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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察安源團組織工作的報告


  (一九二四年八月)

  斯中[1]兄

  我於二十二(日)赴湘,二十三(日)開聯席會議,後斯校[2]繼續開會,討論事項:

  1.經費事。因湘情形,望兄能于七八月份中不扣(已扣的仍補寄),從九月份起再扣,此事已有信致兄。當以兄須扣款乃出於事之不得已,但湘允於九月起扣款,則七八月縱不扣款,兄如有款可以付湘,兄亦當可允照此等辦法——此事就湘情形言之。佑魁平之生活均恃此款,兄能自有餘款[3]能將七八月份款補給而從九月扣起亦是正辦,望兄斟酌與以方便。

  2.派售書報事。湘既大致已允兄前所定辦法,以後自無問題。我勸其於外縣分銷書報,可由湘開明份數,請上海直接寄去,而湘但負代收帳款之責。如此可免去拆包改包之勞,並轉寄郵費。湘已允照辦——安源因我去後,提出直接寄報清款辦法,湘已認可。

  平民之友兄雲每份繳款五厘,實為不妥。湘鄂洋價均至二串四五百文,則五厘應為十二三文,而平民之友載明只售銅元一枚,於代售者不便。故已矚先就銅元一枚出售,兄定可改變繳款辦法——我意至多只可每份繳款三厘或甚至二厘方便推銷。鄂則現取贈閱辦法,由地方自對兄付款,如此亦見兄有減輕繳款之必要。我擬勸鄂勸其贈閱與預訂同時並行。依現狀觀之,中局有加印平民之友並托書店經售之必要,此事或商上海書店自己添印承售似可推銷。

  現在湘銷書報法極謹慎切實,他們亦創巨痛深,兄與書店均不宜以譚影竹事與他們混為一談。——譚事已清出有著落之帳及書六七十元,書即退,譚所欠約不過百元左右,定分期還。

  3.職務分配事,他們感覺仍是從前委員長秘書制負責人少而責任專,對於辦事比較便利。後告以分工之意義,一方使各事有專責,一方秘書負分配督察之權,組織部對於各種運動之機會與如何分配同志去做亦有與他部協助進行之必要。故他們仍有舊制之長處而無其短。——湘事佑魁短於支配之才,平之亦只可負一部分責任,小雲活動而稍浮,明翰似比較切實。

  由安回後,二十九(日)開大會,到者八九十人,學生多,工人因工作故少到,然湘工人比學生數不甚相遠。講演時告以:

  1.民校[4]經過;2.反帝國主義比反軍閥更重要;3.工作的青年化;4.無產階級比知識階級可取;5.群眾化之重要。還擬再講數次。

  於二十四(日)赴安源,晚到,二十五(日)開聯席會議,定以俱樂部一萬三千余工人名義要求全國贊助漢冶萍廢約。

  二十六(日)斯校開會議事如下:

  1.斯西分化[5]問題。據雲西區校欲必經二人介紹,小組審查通過之手續,故進行極遲滯。此既使年長的斯校學員解體[6],且恐發生別的誤會。我已擬函兩中央省略介紹審查手續,徑以兩地委聯合之審查會所決定為根據,斯地委及西校出席人均贊成。後此函未發,因到長沙,乃知西區校意只須二人介紹,此二人不定須在同一小組且亦更不經小組通過,大石[7]以為若有人負責進行一星期可分化完畢。大石預備赴安,且最近蘇友[8]亦去三個,則此事當易解決。安現西負責人系一進步工人,然究力稍弱。

  2.工作的青年化。此事一受分化未畢之影響,二因無專負責人——因均受俱樂部生活費,或有工作,故不能有多人努力于此項工作。現只有青年同樂會有足球乒乓球,足球頗受歡迎。最近加入青年同學三四十人,頗有活潑氣象。

  3.少年國際日擬演劇三天——此事後西校商定延長為七天,同時為反帝國主義宣傳。

  4.書報直接派銷以免遲延而不按期,用工人圖書館名義與上海書店接洽。安源比湘更可靠,可轉囑上海書店放心寄去。

  5.分配職務。我詳為解釋分職之本意,並告以宣傳部並非必須凡事均自任宣傳之責,只須認定必要之時請人講述解釋。農工部學生部更非凡事躬親,重在規定計劃,引導同學大家去做,而督察其成績。又安地工人教育事務因系俱樂部同學做去,故斯校未設學生部。此次仍商定設立,以便搜集各種成績報告,而就斯校方針加以指導。但此指導非□□□[9]不在干涉其校務或課務,而在課外多方設法,使可為斯校青年運動之助。

  6.另由湘轉請中兄數事:

  a、生活費並派人——此事就我考察,極贊成之,詳可閱昨致兩函。安地為獨一無二之無產階級組織,若今日因惜小費專取揩油政策則將來被壓迫後,必至片瓦無存。工人群眾既非深切瞭解我們,學生同志又無最好的工人運動之印象存在他們腦中,俱樂部頗有官僚化的傾向,一切教育宣傳事業裹足不行,此非根本設法不可。安地秘書賀昌熱心而性急,他亦希望舍安地職務專從事斯校。倘中兄可稍津貼,我亦贊成,因他尚合于做青年運動也。津貼事如以為可行,能即行最好。

  b、請中兄代搜關(於)漢冶萍材料,此事于安地宣傳確有極大關係。我意並望中兄可為安地略購應用書籍,安地同學月入十五元,甚至為宣傳用之書報亦無從借閱,中兄亦似有體念幫助之(必)要也。

  再安地曾有人言中兄出版各書如中青等應寄各地委一份,此事極合理,我以為中局可酌行。

  是晚斯校大會到者百餘人,亦略述各點,並告以各地近狀。

  二十七(日)斯校又召集宣傳委員會,討論宣傳各事,告以對工人同志與普通工人宜矯其盲從自輕之弊,對學生方面宜引導其尊重工人地位。學生同志有明瞭的,亦有不明了的。又在安地任教尚有非同志的,彼等知識階級之弊,當然不易盡免。宜極力注意教育,以免棘手,因惹出工學界限,否亦恐完全失我們運動宗旨[10]。

  餘再詳。

  英

  (據中央檔案館所存原稿)

  注釋

  [1]斯中,社會主義青年團中央代稱。

  [2]斯校,社會主義青年團代稱。

  [3]「兄能自有餘款」,原文如此。從上下文來看,似是「兄若有餘款」之誤。

  [4]民校,國民黨代稱,意指國民黨改組情況。

  [5]斯西分化,即黨、團分化,其內容是兩項:一為組織分化,將28歲以上超齡團員儘量介紹入黨,以便青年團儘量多吸收25歲以下青年,使團青年化;二為職責分開,糾正過去以團代黨現象,青年團專事青年運動。1924年6月中共中央和青年團中央聯合通告,限各地接通告後三個月之內完成黨、團分化工作。

  [6]原文如此。

  [7]大石即袁達時,湖南湘潭人。一九二三年至一九二四年任安源路礦工人俱樂部講演股長。一九二五年上半年任安源團地委書記。一九二八年叛變革命。

  [8]系指從蘇聯留學回來的人員。留蘇回國的肖勁光、任岳、胡士廉三人就是此時奉調到安源工作的。

  [9]原文不清,似是「必要時」三個字。

  [10]原文如此。

  (1)年8月,惲代英以團中央特派員的身份視察安源。這是他視察後向團中央寫的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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