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惲代英 > 惲代英文集④ | 上頁 下頁
代英提議


  (一九二〇年十月)

  舜生前提評議部通信會議很好,但各條議案,共寫於一紙之上,只便簽字,不便發表意見,不適於頭緒較繁的議案。所以我想:(一)議案每條各寫一紙,贊成的簽名贊同;不贊成的發表意見,以過半數同意為議決。(二)傳遞照提議人所開名字次第,如傳畢各執一說,無過半數同意之點,則由最後一人仍傳於提議者,以再順次序傳遞,彼此損益意見,到有過半數同意為止。(三)每次議案通過後,全案由最後收到之評議員交編輯部,編入會務報告。(四)會員于會務有何提議,評議員當尊重之代為提出討論。

  載《少年中國》第二卷第四期「少年中國學會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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