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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槍炸彈與革命


  (一九二四年四月五日)

  下面是黃光東君的來函:

  讀了你的「矯正對於『打倒軍閥』的誤解」以後,發生了許多懷疑,所以只有雜亂寫來,求你指教指教!

  你說:安重根那一炸,只是買得人家記得安重根三個字罷了,我要請問:現在朝鮮所以還有一點革命的運動——複國的運動,是不是安重根的一炸所影響的呢?現在他們朝鮮人因為安重根的死,發起一個紀念會,大家都要努力從事運動,假設將來複國成功,我看他不止買得安重根三個字,還要占幾頁世界被壓迫的革命史。你先生說話太大了。中國求一個「買三個字的安重根」都求不到,不知你意下如何?

  你又說:在他們(軍閥)妨害革命行動的時候,或在他們謀作反革命運動時,當然可殺掉的。請問:他們是不是天天每秒每分鐘都在作反革命的運動,假使依你的話,沒有一秒鐘,不是應該放炸彈的;反革命運動,不到革命成功不會停止。

  你又說:不要當真以為手槍炸彈,便可以完成中國的革命。請問:革命的初起,是不是要宣傳?手槍的「一炸」,是不是宣傳呢?假如沒有那「一炸」的宣傳,武漢革命如何能用五個子彈嚇出來?我以為手槍炸彈並不是打絕敗類,是要使時局緊張,人心蘇醒。那麼便是革命必須的一種工具,如雜誌與小冊子的出版品一樣。

  至於冰冰的「手槍與炸彈」更把暗殺看作無用,比你還說的口氣大十分。他不知道手槍炸彈就是他所說的「宣傳民眾」之一啦!我以為這種手段與他所說的「有組織有計劃的革命」沒有什麼違背,並且是有組織有計劃的革命中之必須的一種手段。不知冰冰以為如何?

  我怎樣答覆呢?

  (第一)安重根的一炸,至少可以使朝鮮人民有一番振奮,對於現在的複國運動自然亦有些影響。不過朝鮮人的複國與否,與安重根有什麼必然的關係呢?土耳其不曾暗殺協約官吏,但土耳其現在是什麼樣子?朝鮮曾經暗殺了日本一個頭等偉人,他有什麼可以與土耳其比擬麼?革命是一種有組織的積極的行動,決不是浪漫的消極的行動。倘若我們有了這種組織與積極計劃呢,遇必要時,或採取暗殺手段,並不是不可以的。倘若並沒有組織與計劃,想專靠暗殺以成功革命,天下沒有這個道理。俄國的虛無黨,不是很可怕的暗殺團體麼?然而虛無黨只能殺人而已,真能改革俄國的,究竟還是靠勞農會直接行動的共產黨。這不是很好的一個比例嗎?

  (第二)黃君說,暗殺的手段,與有組織有計劃的革命,是不違背的。苟能不違背,苟系在革命團體權力集中的組織,與全部革命計劃之中,依著那個團體中央執行委員會的命令,以去進行暗殺,自是我們十分贊成的事。不過就我所能見到的,中國今天還不是進行暗殺的時候。今天革命團體的內部,還鬆懈沒有力量,農工平民還不會歸向於一個革命的旗幟下面,我們對於建設的方略,亦還不會十分有把握;現在去進行暗殺,便殺死了一個兩個乃至幾十個軍閥,我們究竟有什麼辦法?我們現在最要緊是,整頓革命党,向農工平民宣傳革命党的主義,把他們吸引而組織到革命的旗幟下面。所謂革命黨的主義,必須是包含建設破壞兩方面的;破壞不是我們的目的,他是除去我們建設的障礙。我們若並無破壞的實力,而只講暗殺,自然只是胡鬧;便令有了破壞的實力,然並無建設的主張計劃,我們講暗殺,亦都嫌太孟浪了。即以武漢革命而論,實際亦不免早熟之弊。孫中山的三民主義,並不會普遍到全國國民;乃至老同盟會員,亦還不曾都能瞭解他。在這時候,武漢發生革命,雖然把滿清推倒了,終究把持不住,仍把中國交到反動派的支配之下。孫中山還可以說是有些建設主張的,然在他宣傳組織的功夫未成熟時,革了命還是只能破壞不能建設,何況現在一般人,不知宣傳組織為何事,不願言黨,不願言主義,甚至於不願言何種國民革命,以為手槍炸彈便可以把中國挽轉過來,這不是閉著眼睛說瞎話是什麼?自然我看黃君來函,亦許實在是說在革命黨中受命令去進行暗殺的;然而我那篇文,原是注意為那些錯認了手槍炸彈有惟一絕大的力量的人所說的話。

  (第三)軍閥每分鐘每秒鐘都在作反革命運動,這句話是不妥的。沒有革命的主張,便亦說不上什麼反革命運動。軍閥的罪惡,一大半是經濟背景造成的。國民的貧乏,使他們可以隨地號召兵匪。既挾有多數兵匪,於是勢力偉大,驕橫無所忌憚起來。到了這種地位,便令是黃君或者是我,誰能擔保不變到曹錕齊燮元孫傳芳王永泉那麼樣子?我告訴黃君,我們所以不十分壞,那裡是我們道德品行好呢?我們怕朋友的譏罵,怕法律的制裁罷了。黃君試想假使你在沒有人的房間裡,看見有一堆銀元,你能不動手,至少你能不動心嗎?或者黃君可以咬著牙齒說可以不動手不動心,我相信我決沒有這樣的修養。我自問時時刻刻須要人家的監督;人家監督越嚴,我的操行越好。然則軍閥曾經有誰能監督他呢?人民監督他罷,不但說人民力量薄弱,而且渙散而不問公家事務。軍閥好比是一個沒有約束的學生;黃君試想學生在沒有約束的時候,墮落是怎樣容易?做好事是怎樣困難?在這種時候有些墮落的狀況,那裡說得上是什麼反動?我的意思,最要緊是須有一種能納軍閥于受約束的範圍內的革命主張,靠這來消滅軍閥的罪惡。只有軍閥不願受這種約束的才可以說是反革命。至於本無約束他的方法,或者有些方法亦只是國民經濟不容許我們得到的一些空論,拿這來怪軍閥是反革命,時時刻刻要判他們的死刑,都覺冤枉了一點。

  (第四)拿手槍炸彈作宣傳的手段,這亦是可以的。不過要宣傳,須先有可以合用於宣傳的革命主張。倘若不然,手槍炸彈至多只能引起一些浮囂的精神。中國終不是一味浮囂所能辦得好的。我們有可以合用於宣傳的革命主張了麼?我們不先瞭解中國經濟情形,不先研究中國與各國的關係,只說拿手槍炸彈來作宣傳,當真只是宣傳「殺人主義」麼?

  (第五)中國求一個「買三個字的安重根」都求不到,這是一句實情話。然而這怪我麼?無政府主義者,嚷著手槍炸彈,至少十餘年了,然而他們的手槍炸彈,總不會碰到軍閥身上。現在又有不少的青年,像這樣的幹叫,(最令我感覺的,便是學生雜誌通信欄中,不知多少人作這種主張。)然而亦不過幹叫罷了。我以為這只由於一般青年浪漫成性,不願加入任何集權的革命黨,在任何積極的革命主張之下活動,於是借手槍炸彈等話以自掩其遊惰的痕跡。他們本只是一種藉口而已;他們中間所以求一個「買三個字的安重根」都求不到。然則這種鼓吹有什麼用呢?

  載《中國青年》第二十五期

  署名: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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