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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土匪問題與廣州學生


  (一九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一、廣州學生經濟地位之分析

  (一)大地主或買辦階級子弟大約占百分之五,——大地主子弟在廣州讀書的定系少數。原因(1)大地主不感覺子弟有讀書之需要,故其子弟多不讀書;(2)大地主不願子弟受跋涉之苦,冒綁擄之危險,故多延師在家教讀,不願子弟出外讀書;(3)少數大地主望子弟讀書將來有較大之成就,多送子弟到京、滬,或出洋讀書,不願子弟在廣州求學。

  (二)失意軍人、政客子弟大約占百分之二,——他們受父兄反革命的生活與思想的影響,然有輟學恐慌。

  (三)貧苦青年,受華僑或其他方面補助者,大約占百分之十八,此等補助之款,須視出款者事業之興衰,與彼之愛憎而定,故搖動不可恃。

  (四)貧苦子弟掙扎求學者大約占百分之十,——時時有輟學恐慌。

  (五)中產人家子弟大約百分之六十五,——因他們感覺子弟有讀書需要,有能力使子弟在廣州讀書,而無力送往京滬或出洋讀書。

  二、廣州學生所受土匪之災禍

  (一)鄉村中中產以下人家每受土匪劫掠之損失。(大地主有民團自衛,又可避居縣城或省港,有時且勾結匪首,故少劫掠之禍。)

  (二)土匪猖獗,商貨運輸銷售不便,民眾購買力薄弱,城市中等以下商家亦大受損失。(大商人營奢侈業所受影響甚少。)

  (三)學生來校歸家,每有中途被擄之危險。

  (四)匯兌款項不易。

  三、土匪之來源

  (一)潰兵——無收拾安插之法與此項經費,故潰兵均流落為匪。

  (二)貧農——貧農對地主定五成以上之租穀,再除去耕種所需要資本,每不夠一家生活費用,故貧農只有同時為匪。

  (三)貧苦無業者(包括畢業生)。

  (四)無餉現役之兵。

  (五)少數遊惰與野心之人。

  四、土匪猖獗的原因

  (一)港澳廣州灣的接濟槍械,與窩藏逃亡。

  (二)失勢軍人政客的教唆與利用。

  (三)大地主之縱容——只圖保護自己,漠視一般人民所受匪禍。

  (四)大地主與土匪之勾結——或因自己避免匪禍,或因抵禦農民改良生活之要求,勾結土匪,聽其橫行。

  五、解決土匪問題之方法

  (一)號召民眾,督促國民政府,反抗港澳廣州灣帝國主義者接濟窩藏土匪之行為。

  (二)督促國民政府肅清反動派殘餘勢力。

  (三)督促國民政府徹底清理國家財政及地方公款,打倒侵吞把持此等款項之貪官污吏、土豪劣紳,切實籌劃安插潰兵生計。

  (四)領導農民為減租改善生活之運動,使貧農生計安定。

  六、中小地主子弟與減租運動

  (一)減租運動在大地主的損失是絕對的。因減租可消除匪患,然大地主並不受匪患。故他們是不會贊成減租的。且因大地主減租損失甚大,每頑強反抗。故應使農民有充分防禦之實力。

  (二)中小地主亦受減租之損失,但以此等損失是相對的,因可消除匪患。且此等損失,可用加增教育經費,減免學費或其他社會政策補償。

  七、學生不要受大地主與失勢軍人政客所欺騙。學生為自身利益,須即刻解決土匪問題。

  (一)打倒港澳廣州灣帝國主義!

  (二)打倒反動軍人政客的殘餘勢力!

  (三)打倒貪官污吏土豪劣紳!

  (四)安插潰兵生計!

  (五)減租,改良農民生活!

  (六)組織農民協會與農民自衛軍!

  (七)督促國民政府與國民革命軍為大多數人民利益奮鬥!

  (八)督促國民政府為保證青年受完全教育而奮鬥!

  載《少年先鋒》第一卷第十期

  署名: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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