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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盧斌


  (一九二〇年十月)

  盧斌:

  你寫幾回長信把我,我總是隨便幾句話答覆你,這實在是我的不應該。

  你向上的精神、真摯的同情和痛切的言論,深刻的印在我腦筋裡。永遠攜手的朋友!我無限情感,筆下硬寫不出;許多的情事,我們自然是心心相印,也無取乎費詞了。

  在宣城代英的信片說你同際盛[1]到湖南一師第二部,明秋(1921)畢業就從事鄉村教育。這事的詳細情形我不得而知,大概你總是很有個周密的計劃。但我總願你十分審慎。我想:一、一師是否確實可與你以助益?二、此一年之時間是否求得充分之能力?三、你對於鄉村教育之發展有無周密之計劃?是否願終身從事於此?這三個問題你應該大大的審慮一下!

  我對於共同生活、脫離學校和恢復濬新的意見,已在他們的信上說了。濬新的事,我覺得實在有那種情況,不曉得你以為如何?請你告訴我。我十分願此事之成功,但我總覺得有那種種的困難。那些困難或者可以漸漸設法的勝過,然而我在外面不能出力做這樁事,所以不敢說那些徒托空言、不負責任的話。

  洛浦前回來信,很清楚,可喜得很。你勸他還是在家做事,莫存野心,他說這是正當的,並且說他能力薄弱,不能出外任事。但他總不甘願在家裡做奴隸。他是有理想的人,可惜家庭關係太重,現在又添了兒子。境遇實在容易壓迫人,我們也是難免的,好好準備對付他罷!

  我家庭的事,我也稍知大概,但我只有聽之而已,也並不介意。把自己的事情做好罷!家庭的事管不了那多,只是那個軟弱的女子的問題,究竟不曉得是怎樣解決,我也不過是寫寫信而已。可歎社會太慘待他們了!總是有許多障礙,不能好好的向前走!

  我太不善於交際,一個月了,只認熟一個朋友。雖然感情上漸漸似乎在增加,究竟各人的志願、思想還是不相瞭解。我覺得與我們同志的人很少,修養缺乏的人太多,許多難看的事,也只有原諒。這種社會,也難怪他產生出這樣的分子。回想到自身也是不健全的,很是慚愧。

  今日與興煥談論,極小的事,只要使大家一致的做,社會必受極大的影響。比仿[方]我們只運動禁戒煙、酒、嫖、賭這四樁,若是使全社會只禁絕了一樁就了不得;要是四樁都禁絕了,那社會上該是一種怎樣的氣象。但是想禁絕一樁就是很不容易的。你看那美國人的禁酒運動該是用了何等的力量,然而收效的區域很小。想普遍於全社會,也不曉得要許多年代。

  又談到姓氏的無理,越談越深切,覺得「姓」這個東西,實在是女子人格的敵人。要求女子解放,非把他去掉不可。因為:(一)夫妻為男女同意之結合,不應某方隸屬于某方,妻從夫姓是不合於理。(二)子女為夫之精蟲與妻之卵子結合長成,不應隨襲某一方之姓。且夫不過出一目不可見之精蟲與妻之卵子結合,嗣後一切營養、發育、產生、乳撫均屬￿妻,而子女反承襲夫姓,尤為無理之至。「姓」這東西,完全是撲滅女子的人格的,我們認為大不合理,非把他去掉不可。因此想向大家提個議,就是:

  「我們從今以後,除敷衍家庭以及親族不能不用姓外,凡一切須用姓名之處,均去姓而用名。(學校已定不可改,在例外。)對於妻不應改其姓或加以複姓,對於子女亦不應與以姓。」

  我們也曉得,我們自身的修養和應為社會做的事多得很,不必在這無關重要的名義上做,但就理性上說,是應該去掉的,我們去掉他又何妨呢?

  今日是國慶紀念,街上只有許多五色旗飄飄而已,旁的沒有甚麼。原來這個紀念日對於社會也沒有個深刻的激刺,他們也沒有感覺著這個紀念日於他們有甚麼關係,所以大家也就冷冷淡淡的混過了。其實我們又何嘗不是冷冷淡淡的混過了呢!

  時候已到夜兩點鐘了,還有隔壁打牌的聲音,我因為他們那樣有精神不辭勞苦,所以也就陪到這時候了。但是精神終敵不住他們,現在要告別了。

  你的「藝術的作品」出世了沒有?我很關心呢?

  近時的感想和想到湖南去的計劃告我!

  原載《互助》第一期

  署名:毓蘭

  【注釋】

  [1]際盛,即唐際盛(?—1926),湖北黃岡人,中華大學中學部八班學生,共存社社員,192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黃埔軍校第一期學員,曾任國民革命軍第六軍政治部科長,1926年因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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