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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記文學的歧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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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談傳記文學的文章似乎不少,又似乎談起來都很內行。但一般的說來,總認為中國的傳記不成,西洋的傳記,「大概總是很好的吧。」說中國的傳記不成,若把《史記》作為例外,恐怕很少的人能為中國傳記辯護。但認為西洋的傳記總是好的,也如有些西洋人認為中國人畫的山水畫總是好的,一樣的「並不儘然」。即使所謂西洋傳記,指的是十八世紀以後的傳記,甚至指的是發展到一九〇〇以來的傳記,同樣的還是「並不儘然」。僅只一個事實就可說明了一切,從一九〇〇到一九一五,這十五年間,單就英國說,每年出版的傳記不下五百部。這些「妄災梨棗」的大著,除了寥寥幾部未曾給人「覆瓿」外,幾近萬本的宏篇巨制,都被人類的選擇力淘汰盡了。誠如Lytton Strachey所說:「那些肥肥的兩本大裝,我們習慣上用以紀念死者的——誰不認識那些東西,他們對於材料的消化不良,『管中窺豹』的作風(Slipshod Style)。他們那種可厭的『諛墓』(Panegyric)口吻,再加上缺乏選擇能力,超然態度與藝術結構到了可憐的地步?」(一九一八年《維多利亞王朝名人傳·序》)他指出兩本裝,說的是十八世紀以來直至現代的傳記了。 我們這裡所想討論的,還不是Strachey所指斥的那些傳記(那當然沒有討論的價值),而是Strachey打破舊日的傳統,創立的近代傳記。提到這位近代傳記的泰斗,一般認為傳記到他手裡,已臻善美,以前傳記上的問題已經解決,以後只有遵循摹仿了。(這不免使人想到普魯泰克的傳記方法,自二世紀到十六世紀,一直被人遵循與摹仿著,到了把傳記寫死為止。)可是那部伊利沙白王后傳(Elizabeth and Essex),——他退隱在柏克省中幾乎費了三年功夫寫成的一部精心傑作,他最好的朋友吳爾孚夫人《Mrs. Virginia Woolf),卻認為是一種失敗,雖然她同時承認維多利亞王后傳是極成功的傳記(她死前寫過一篇《傳記的藝術》,載美國大西洋月刊一九三九年四月號)。這裡的問題並不是Strachey寫過《維多利亞王朝名人傳》與《維多利亞傳》,那些光榮的成功之後,他的傳記藝術退步了,與我們平常說「江淹才盡」一般,而是他的傳記藝術更向文學走進一步,同時也可以說更離歷史遠了一步,這不能不引起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傳記到底是歷史的?還是文學的? 在我們文史方面的傳統上,司馬遷是第一個寫傳記的人,也是第一個把歷史與文學配合得最好的史才,他不獨處處寫來富有戲劇性(後來的散文家寫傳記,碑誌,行狀,逸事及小說皆宗《史記》),而對於史料的去取也頗為謹慎。《史記》不寫三皇而起自五帝,獨謂「百家言黃帝,其文不雅馴……擇其言尤雅者,故著為本紀書首。」而《荊軻傳》不取「天雨粟,馬生角」之傳說,以為「大過」。其于荊軻刺秦王一幕,獨取當時躬逢其盛,以藥囊提荊軻而又因此得到秦王賞賜的夏無且的親口傳說。于韓信少時葬母的故事,而自己到淮陰親視其母家,方認為「信然」。凡此及其他相類的事情,足證司馬遷真不愧為「良史之才」。且其才猶不止此,他把這些征信的史料,用文學上所謂「創造的想像」,鼓舞而復活之,才寫出那些栩栩如生的傳記來。自班固而後,史傳越走向嚴格的歷史性,也就越少文學的戲劇性,直至史料全據官書,(晉書得到《世說新語》的幫助是例外,《四庫提要》譏之,也正為止。)傳記也如其所傳的人一樣,早是「壽終正寢」了。 史官的傳記既然寫不好,而一般的學者,又以列傳始於《史記》,便一口咬定必史官才可寫傳。顧亭林,章實齋,劉海峰諸人,皆認為非當作史之職,不能為人立傳,至清乾隆四十年定為一品官乃賜諡,而史官凡非賜諡及死事者不得立傳。是極權皇帝的生殺予奪之權,不獨加諸生人並且及于死鬼了。 以此,中國的傳記就命定地死于史官之手,從不再發生傳記文學的問題。 西洋的傳記,傳統上與中國不同,第一個寫傳記成功的希臘人普魯泰克(晚生于司馬遷約一百九十年)就不是史官,所以他們的傳記一直在摹仿著普魯泰克,也就一直的在私人手裡。雖然他們承襲著普魯泰克的寫法,一千五百年間可說是只有摹仿(摹仿永遠是取法乎上,僅得乎中;取法乎中,不免乎下的)而無發展,但至十七八世紀回憶錄餘的風行與小說,戲劇的發達,影響了傳記並促進傳記走入了近代的雛形。 這裡不允許我們徵引一大串人名與書名去細說傳記在十八世紀的發展,我們只指出一部紀程碑式的著作或許就夠了。我是想提一提大家都熟悉鮑斯威爾的約翰遜傳。那部自鮑斯威爾認識約翰遜起(一七六三、五月十六日)直至約翰遜死(一七八四),他追隨了這位名人二十一年,會面共二百七十有六次,所產生的一部傳記傑作,成為了長傳裡一種典型(Nicolson稱之為Boswell formula)事實也是如此,自一七九一年約翰遜傳出版後,長篇傳記風行一時,而體裁不出其規模,特別在英國是如此。直至Strachey才另變了一種作風。所謂典型,特別是在史料與方法方面。那部一千三百多頁的約翰遜傳,不但文字清麗,寫來富有戲劇性,處處可以看出一個約翰遜活躍在紙上,而史料多取之約翰遜的談話與書劄,其早年史料,得之於約翰遜的家庭,親戚與朋友的,也多經約翰遜自己辨別一番真偽。而記載的方法又只是按年按月地排比下來,極似我國的年譜而又非年譜,讓讀者自己去看出約翰遜自少至老的發展來。這種傳記的典型,是嚴格歷史性的,也可以說是科學化的,雖然鮑斯威爾不必自己意識到這層,可是他的確創造了一種科學傳記的典型。 這種傳記只是散漫的記載,並無藝術上的結構與形式。也許這很適合英國人的脾胃,使平常講結構與形式的法國人看了有點皺眉。而Strachey卻正是受了法國的影響,把結構與形式放進那些散漫的史料中,便成了現代的文學性的傳記。這傳記是文學的創造,讀起來簡直像小說一樣的逸趣橫生。 這種文學性的傳記風靡了整個世界的文壇,素重傳統的牛津大學字典都肯定傳記「為文學的一支」。這新趨勢把傳記納入文學的形式與結構中,容許精密地選材與大量的刪削,也容許組織上的錯綜與想像力的補苴,一句話,傳記在文學家手裡起死回生了。文學把過去的人物與事蹟,用想像力重新組織鼓舞起來,使其人的聲音與笑貌,行動與舉止,都活現在我們目前。不錯,他是復活了,可不一定就是那個人;他已不是他父母的產品而是傳記作家的產品了! 這裡便是傳記文學的歧途。 鮑斯威爾式的傳記,只有觀察與記載,不加自己的意見和判斷,那是極科學的,因為很似近代行為心理學家觀察與記載一個動物的行為一樣。但到底人類比其他動物太複雜了些,仿鮑斯威爾式的傳記,成千成萬冊的人生記載,都像春草秋蟲似的自生自滅了。就是極成功的作品,如蘭卡德的《司考脫傳》,長至七大冊;佛洛德之《喀萊爾傳》,長至九大冊;那種散漫而無結構的記載,到底是太散漫無邊了。反過來一比較Strachey的《維多利亞王后傳》,不過三百頁薄薄的一本,她的個性發展,與當時的外交,內政,宮廷,家務,也都生動地出現在書內,到底結構與形式,可以幫助我們對於材料的選擇與組織上的精密。 可是,Strachey的《伊利沙白王后傳》,終以代遠年湮,文不足征,以想像補苴史料之罅漏,與史實不能盡合。也許是很好的一部文學,卻不是很好的一部傳記。至於其餘的現代傳記大家,如魯德微希(Emil Ludwig),他寫傳先要從那個人的畫像,塑像及其信劄預作一個結論,就是用直觀方法得到那人的個性。然後再搜集一切能夠得到的材料去證實。據說他搜集材料的結果,總與他先得的結論相吻合,當然,我們帶著成見去找材料,找到的就不會不吻合!至於綜合英法兩國傳記之長的茂魯瓦(Andre Maurois),老實不客氣地說傳記是作者的個性表現了。我們不必再說那些聞風興起的傳記文學家,隨意馳騁想像,忽略史實,至於寫一部科學家的傳記,裡面沒有其人的科學;寫一個政治家,裡面沒有政治,寫一個文學家,裡面沒有文學。也許是文學太多了,他創造了史實。可是這裡談的不是純文學,我們要的不是虛幻的創造,而是真實的歷史。 傳記到底是歷史?還是文學?這歧途至今不能決定。可決定的是:學鮑斯威爾若失敗,刻鵠不成尚類鶩;學Strachey若失敗,則畫虎不成反類犬。 當然,我們理想的傳記是嚴格的史實,配以適當的文學的描寫,結構與形式,使我們寫出的人物,虎虎有生氣而又恰恰正是那個人。這要求可能超過了我們人類的能力,只可偶爾得之,但往往是失敗。也許我們需要更多的失敗,更多的反省與更多的試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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