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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正對於「打倒軍閥」的誤解


  (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有一個青年曾經投給我們一篇文稿,他說:對於山東梅營長殺了張福來的兒子這一件事,他很高興;他希望這樣的梅營長越多越好。

  這表明什麼呢?表明軍閥的殘暴凶淫,已經為像他那樣的青年所痛恨了,所以他只想凡能損傷軍閥的都是好事。張福來的兒子,雖不一定有可死之罪呢;然而因為他是張福來的兒子,他是一個軍閥的兒子,所以被人家殺了總是好的。

  我們要為張福來的兒子的被人誤殺,抱不平之感麼?這亦很難說的。在這種兵匪橫行的時候,一些大的小的賊酋們,各霸佔各的地盤,各施逞各的淫威,這十二年中間,我們人民被他們誤殺的,誰能計算他的數目?現在張福來的兒子,不過是這種不幸的人中間的一個罷了!我們為一切被他們誤殺的人,是久已抱不平之感的;此外亦不能為張福來的兒子的被人誤殺,特別的發生別樣的感想。

  然而我對於那個青年的意見,以為有糾正的必要。假定張福來是有罪的,他的兒子若不曾甘心助逆,不應當負什麼責任。我們亦許有一日要沒收軍閥的家產,使他們的子孫,不能分享他們的贓款;然而他們的子孫,還是應當享受人道的待遇的。古人都知道「罪人不孥」;那有到今天因為恨軍閥,便歡迎人家去殺他們的兒子的道理。

  而且還可以進一步,大家要知道所謂打倒軍閥,不是一味的殺這個殺那個所做得到的。豈但殺軍閥的兒子,不應當是我們所歡迎的事;便令殺軍閥自身,除了有重大活動跟在後面的時候,亦簡直是於事無濟的。我每看見許多青年談到革命,他們討厭講主義,討厭結黨,他們只知用手槍炸彈以從事暗殺;他們說,只有這樣,才是壯烈的革命行為。倘若這些青年,不是寫了說了這些話,專為來欺騙哄駭無識的人呢,我自然亦要佩服他們的戇激;然而我們還是必須說,這不過是戇激而已,真正希望革命成功的人,還是不應當像這樣。

  一般青年總以為中國今天所以這樣壞,都是由於生了一個吳佩孚,一個張作霖,乃至於一個這個,一個那個。倘若把這些人都殺絕了,中國便一定會好了。進一步的,以為中國今天所以這樣壞,都是由於軍閥無所忌憚;倘若殺他幾個,便可以使他們寒膽,以至於不敢任性妄為。因此,有許多人都相信暗殺是最好的救中國的法子。

  中國的壞,果然是由於一兩個不好的人的原故麼?倘若果然是由於一兩個不好的人的原故,何以這樣些不好的人都生在中國?何以這樣些不好的人死了一個,又來一個?在今天的中國,軍閥兩個字,同娼妓盜匪一樣,成為很不雅的名詞了。然而何以總有這樣一般的軍閥?

  一個最大的原因,是人都有自私自大的心性的,倘若可以有許多機會,使他可以爭奪權位,攘取利益,倘若可以有許多機會,使他可以成為今日的軍閥,我們總不會有方法使軍閥不繼續發生的。像今天的軍閥,本不過只是幾個很尋常的自私自大的人;這樣的人,在太平的時候,他們只好去挑糞;說多一點,亦只好做個鄉董保甲而已。但是因為今天他們交了狗運,中國因為受外資壓迫,許多小工人小農人都失了職業,流為流氓兵匪;他們可以各謀機會,擁有一部分流氓兵匪,霸佔權位,宰割地方,於是一個個居然亦便做起督軍巡閱使來。倘若中國不能免於外資壓迫,這些流氓兵匪不能反其本業;那便只要有機會,人人可以利用他們以做成軍閥的。在這種情形之下,野心家想做候補軍閥的人還多得很;殺一兩個軍閥,只是為那些候補軍閥謀升官發財的機會而已。

  有些人說,殺一兩個軍閥,到底可以使他們有所忌憚。我敢大膽的說,這簡直是一句盲目的昏話。李純閻相文的死,有人想得是人家要搶他們的位置,然而豈曾看見便因此而有些軍閥自己告退的麼?鄭汝成死於帝制,勸進的人果然便氣沮了麼?此外軍閱不得善終的很多(可參看《孤軍雜誌》打倒軍閥號),他們便知所懲戒了麼?人們都稱讚安重根,然而只有一個安重根,究竟做得成什麼事?因為他的一炸,高麗果然便沒有亡國麼?高麗今天已經恢復獨立了麼?我看他那一炸,只是買得人家記得「安重根」三個字罷了!青年若只要盜個機會,使人家知道他的姓名,這樣幹一回把戲亦未始不可。倘若說救國,想靠這嚇倒那些軍閥,那只是不知世事的夢囈。

  要軍閥有所忌憚,除非是他們犯了法律,可以如平民一樣,交給法庭,他們不能反抗。倘若靠偶爾的暗殺,軍閥只會認為是意外的災禍,他們盡可以用種種方法來防禦,所以他們決不會因此而有所忌憚。要怎樣能使軍閥如平民一樣服從法庭的裁判呢?只有想方法打倒外資壓迫,使流氓兵匪反其本業,使軍閥無所利用以為抵抗,他們的權威才會根本消滅。「揚湯止沸,不如去火抽薪。」青年們,注意啊!不要當真以為手槍炸彈,便可以完成中國的革命。

  軍閥便不可以殺去幾個麼?當然可以的。在他們妨害我們革命行動時,或在他們謀作反革命運動時,當然可以殺掉的。再不然,我們為要引起時局的緊張,人心的搖動,以進行有組織有計劃的大革命,殺幾個軍閥亦是很有用的。不過我們總要注意,一個有組織有計劃的大革命最要緊。必需是這樣的革命,他們才可以打倒外資壓迫,發展產業,安置流氓兵匪,以斷絕軍閥的來路。

  這樣的革命,必須依下述三種條件而發展起來:

  第一 必須有切實可行的改造政治經濟的主張。
  第二 必須使上述主張能為多數農工平民所贊助擁護。
  第三 必須有相信上述主張的人,結合為大革命黨,以為革命行動的中心。

  我願請一般青年注意,你們若只是以殺這個殺那個為革命的手段,你們的革命事業,永不會有功效。一切政治經濟上的罪惡,與其說是人的罪惡,不如說是制度環境的不良,所以誘起來人的罪惡。所以革命家要研究怎樣改變制度環境,這決不是手槍炸彈所能為我們做的事。

  我們真能改變制度環境,那便那些無殺戮之必要的軍閥,還是放他們回去挑糞好了!至於他們的兒子,更應當看他們是什麼材料,便讓他們做什麼事情,更無歡迎人家去殺他們的道理。

  按近來報載,有說張福來的兒子未死的,他死不死,原與我們無關,我們橫豎只是借題發揮而已。

  載《中國青年》第二十二期

  署名: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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