女性化。大有不稱「妳」就得稱「您」之勢。

  美國新女權運動的一個笑話,是把「且門」(主席)改為「且泊森」,「賽爾斯門」(推銷員或店員)改為「賽爾斯泊森」,因為「門」的意義是「男子」,難道女主席女店員就不算?「泊森」是無性別的「人」。——其實「門」的另一義也是「人」,兩性都在內。——與「妳」剛巧相反,一個是要把女人包括進去,一個是要把女人分出來——男女有別。中國人之間的女權論者也很活躍,倒沒有人反對「妳」字。

  最近在美國電視新聞上聽見有個女人,姓什麼「門」沒聽清楚——姓什麼「門」什麼「門」的極普通,因為西方中世紀以來大都以行業為姓氏,例如卡特總統的「卡特」是趕車的,前國務卿魯斯克的祖先想必是一種餅乾師——「魯斯克」是薄片烤麵包製成的餅乾,我小時候一生病就吃它,很難下嚥。「××門」就是「××人」,如討海人。也有仿佛是以一件事蹟得名,如杜魯門(忠誠的人)。假定她是姓杜魯門,她要求登記改姓「杜魯泊森」。法官認為理由不成立,但是法定任何人都有改名換姓的權利,因此仍予照準。

  新女權運動要求一切職業開放,例如酒保,牧師神甫,警政。中西部有個小城市響應婦運,有個少婦競選警長當選,在強尼卡生的電視夜談會上出現,雄赳赳氣昂昂,穿制服裙,身長六呎開外,體重近三百磅,看不出才二十四歲,有一個三歲的男孩。她敘述有一次酒排打群架,她趕到現場,大家一看都嗤笑,還有人尊聲「警長」,跟她耍嘴皮子。被這胖大婆娘一屁股坐在他們身上,坐鎮兩方鬥士,差點都成了死士。但是換了同等身量的男子,凶神鐵塔似的,那就不必等交手方知厲害。所以警察限定身長要合格,有人抗議,警方曾經解釋過,就是為了盡可能不動武而懾服人。否則「矮腳虎」盡多,大個子也說不定虛有其表,而並不是歧視較矮的人。同樣的,女警占極少數也不是歧視女性。用年青貌美的女警巡查歹區,再武藝高強也難免惹出事故來。在女權運動的壓力下多錄用女警,其實是浪費民眾的血汗錢。

  新女權運動最切合實際的一項,是「同一職位,同等薪水」的口號。一向男子薪給較高,資方的理由是男人需要養家,職業婦女大都沒有家庭負擔。

  權利義務應當均等,有謀生能力的女人,離婚漸有拿不到贍養費的趨勢。男人除了養家,還要服兵役,保家衛國。這倒不成問題,女子正在爭取參軍。

  美國新招收的女兵雖然與男子一同排隊操練,是否能上陣打仗,最近《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雜誌(二月十三日的一期)邀請兩位女將辯論,是陸軍空軍附屬婦女部隊的中將少將,都已退休。贊成的理由是現代軍隊機械化,不全靠體力。除了步兵,各兵種都可以用婦女作戰。二次大戰中,蘇俄就曾經大量用女兵作戰,空戰也有女飛行員。美國廢除徵兵制後,亟需擴充兵源,否則達不到「全部志願軍」的目標。

  反對的認為女人最大的職責還是做母親,一般也無法想像作戰的恐怖殘酷。其實女人吃苦耐勞未必輸於男子。唯其因為戰爭的恐怖殘酷常出人意想之外,不分擔是不公平的,如果他方面平等。此外舉出的理由還有:火線上的高壓下,暫時神經失常的士兵可能強姦並肩作戰的女兵。現在美國是「神經病夫」國,精神病患奇多,這倒不是過慮。至於女兵做了戰俘會遭強暴,更不在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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