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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劉仁靜


  (一九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仁靜:

  我第一件事道歉於你的,便是不曾得著你的允許,便把你給我的信公佈了。[1]我所以這樣做的,因為就我的意思,很信你這封信有公佈的價值。而且你的為人,學會許多同志都不知道個究竟;若看得這一篇信,極有益於大家對你的瞭解。然我知道我要請你的允許再公佈,你或者又要發誓不准我這樣做了。其實你的意思,以為你研究還未清楚,文字亦有許多缺點,最好永遠藏拙,這固然不可說不是美德;但我信若等研究到十分清楚,文字到毫無缺點,那便學會每個人只好都不說話,我們全國人只好都不說話。若大家這樣藏起拙來,彼此意見永無交換的時候,永無切磋的時候,這豈是社會的幸福嗎?

  毓蘭[2]、光耀最近責我好憑直覺,不慎重的擅發議論。我想你亦或者有這感想,但我卻另有一種見解。我以為果然有關社會重大問題,只要確有所見,便當發表出來,不能管他是直覺不是直覺。社會的人對於我所發表的意見,只能批評他對與不對,亦不能管他是直覺不是直覺。我只能盡力讀書,我只能盡力慎重發議論,但我不能因為怕我的話有錯誤,遂不說出。我信話有錯誤,自然是不可免的。以今天這可憐的學問見解,說話固有錯誤;即將來有一點進步,說話仍會有錯誤。人不應怕錯誤不說話,不過說了話總要常常反省,常常歡迎反對論調,這便好了。便令我說錯一句話,被人罵得一錢不值,我的價值雖掃地,但是真理究竟大白。這我們沒有什麼懊喪。我倒想為要保全自己的價值,有些見解不肯公開,受社會批評,是不應該呢。

  你說鄉村教育難以收效,我想亦是不錯。我所以注意鄉村教育的,其實注重是在靠這去營鄉村實業,為同志謀一個生活系累的減免,生活恐慌的避除,以便大家專心為社會主義奮鬥。我的意思,仍注意將來都市大工業的運動,並不如一般「到田間去」者的思想。

  你說大規模發展實業,要盼望社會革命;又說中國的革命,定然比俄國好;Kautsky〔考茨基〕所說階級的妥協,非中國所做得到。所以我們的任務,在尋求一個適合國情,而又合於共產主義的方針來。無論如何我信這總是有價值的意見。不過我要問的:我們的社會革命,便令有一天發生了,真個會比俄國好麼?從前你定爭俄國是民眾的革命,不是英雄的革命。不知你現在可仍是這樣意思。就我的意見,俄國革命,分明不是起於勞動階級的自覺,分明是起于列寧等利用革命去貫徹他波歇維克的主張。所以俄國究不能說不多仗列寧等人。中國真有這些人沒有呢?我以為很顯明的一件事:便是中國如有社會革命,必須有非勞動階級的人為之指導。這種非勞動階級的人,他自己並不是過勞動者的生活;雖亦許有幾個人本於社會主義的自覺去為勞動者做事,其餘或受外界一時的歆惑,或借此另有所謀,這亦是斷不能免的弊病。許多好事情一到了中國人手上便壞了。所以「有中國的社會情形」,中國的所謂社會革命,怕亦不見能如你那樣樂觀。

  我這樣說話,很像張東蓀君的意見。但我信卻有些不同。依我的見解,我固然不信中國式的社會革命,亦更不信中國式溫情的資本主義。若說除了我們外,中國遂無好人,自是一句大笑話;但我不敢深恃感情的革命家,更不能信這些拜金主義的富閥。由這所以我想我們總須靠自力,靠自己最信得過的團體創造奮鬥。

  工党及各種勞工運動,固然多少可使勞動者練習共同生活;然說他們有這種練習,便能過一種社會主義的生活,最初改革時便不待有力者的指導,我想這總說得太容易。人若不知群己的真關係,不能過那種似乎不自由的社會主義的生活。又何況承今天種種謬誤風習之餘,自私虛榮的心理,深入于雖是勞動者的心中的時候?若依我想甯信任他們盲動;佔據剝奪的現象比今天還要變本加厲。正如這些兵大爺,一天沒有了皇帝,人人做督軍、巡閱使,橫七豎八,大開其葷一樣。所以我信指導勞動者的人總是不可少;再說寬些,無論革命與不革命,指導一切人類去過共同生活的人,總是不可少。

  若上面所說的是不錯,那便除革命以外,我們還得怎樣指導社會?我們還得怎樣結合團體指導社會?我以為中國的將來,資本主義的企業,與群眾的革命,都是必然發生,無可避免無可抵禦的。我的意思,寧想我們便說革命,亦不是只成為個被動的參加革命者所能了事。我們必須自己站得住,可以自由進退,這才能冷靜的觀察,靈敏的活動。然我們生活系累不能減免,生活恐慌不能避除,這樣自己怎樣夠站得住?

  你說上許多鄉村企業的不可靠,其實我亦很覺得。但是我們自己若不有個生活的根基,處處要因無可奈何而屈服資本主義之下。我因這所以究信須將我理想的事業,努力去加以試驗。你問我何不在城市裡幫助青年有志的學生求學,和自己作高深學術的研究。咳!我何曾不願意這樣做?但這已經給了我許多痛苦與羞辱。我總信這是不可安的生活。譬如自己讀書,便要錢買書,要錢便要做事;不管你能不能做,不管你願不願做,但為幾個錢的原故,我們不能不做。若說幫青年有志的學生,更惹出許多要錢的事,更惹出許多要做的事。我良心常為這難過,但是沒有法子。現在所謂青年有志的學生,若要給他個徹底的幫助,必不是僅僅教點英文,談點哲學;我們必須引他過正當的生活,以養成他正當的思想習慣。這樣試問要錢的地方幾多?我半年來,為這些事違背自己良心的主張,去譯書做教員。朋友固然譙責,自己何曾不痛苦?我想我若不自昧良心,斷不敢譯一本書拿人幾百元,教十幾點鐘功課,每月支將近百元的薪水。我們把什麼本事值得這些錢?不過我實在無法,不能不找比較可安的事暫為做去。我因此想若將來每個同志朋友都會與我今天一樣,他們都比我多個家累,我看他們會更站不住。那個時候,自己或者還有喪志失節的一天;真能永本這純潔的心,去運動革命嗎?

  我所以主張到鄉里去的,除了想為朋友大家謀生活的安定以外,還有個目的,是打破大家殘餘的虛榮心。我知道許多朋友是向上,但是究竟多少還存留點歆慕城市生活、學者生活的意思。若不把這種虛榮心打破,將來很易受引誘或受壓服。所以我主張好些朋友暫時都下鄉去,而且到鄉里辦窮小學,幾乎自己賺不了幾個錢。有志的朋友,每每嫌還不切實,還不肯犧牲。學業越高了,地位越好了,享用越過分了,欲望越多了。結果只成就坐大餐間、摩托車的闊教授、闊學者。那個時候,唯物史觀、勞農主義,都會只成功為文章或談話資料,那裡真還肯為勞動者謀革命?我以這種見地,所以很主張有志的中學生不要升學,高等學生不要出洋,這樣便免許多虛榮心的誘惑,以減少墮落的危機。便說革命,我亦想經過這樣鍛煉的人,比較要可靠些。

  我常想現在說革命的,總只從自私上鼓動人,總只從感情上鼓動人,這總不是好事。自然我信群眾的革命,非這樣無以煽動。但煽動了,多半達不到我們理想的目的。我並不想革命的犧牲太大,我只嫌革命的功效太小。所以我的意思,究望先能如願的求得生活的安定,再漸而圖城市工業的發展,以實力征服資本階級,以互助訓練勞動階級。這樣,我想或者一步一步可以求共產生活的實現。

  你所說鄉村企業的困難,亦是不錯。不過只要做事,那裡沒有困難,我們還得盡力試驗去。共同生活的組織,每每發財,看守常所輯《美國新村失敗史》(見《星期評論》民國九年新年號,記不清題目了[3])可知。這個道理,我想是分子勤奮,財產集合的原故。這樣似乎合多人以求生活的安定,比人自為戰容易。我的意思,亦想若於供給生活費以外,還有餘財,可以進圖別的發展。但我們能赤心為社會,所謀有成功,亦必有別的同志從各面幫助我們進行。再加之我們朋友中亦還有照習慣當然承受的遺產。這樣合起來,說我們有些錢經營別的城市事業,未必盡是癡想。而且我亦覺得只要生活可以安定,即令這一切都是癡想,將來試驗之後,改得去謀革命,亦只有我們無牽掛無憂慮的為社會奮鬥。

  我自信我們今天所說的,不是武者小路的新村,亦不是福利耶的大合居。我們的主旨,不是為我們求一個合理的生活,是為自己求生活的安定,以便放膽為社會做事。新村的失敗,是他不注意征服惡社會,以自己求得幸福生活為滿足。因社會是聯帶的,所以他反被惡社會征服了。我以為除非人類都得著合理的生活,我們不能,亦不應求合理的生活。我們甯應多刻苦點,自己去多造些武器,多儲些糧餉,征剿各部分惡社會。所以我亦不望人家定然仿效我們的共同生活(不過我亦不信我們果有成效,無加入或仿效我們的人),我只望我們有一天有力量辦個工廠,我們與工人有一樣工作的時間,衣食住的享用,漸次引到能用聰明法子共同管理工廠。我以為這比今天胡亂把工廠給一般愚昧的工人管理,就社會說,比較穩妥些。

  自然像我們今天談到有力量辦工廠,未免令人聽了好笑。不過我想事在人為,若這比別的方法好些,我們總得努力去試驗。我這所說共同生活,是榨取我們自己的餘利,以伺候社會。所說工廠是榨取勞動者與我們同程度的餘利,以求維持發展。所說共同生活,是求我們生活的安定。所說工廠,是求勞動者生活的安定。這樣我信勞動者不致像今天悲慘,而且事業亦未必遂不發達。若我們有機會這樣試驗,我想說長驅直入的打破資本階級,亦未必遂是妄想。

  我看見許多談社會主義的人,自己都享用過分了。這何曾不都是間接從勞動者身上剝奪得來?就我的意思,革命亦罷,不革命亦罷,這些名士生活的志士,一套衣服值六七十元,一餐飯值二三(十)元,沒有事情了便談談勞工運動、新村運動,我總以為一樣是不足取。

  月刊上討論共同的主義我亦贊成。不過我亦信要做大一點的事,總得有容異的修養。另詳《少年中國學會的問題》篇。

  沒有好環境,不能有好教育,我亦很相信;所以我主張教育家必須同時是社會改造家。我的共同生活運動,主旨便在解決經濟問題,改造環境。至眼前做教員,我只說是賺錢之一法而已;雖自信這先天的Inspiration〔靈感〕,亦於人多少有點益處,我不承認這配得上算切實的一件事情。

  代英

  九、十二、二一(日),于宣城第四師範

  載1921年3月《少年中國》第二卷第九期

  注釋

  [1]劉仁靜給惲代英信發表在1921年3月15日《少年中國》第2卷第9期。信中提到「鄉村教育難以收效」、「社會革命」等問題。

  [2]毓蘭即林育南。

  [3]原題為《美利堅之宗教新村運動》,發表於1920年1月4日《星期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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